1吴江区建设工程示范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资格后审网上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东太湖游泳池及附属工程驳岸一标段工程工程地点:太湖新城招标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鲁冠洲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倪卫林编制日期:2014年8月29日2第一章投标须知一、东太湖游泳池及附属工程驳岸一标段(工程名称)工程/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二、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三、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若有委托)和项目负责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投标人数字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所示信息为准。五、投标文件所需书面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六、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地点递交相关书面资料(所需书面资料见第一章的投标文件一栏,样式见附件)。七、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八、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九、拒绝上一年度信用考核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工程综合说明项号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太湖游泳池及附属工程驳岸一标段工程建设地点:太湖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驳岸其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工程估价:1200万元;其它驳岸1340米等资金情况:来源:□政府%□贷款%自筹100%□外资%□民资%落实:是□否2招标要求招标主要范围:驳岸等招标质量:合格定额工期:150天(日历天)招标工期:150天(日历天)计划:2014年10月25日开工,2015年3月23日竣工。3投标规定评标办法:见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18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14年9月11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2014年9月18日招标控制价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15时招标控制价澄清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9日13:30时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新楼三楼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法人基本存款帐户须至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金额贰拾肆万元整,开户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吴江农行营业部账号:10543101040026965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递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间: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银行汇票金额为中标价的10%。本项目要求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7日内按照合同规定进场。履约保证金返还: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扣除处罚金、违约金等费用后无息退还。其他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2、诚信保证金(见关于印发《吴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诚信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吴治建发〔2013〕4号))3、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吴预指字〔2010〕第4号),将取消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的中标资格。4、投标单位可参加编号SZ20140092、SZ20140093和SZ20140094的3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1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并按编号先后次序中标。5、。6、。5一、总则(一)招标说明1、工程综合说明:见前表。2、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吴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及其它现行的有关规定。3、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根据目前现状。(2)施工用水、电合同条款第8.1(2)条约。(3)场内外道路根据目前现状。(4)其他。(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投标人和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4、申请人必须列入2014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III)组及以上或者2014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III)组及以上;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三)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61、根据第(五)款和第(六)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内容经区招标办备案后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上发布并以此为准。(五)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派本公司代表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投标人从“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猜测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在规定时限前(见工程综合说明附表)登录“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4、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限前(见工程综合说明附表)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提出。6、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六)招标文件的澄清本工程的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可以在“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查看,并可于工程综合说明附表规定时间的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提出质疑。(七)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区住建局现行规定执行。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图7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注明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全部费用。(九)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2、固定单价报价3、(十)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算方法1、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中。2、。(十一)报价编制依据,采用下列第1、4、5、6种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苏州市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参考表》;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5、吴江市工程建设定额站预算有关规定;6、本工程主要材料调查价格;7、其它。(十二)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与审核(一)在开标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专用条款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对招标文件缺陷或者错误的修正;2、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和方法;3、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4、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5、措施费用的调整原则和范围;6、工期及工期提前或者延后的奖惩办法,以及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7、工程质量的奖惩办法;8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工程保险、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和事项;9、设计变更认可的原则和方法;10、暂定价调整的原则和方法;11、现场签证认可的原则和方法;12、索赔的原则和方法;13、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15、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16、发生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办法;17、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18、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19、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20、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返还时限。(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得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三)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四)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合同约定的程序确认后实施,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9(五)不管采用何种形式的合同,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主要材料(含设备)价格包干风险幅度以及包干风险幅度以外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比例。1、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者下降时,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者受益;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者受益;2、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一般适用于工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工程);3、施工合同未约定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其主要材料(含设备)的价格随市场变化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4、发、承包双方对工程主要材料(含设备)价差的计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六)其他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十三)投标文件须包括下列一、二、三、四内容(一)法定代表人申明(二)资格审查申请书1、工程资格审查申请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1)营业执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