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3年交通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榆林高新区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榆林市康泰建设工程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增交通设施实施方案须知第二章评标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增交通设施实施方案须知受榆林高新区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高新管委会对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与建业大道等十个路口交通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参加竞价报名。一、工程名称: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3年交通设施工程二、建设单位:榆林高新区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建设地点:榆林高新区四、工程范围: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第二标段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标志工程;第三标段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热熔标线工程。五、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八、工期要求:日(日历日)九、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以上,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企业法人,且投标人所供的设备和软件必须与交通警察大队现有设备与数据相兼容,并提供公安部认定的检测报告;第二、三标段为: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设施分项资质;且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的交通标线涂料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施工准用证”或“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十、发标时间的约定:2013年月日下午15时,地址:榆林市康泰建设工程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间的约定:2013年月日下午15时,地址:榆林市西沙航宇路市招标交易中心。开标携带: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企业法人,且投标人所供的设备和软件必须与交通警察大队现有设备与数据相兼容,并提供公安部认定的检测报告;第二、三标段为: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设施分项资质;且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的交通标线涂料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施工准用证”或“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十一、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定标法十二、竣工日: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提出竣工报告,经招标人签字后竣工,签字之日为竣工日,工期计算结束。十三、踏勘现场:13.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150m范围内建构筑物情况进行踏勘,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3.2因施工场地较小,交通相对不便,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办公生活、生产加工、材料堆放等设施的布置,如需在场外安排的生活、生产场地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十四、投标担保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4.2投标人在发标前缴纳保证金万元(¥万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榆林市康泰建设工程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2025627576开户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航宇路支行14.3凭交款凭证原件(进账单、回单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登记备案,交款凭证复印件做进商务书内。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未中标的投标企业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及利息,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并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十五、投标报价15.1工程计价依据:按《陕西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参照2004陕西省消耗量定额及配套2009价目表、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市场行情、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15.2本工程此次投标报价为一次包死,以总价报。十六、报价文件组成:1、施工企业情况简介,资质说明。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复印件4、技术方案5、免费技术服务期6、故障解决时间7、投标人必须承诺竞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8、报价表(格式):第二章评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随机抽取定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2、评审内容及步骤2.1因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故不再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只对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商务标书评审不合格者,按无效标书处理,不得参与“随机抽取定标”活动。2.2本工程上限控制价依据2009《陕西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2004陕西省消耗量定额及配套2009价目表编制:2.3投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投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为有效投标书;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书,并不得参与“随机抽取定标”活动。2.4投标工期(合格)投标工期符合或小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工期,为有效投标书;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书,并不得参与“随机抽取定标”活动。凡投标人对投标上限控制价、工期、质量等作出响应性承诺的且初步评审通过的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随机抽取定标评审。3、随机抽取定标法根据《榆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抽取定标意见(试行)》,制定本规则。3.1随机抽取操作平台“随机抽取”工作,是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本规则规定步骤,通过操作“随机摇号器”依次完成随机抽取,“随机摇号器”由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监制。3.2“中标编号”的抽取评标程序结束后,首先由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确定摇号器内的编号球数量和编号,原则上编号按照1、2、3、...自然数顺序排列。并由招标人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一个招标标段的“中标编号”和依次确定的两个“中标候选号”,多标段的以此类推,依次确定各个标段的中标编号。同时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3.3“中标匹配号”抽取“中标编号”抽取工作结束后,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通过两轮“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出各自的“中标匹配号”。选用与抽取中标编号同一的摇号器和编号球进行操作。第一轮:根据递交标书的先后顺序,由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第二轮抽取顺序编号;第二轮:按照第一轮随机抽取的编号顺序,由同一投标人代表再次进行随机抽取出一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人的“中标匹配号”。同时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3.4定标一、红绿灯评审方案:1、技术标评审:符合性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商务标评审。2、商务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抽取确定中标人方式。红绿灯标段:合理低价的确定,按投标人两轮报价方法确定合理低价。第一轮报价:投标人第一轮报价未超过招标人的上限控制价时为合理报价,且第一轮报价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不参加第二轮报价并不得抽取。(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5%时,(再次低报价-次低报价)÷再次低报价4%时,最低报价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成为有效抽取人且不参与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完成后,经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综合评价,给出招标人的期望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及期望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5%时,(再次低报价-次低报价)÷再次低报价4%时,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成为有效抽取人且不参与第二轮报价评标标准价的评标。评标标准价(A)=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人数投标人投标报价=A×99%时,得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减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第二轮报价得分前六名投标人为有效抽取人。第六名出现并列时,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抽取人。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一名投标人为有效抽取人。合同价为抽取中标人的第二轮报价。抽取办法按榆林市招标办公室规定执行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够履行招标人合同约定的条款时,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递补或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一个招标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家,否则该投标标段重新组织招标。1)其他情况: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执行有关规定。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随机抽取定标”暂行规则根据《榆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抽取定标意见(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一、随机抽取操作平台“随机抽取”工作,是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本规则规定步骤,通过操作“随机摇号器”依次完成随机抽取,“随机摇号器”由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监制。二、“中标编号”的抽取首先由招标人根据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确定摇号器内的编号球数量和编号,原则上编号按照1、2、3、…自然数顺序排列。并由招标人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招标标段的“中标编号”和依次确定的两个“中标候选号”,多标段的以此类推,依次确定各个标段的中标编号。同时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三、“中标匹配号”的抽取“中标编号”抽取工作结束后,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通过两轮“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出各自的“中标匹配号”。选用与抽取中标编号同一的摇号器和编号球进行操作。第一轮:根据递交标书的先后顺序,由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抽取顺序编号;第二轮:按照第一轮随机抽取的编号顺序,由同一投标人代表再次进行随机抽取出一个编号,该编号与招标人的“中标匹配号”。进行对应确认出中标人及中标后候选人,同时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四、定标将投标人经过两轮“随机抽取”出的“中标匹配号”,与招标人随机抽取出的“中标编号”和“中标候选号”进行匹配,编号相同的成为相应的“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五、监督职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步骤依次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定标程序。由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完成随机摇号的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随机摇号器”的日常保管和维护、使用前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告知和现场引导工作,并及时处理摇号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抽取过程,负责摇号器、编号球的检验和装取工作,并即时公布抽取结果。各招投标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扰抽取过程。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参照以上规则随机抽取确定规定数量的合格投标人。本规则由榆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35.5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中标人按顺序依次递补。35.6中标人报价即为合同价。35.7招标人需承担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委费,公证费和交易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承担。第三章技术要求一、本项目总体要求如下:(一)系统建设充分考虑采用先进而又成熟的技术(如视频检测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融合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先进的体系结构、先进的软硬件选型,既能保证实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