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研发人员奖励制度1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成果的考核奖励,研发成果包括:新产品的研发、老产品工艺改进、“三废”资源化利用等。2职责2.1工程技术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管理;2.2总经理负责对严打奖励的审批。3实验室(小试)成果的考核和奖励3.1小试在立项后进行。3.2小试成果必须提交技术总结报告和备查的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规范、数据可靠,实验结果比现有技术明显改进,并有工业化前景。否则不予评审结果,实验视作失败。3.3小试成果根据技术难易程度和价值设置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中奖项:3.3.1特等奖:属世界创新技术,奖金30000~50000元3.3.2一等奖:属国内创新技术,奖金15000~30000元3.3.3二等奖:属省内创新技术,奖金8000~15000元3.3.4三等奖:属公司内创新技术,奖金3000~8000元3.4经技术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奖励等级。奖金80%分配给课题组(其中项目研发负责人得50%),分析测试人员20%。4中试成果的考核和奖励4.1小试成果经评审,认为需要经过中试的,安排中试(产品生产能力≤100吨/年);4.2中试结束必须提交中试报告,中试报告规范、数据可靠,中试报告能给大生产装置的设计、工艺技术规程、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的编写提供依据。中试产品有市场前景,否则不予评审成果,试验视作失败。4.3中试成果根据技术难易程度和市场前景设置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种奖项;4.3.1特等奖:未来市场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或利润1000万元以上的,奖金50~100万元;4.3.2一等奖:未来市场销售收入0.5亿~1亿元或利润500万元以上的,奖金20~50万元;4.3.3二等奖:未来市场销售收入0.1亿~0.5亿元或利润100万元以上的,奖金10~20万元;4.3.4三等奖:未来市场销售收入0.1亿元以下或利润100万元以下的,奖金3~10万元;4.4奖金分配办法:50%分配给课题组(其中研发项目负责人不低于40%),中试车间人员共20%、分析测试人员15%、销售人员15%。5工业化生产阶段的研发和奖励5.1按产品的销售利润计提奖金奖励。5.2销售利润奖金提取办法:第1年按利润的30%计提,第2年按利润的20%计提,第3~5年按利润的10%计提,共提取五年。5.3奖金分配办法:65%分配给课题组(研发项目负责人不低于45%),生产部门和车间15%,分析测试人员10%,销售部门10%。6老产品工艺改进的成果奖励6.1老产品工艺改进是指对现有产品的合成路线,工艺技术和装备进行革新而达到稳定或提高质量、节能降耗、减少“三废”或“三废”资源化利用,实施循环经济而获得的成果。6.2小试成果或需要中试的成果按前述3、4条进行奖励;6.3在产品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实施老产品工艺改进,实现降本增效(包括降低“三废”处理费用)的按下述办法进行奖励:6.3.1产能≤50吨/年,按实际年降本额的35%奖励;6.3.250吨/年<产能≤100吨/年,按实际年将本额的30%奖励;6.3.3100吨/年<产能≤500吨/年,按实际年将本额的25%奖励;6.3.4500吨/年<产能≤2000吨/年,按实际年将本额的20%奖励;6.3.5产能>2000吨/年,按实际年将本额的15%奖励;6.4实施老产品工艺改进,未降本增效,但提高了产品质量,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产品产量规模,一次性给予3万~10万元奖励。6.5奖金的分配办法:按5.2执行。7其他奖励办法7.1技术研发成果申报市、省、国家级科学成果奖,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项目按获资助额的10%奖励给申报人员。7.2成果申报专利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发明专利公开的,每项发明专利奖3000元,获得专利授权的,再奖10000元,每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的奖5000元。8其他说明事项8.1老产品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的降本额、销售收入、利润计算,原料以公司制订的不含税的不变价格为依据;未制订不变价格的,以当年12个月平均价格为依据;8.2年产能以全年月度最高产量为依据核定,或经公司生产、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讨论认定,总经理批准的产能为依据;8.3研发人员因失误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损失的10%从奖金中扣除;8.4研发人员必须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自觉维护公司权益,不私自替外单位个人或企业进行研发工作,否则视情况扣减奖金额的10%~80%,直至辞退;8.5所有研发项目,在申报评定奖励之前都必须按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要求提交研发项目试验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使用溶剂的,必须包含有溶剂回收情况的内容;报告或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成果评审。8.6所有研发项目不管是否获奖,研发人员均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执行。8.7研发成果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对外转让,转让收入的60%作为研发人员奖金。8.8研发项目成果课题奖金分配,由研发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