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管理摄影摄像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在出借设备时,管理员要督促借用人认真阅读本《办法》,填写《摄影摄像设备领用记录表》。对于因私用途,除个别特殊情况(须借用人详细说明情况,并经设备管理人员核实,领导批准),均不予批准。设备借出前,管理员应仔细检查设备、核实附件数目,并记录设备状态。保存管理员应将设备妥善保存,防止设备被违规占用甚至丢失。保存时,要注意环境的维护,保持设备储存地的干净、整洁。长期不使用的设备,应在保证其能够随时投入使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松弛保存。检查与维护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并记录备案。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状态,损耗情况,附件情况等。管理员应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在设备回收时,除常规检查外,还要测试设备的续航能力,如有下降,则应采取维护措施以保证设备能够持续使用。借用设备使用者需了解设备性能并能熟练、正确使用设备。不正确的使用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甚至毁坏。在借用设备前,应确保已具备正确使用设备的知识,并接受相关人员的考核。具体借用程序参阅《摄影摄像设备借用流程》。设备管理员不在时,须由技术部其他人员代办,程序不变。使用使用者要爱惜设备,谨慎使用设备。严禁磕碰、敲打设备。尽量避免在恶劣环境(严寒、暴晒、多尘、潮湿等)下使用设备。要保持设备清洁,严禁触摸光学仪器镜头,严禁接触腐蚀性物质。使用时尽量保持双手干燥清洁。操作设备时禁止使用拙力。不得使用除提供电池之外的任何电池及外接电源;对电池充电需规范。电池安装必须正确,不得改装(包括短接、串联等)、分解电池,不得混用新旧电池和不同类型电池;若电量耗尽需紧急更换电池,要使用相同型号的镍氢(Ni-MH)电池或高能碱性电池(严禁使用镍镉(Ni-Cd)电池、碳性电池及锌锰电池),并在归还设备时告知管理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改设备设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则需在归还设备时详细告知管理员。不得私自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不得将镜头长时间暴露在灰尘下。归还归还设备时,管理员应认真检查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建档,并责成使用人进行相关赔偿。借用人归还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洁。赔偿公务用途:借用人违反上述设备操作及使用规定造成设备过度损耗甚至损坏,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具体办法与赔偿额度依情节轻重和设备损坏程度,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并报呈领导批准。因正确操作(正常使用)或不可抗意外导致的设备损坏,借用人不承担责任。私人用途:借用人借用设备用于非采访、拍摄任务或私人用途,因违反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因正确操作(正常使用)或不可抗意外导致的设备损坏,借用人将承担部分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