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人身权利不容侵犯考点考纲要求三年考题统计题型名师预测考查频度命题角度生命健康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结合党和政府关爱生命、救灾救人、打击食品领域中的制假和售假行为等热点,考查我国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维护。结合党和政府重视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的具体做法,考查对未成人进行特殊保护的重要性人格尊严权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2014安徽,15,4分非选择题★★结合具体案例、生活情境考查侵害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的行为表现,正确的维权途径隐私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自觉地尊重他人的隐私2012安徽,15,4分非选择题★★结合具体案例、生活情境考查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国家、个人如何维护公民的隐私权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一生命健康权1.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2.我国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2)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4.公民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1)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2)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4)注重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5)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5.为什么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1)公民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6.我们应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1)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2)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3)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特别提示1.误区:父亲毒打儿子,认为:“他是我的儿子,我愿意怎样对他就怎样对他。”(1)父亲的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的规定。(2)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父亲侵犯了儿子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2.怎样认识酒后驾车的行为?(1)酒后驾车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2)酒后驾车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危害自身与他人生命健康权,没有尽到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3)酒后驾车没有做到忠实履行义务,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4)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5)酒后驾车是非正义行为。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二人格尊严权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具体包括哪几项权利?(1)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2)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2.什么是名誉权?维护名誉的意义有哪些?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和危害有哪些?(1)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2)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更多的尊重和经济利益。(3)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②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4)侵害名誉的行为的危害: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肖像权受侵害时我们应当怎样做?(1)侵权行为: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2)当肖像权受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3)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4.什么是姓名权?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2)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特别提示1.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三者有什么异同?(1)不同点:三者含义、内容和侵权表现不同。(2)相同点:同属于人格尊严权;侵权者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权利受到侵犯时,都要拿起法律武器,通过非诉讼或诉讼的方式维权;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2.误区:将小偷示众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是可取的。小偷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小偷也享有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并不因为触犯法律而丧失这些权利。将小偷示众涉嫌非法拘禁,采取这样暴力和侮辱人格的强制手段,严重侵犯了小偷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我们没有执法主体资格,抓住小偷后应该马上报警,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由警方来处置。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怎样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1)增强保护人格尊严权的法律意识。(2)当人格尊严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依法维权。(途径:可与侵害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法院起诉)(3)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权。4.误区:同学之间取外号、开玩笑是很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外号有褒贬之分,褒义外号是赞许,也不会侵害同学的名誉权。贬义外号则有伤同学自尊,是讽刺、嘲笑、挖苦同学,是对他的侮辱,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为同学起贬义外号侵害了同学的名誉权。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考点三隐私权1.什么是隐私?隐私是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及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2.隐私权的含义和真谛是什么?隐私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2)真谛: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3)内容: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害;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维护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2)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3)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4.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的行为。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5.怎样尊重和维护隐私权?(1)尊重他人隐私:①树立隐私意识。②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③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2)依法维护隐私权: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上被浏览和扩散。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特别提示1.隐私的特点。(1)合法性,只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私人之事才属隐私。(2)私人性,仅与个人相关。(3)隐秘性,不为人知或不欲为人所知。(4)主观性,确认某项具体的私人之事是否为隐私,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主观感受,即使他人已知权利人的某项个人信息,但权利人认为该信息仍需保密,则应尊重权利人的意愿。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2.揭露他人私事的行为,并非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如果个人的私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就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当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例如,当涉嫌贪污、受贿等财产犯罪,个人的财产状况、储蓄情况就必须接受调查;个人的社会交往活动涉嫌犯罪,也必须接受调查;当进行征兵、招工、招聘模特等活动时,应征、应聘者的身体资讯等,必须接受检查。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有什么危害?如何使这些个人信息得到更好的保护?(1)出售个人信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侵扰公民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安定。(2)①公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②公民要树立隐私意识,要保护和尊重他人的隐私。③当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依法保护。④国家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⑤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4.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的妙招。(1)不向陌生人随意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在QQ上聊天、发微博、写日志时等,不要透露真实信息。(2)密码的设置安全度要高。(3)个人的身份证、信用卡等不要交给他人使用。(4)在柜员机(ATM)取钱时,要防止他人偷窥等。一二三一、生命健康权本要点具体包括: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地位,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受到特殊保护,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几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几部法律,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等内容。作为公民首要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中考中常常会涉及,因此我们要准确、全面地掌握这一要点,要多注意选择题、简答题的题型。一二三【例1】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是()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②施工现场的“警戒线”③银行窗口的“1米线”④火车站台的“候车线”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解析:①中的标志线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交通安全,②中的标志线是为了防止公民受到施工中的意外伤害,③中的标志线是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④中的标志线是为了防止列车进站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本题选A项。答案:A一二三二、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掌握这一要点首先要认识到这几种权利同属于人格尊严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当这几项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要结合侵权表现将这几种权利区分开来。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诽谤行为。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一二三【例2】(2014湖北武汉中考)被他人起了侮辱性绰号后,殷某心里很不好受。起侮辱性绰号的行为侵犯了殷某的()A.人格尊严权B.生命健康权C.人身自由D.隐私权解析:起侮辱性绰号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尊严权的具体体现之一。答案:A一二三三、隐私权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大量存在,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力度逐渐加大,我们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和生活实际来掌握这项权利。一二三【例3】(2014湖北黄冈中考)下图漫画中学校的行为()A.维护了学校的正常秩序B.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C.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D.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解析:学生在宿舍内的个人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C项正确,A项错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