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目录招标项目概述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合同(参照99-0201示范文本)一、合同协议书(参照99-0201示范文本)二、通用条款(参照99-0201示范文本)三、专用条款(由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参照99-0201示范文本)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格式二、技术标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七章工程量清单3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批准文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等)。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非市区、市区一般、市区邻街)类取费;税金按(市区、城(镇)、其他)(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0版);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可以从下列地址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或查阅有关文件):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开标地点。五、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超过期限不再发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名称年月日4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11.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要求质量标准:承包方式:23.3要求工期:33.2招标范围:42.1资金来源:517.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二份、电子光盘一份64.1投标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714.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815.1投标保证金数额:投资估算的2%,即万元916.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1013.1工程报价方式:114.3资格审查方式:12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收件人:13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423.1开标时间:地点:1535.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16评标方法及标准:一、总则51、工程说明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勘察单位:1.3设计单位:1.4建设单位:1.5招标代理单位:1.6工程项目批准文号:1.7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完成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6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项目概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六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七章工程量清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招标光盘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现电子招标光盘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与更正,并重新制作发售电子招标光盘,同时收回原光盘。8、招标文件的解释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地点和单位名称)。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该修改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9.5补充通知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备案。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二部分组成(二类以下工程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可放在一起)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报价:(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表4-5-2)适用于安装※(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表4-5-2-1)适用于安装※(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9※(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必须由电子光盘中的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的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的以无效标处理)。没有带“*”的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其中第(6)、(7)、(10)、(11)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1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1.2.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人概况(1)投标单位简介;(2)财务状况基本资料格式;(3)投标单位业绩。(4)投标单位市场行为档案情况表。(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11.3.2施工组织设计(1)确保施工工期的具体措施;(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7)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8)环境保护和新技术运用;(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11.3.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5)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10任职资格C类证书复印件;(人数确定参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11.3.4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11.4.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售的电子招标光盘和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12.3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电子投标光盘。投标人必须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即: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须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一致;12.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12.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须及时跟招标人更换,自行更换光盘或与招标人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