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期:2008年6月12日招标编号:0840STCJTMS091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铁厂项目下列设备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招标范围及投标截止时间如下:1.招标范围:电子除垢仪、自控热水调温罐等设备电子除垢仪1台;软水器1台;自控热水调温罐3台;热水膨胀罐1台。交货期:2008年6月30日2.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工程现场。3.支付条件:详见《附件》4.投标文件内容: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可单独下载)、业绩表(注明运行时间、与用户联系方式),投标报价表(格式可单独下载)须有有效签字盖章。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特快专递邮寄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唐海办公室。地址:河北省唐海县新城大街西段工业开发区唐山国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5房间,王昆鹏收,邮编063200,电话:0315-8728581;传真:0315-8728580。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注:本招标项目无需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需提供一正一副,产品样品一本,详见《附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厂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登记表》,传真至0315-8728580,同时请在快递封面上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以方便区分。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小金额项目投标登记表招标编号0840STCJTMS091项目名称电子除垢仪、自控热水调温罐等设备投标人名称制造商名称(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项目联系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移动电话传真填写日期注意事项: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商,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后传真至0315-8728580,此登记表将作为有效投标的凭证。投标报价表招标编号:0840STCJTMS091设备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单价总价交货期备注123合计:金额(小写):金额(大写):付款条件1.付款条件:A.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时,按以下方式付款: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45日内,合同总价的30%;2)验收款: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合同总价的60%;3)质保金:设备投入运行后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合同总价的10%。B.合同金额不大于10万元人民币时,按以下方式付款:1)设备运抵项目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2)质保金:设备投入运行后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10%。2.交货时间:见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交货地点:唐山市曹妃甸首钢京唐公司施工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4.合同价格:到达指定交货地点(达到验收条件)的最终价格此价格为含17%增值税的最终不变价格;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变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备件和专用工具费、涂装费、技术资料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运保费等一切费用。5.质保期: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后12个月。6.备品备件:应随机提供设备正常使用1年的易损件、标准零配件,并列出备件清单及现行价格表。技术规格书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图号)单位数量要求交货期备注1电子除垢仪58-0707P1(1-17)DA-4DⅠ-1.0型Q=80m3/h,30W/220V台16月30日分体安装2软水器58-0707F1(1-35)TRA-400产水量2-4m3/h台16月30日3自控热水调温罐58-0707P1(1-17)φ600*1400台36月30日成套配置阀门、压力表、温控阀等配件4热水膨胀罐58-0707P1(1-17)SN1400-0.6型囊状隔膜气压水罐V总=3.61m3,V调=1.2m3台16月30日成套配置阀门及配件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有限公司项目-(设备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承诺,被授权人的变更或离开,不影响我公司在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及应履行的义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印鉴:被授权人签字: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姓名和职务:见证人单位名称:见证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