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山区部分学校零星弱电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CZ2016-27招标文件招标人: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4月代理机构编制人代理机构审核人采购人确认审核1审核22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合同一般条款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3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部分学校零星弱电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4)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5)具有《安防工程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6)投标人应具有本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宝山区部分学校零星弱电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BCZ2016-2743、项目主要内容:弱电系统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7、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8、安全生产许可证9、无行贿犯罪记录10、《安防工程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6-5-6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6-5-61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51、投标地点: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开标室2、开标地点: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法定及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现场审核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安防工程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宝山区部分学校零星弱电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弱电工程2采购人名称: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地址:宝山区宝山七村88号联系人:乔老师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邮政编码:200940代理机构电话:56173876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捷4项目预算80万元5投标上限价80万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6澄清和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7投标保证金:不适用8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9投标文件数量: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0投标方法:1、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上传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1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7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7、安全生产许可证8、无行贿犯罪记录9、《安防工程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10、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1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14投标截止期2016年5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15开标日期2016年5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16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17其他合同签约地点:上海市宝山区18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9供货期30天20质保期3年注意事项:类别工程□货物√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当其他文件就“项目类别”定义与财政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有冲突时,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函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出具《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人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交《投标函》的,评标委员会可理解为投标人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视作为无效投标。开标一、电子招标项目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2、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8无效标条款不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无效标: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登记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有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4.未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5.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6.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异议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9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的采购。1.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中标人。1.3本项目招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组织单位。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售后服务的义务、安装、技术协助、培训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详见前附表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无效标条款不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无效标: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登记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有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4.未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5.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6.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异议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招标采购的货物的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为:),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1)投标报价表;(2)货物说明一览表;(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须知”第13条和第14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a)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货物及提供伴随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RMB)。(b)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c)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d)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2条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e)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f)如果贵方有要求,我方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12或资料。(g)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3开标一览表表包件号:___招标编号:价格单位:元一、投标报价汇总供货合计报价引入后面“供货分项报价表”的总价服务及其他合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