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许高峰前言从2001年3月15日开始,我作为亚行技术援助项目(TA3019PRC)的中方专家对中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项下招标采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为此我走访了8个项目单位、3家招标公司、10余家投标商,涉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10余个项目。现把典型案例分析如下,供从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专家、领导评审;并供参加国内、国际投标的投标商借鉴、参考。第一部分投标商在国际、国内投标活动中常犯的错误一、投标文件的签署二、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保函四、投标方式五、干扰评标一、投标文件的签署【案例分析1】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且文件签署人无授权书XX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参加亚行贷款巴基斯坦农业灌溉项目中XX泵站设备成套子项目的国际投标,该公司投标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由于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出国考察,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回国,该公司总经理签署了所有文件,但在该投标人提供的英译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公证)中明确显示该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司董事长。评标结果,该司未能通过商务审查,原因之一就是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且文件签署人无授权书。【案例分析2】投标文件无逐页小签XX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参加世行贷款XX科技发展项目的竞标,该次招标主要采购化学分析仪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商必须在其完成的投标文件上逐页小签。XX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在完成投标文件后,只在投标报价信上由该司法人代表人签署,其他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如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表等均未小签。评标结果,该司未被通过商务审查,原因之一就是投标文件无逐页小签。【案例分析3】投标书大部分书写语言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XX省建设机械制造厂参加亚行贷款XX省高等级公路养护设备摊铺机的投标,在该次国际招标中,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的语言为英语,具体是:“投标书和投标人与业主之间有关投标书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使用英文。由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为其他语言,但其中有关段落应附有准确的英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书,应以英译文为准。”XX省建设机械制造厂提供的投标文件使用三种语言书就,即报价表使用英文,商务资料表使用中文,技术资料表使用德文(该厂摊铺机生产技术从德国引进),且使用中文和德文书就的投标文件部分无英文译文。评标结果,该司未被通过商务审查,原因之一就是投标书大部分书写语言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案例分析4】贸易公司投标,但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有一生产厂家在其日常营销活动中,已指定唯一销售代理,但其所生产的产品却在某次招标活动中非常有竞争力,该厂为了能在激烈的投标中胜出,准备委托几家贸易公司同时投标。由于在投标有效期内该厂已有独家代理销售其产品,因此从法理上讲,该厂不能授权其他代理商经营其产品,故而该厂口头向感兴趣的投标商承诺,如某家代理商在投标中胜出,他将同意向该投标商提供其生产的产品,且在投标文件准备阶段,该厂向所有拟以其产品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提供了技术资料。果然有2家代理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关产品的技术资料选用了该厂的原始技术资料,但却未能提供正式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因而被废标。贸易公司(代理商)投标,但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案例分析5】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世行、亚行均未出具标准的资信证明格式,投标商应针对项目特点,由其开户银行(一般应认为有信誉的银行,国内要求支行级以上)出具资信证明。招标文件一般规定资信证明应为投标商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出具,否则无效。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发现投标商出具的资信证明五花八门,有的不是为所投标项目准备的,有的是一年前出具的,有的内容不能揭示该公司的资信情况,总之,出现这些情况,该投标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案例分析6】大量复印招标文件技术规定内容,而不填写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表一般如下设计:序号技术指标名称技术指标要求投标商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指标偏离值第一栏第二栏第三栏第四栏第五栏1…...n许多投标商在完成投标文件的技术资料表时大量复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表第三栏的内容并填入第四栏,而不是如实填写其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从而导致废标。【案例分析7】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产品样本提供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有些投标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到业主所在地拜访业主代表,并赠送相关产品的样本资料,业主就此对其拟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有所了解。正式投标时,该投标商发现其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有些方面尚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了使投标文件能够通过技术审查,他在填制技术规范表第四栏时,改变了该产品的真实参数,从而与其先前向业主提供样式中产品的技术参数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了调查,发现样本中所列参数更为准确,从而拒绝了该投标商的投标。【案例分析8】投标价货币符号错误某欧洲公司参加我国XX省公路收费系统、通讯系统、监测系统的投标,且通过了第一阶段技术标(TechnicalBid)的审查。在第二阶段财务标(FinanceBid)的审查中,我们发现,该投标商就同一单项报价在不同页码上出现了价格的数字相同,但货币符号却不同,即一个是美元,一个是欧元,经商务审查小组成员仔细核对,无法确认哪个为主报价,因而该投标商的投标被拒绝。无独有偶,我国某投标商参加越南的水电站投标所有文件准备齐全,惟独在报价一栏没有填写货币符号,因而被废标。【案例分析9】交货期和到货口岸理解错误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交货期为合同签定后四个月,到货口岸为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国际口岸(如指定为上海港、天津新港等)。对于交货期,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交货期为收到信用证后四个月,或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四个月(一般合同生效指合同得到主管部门批复,且中标商提供了合格的履约保函)。投标商如填写这些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原因是其交货期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于到货口岸,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没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而是填写他们熟悉和经常使用的口岸,其投标将被拒绝。【案例分析10】对国际金融组织关于货物和运输合格性理解错误在我国西南某省亚行贷款高速公路养护设备的招标过程中,东南亚某国著名贸易公司参加了投标。该投标商(以下称“A公司”)所投产品为挖掘机。A公司获得了美国最大工程机械制造商(以下称“B公司”)的授权,同意其使用B公司的产品参加我国西南某省亚行贷款高速公路养护设备挖掘机的投标,但其授权书中明确载明,该挖掘机是由B公司控股的在巴西独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称“C公司”)生产。A公司的投标被拒绝,原因是C公司所在国不是亚行成员国。亚行批准了该评标结论。【案例分析11】发现两个主报价中国XX国际公司(以下称“A公司”)参加东南亚某国污水处理厂设备成套项目(亚行项目)投标。业主出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任何出现选择报价的主报价将被拒绝(AnyBidwithalternativepricewillberejected)。A公司在仔细研究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后,发现业主提供的设备从技术参数角度来看,在我国属3年前较流行的技术,目前我国已采用更新的技术标准,尽管尚未淘汰老的技术。为此A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主报价,但考虑到目前国内该项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附上了替代方案,以及如业主采纳新方案的报价条件。业主在评估投标文件时,拒绝了A公司的投标,理由是A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出现了两个主报价。【案例分析12】要求报出主要部件单价,而未报出世行贷款XX省造纸厂技术改造项目就整套造纸生产线引进设备对外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所有部件均要列出单项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中国XX成套设备公司(以下称“A公司”)参加了投标,A公司的投标设备采用芬兰某制造厂(以下简称“B公司”)的最新型号的产品,由于B公司提供报价方式是总价和分项价格(包括主机价、备件价、专用工具价、易损件价、培训和调试费用)等,而无主要部件单价,因而A公司按B公司的报价模式向业主递交了投标文件。A公司的投标通过了商务审查和技术审查,在价格评议阶段,有一评标专家指出,A公司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出主要部件单价,应予废标,而其他专家则认为就该问题可以向A公司澄清,如A公司提供合理的主要部件分项单价,则可以接受A公司的报价。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出现重大分歧。后经商议报世行裁定,世行采购专家认定评标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因为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投标商都是公平和一致的。最后,A公司的投标被拒绝。【案例分析13】副本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一般地,招标文件中规定,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是有的投标商就不重视制作投标文件副本。事实上,评标一开始,评标工作组人员首先核对正本和副本的一致性,如正本与副本无明显差异,业主将封存正本,用副本进行评标。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文件副本的投标商往往其投标被拒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副本的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如下两点:1.副本数量短缺;2.副本与正本内容严重不一致。【案例分析14】付款方式理解错误招标文件中规定了货物的验收条件与贷款的支付方式,并且有的招标文件规定,凡是投标文件中有关付款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该投标将被拒绝。如其项目的支付方式如下: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付款方式115%合同生效T/T265%货到口岸L/C310%验收合格L/C410%试运行6个月后L/C但其中有一投标商要求付款条件如下: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付款方式115%合同生效T/T280%货到口岸L/C35%验收合格L/C该投标商可能在其他项目中,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获得支付而产生过带资承包或供货的教训,因而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货款支付计划表。业主在综合考虑所有投标商的商务和技术及价格的条件后,一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拒绝那些在付款条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商。三、投标保函【案例分析15】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招标文件一般有如下规定:“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或在这段时间延长的截止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担保人。”许多投标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够重视,往往会与投标文件有效期混为一谈,出现保函有效期少30天的现象。【案例分析16】投标保函金额不足对于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为投标报价的2%或以上,对于大型土建工程,也可以规定某一固定数值如30万美元等。投标商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申请开列,在评标实践中,评标委员对于那些投标保函金额不足的,哪怕只差一分,也会予以废标。【案例分析17】投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1.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a)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或(b)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对于上述投标保函格式,投标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列时,不得更改。任何更改都将导致废标。四、投标方式【案例分析18】传真投标2000年,德国某著名投标商参加西北某省的国际招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该投标商通过传真方式,把其整本投标文件传真到业主处,业主整理完毕,把该投标商的投标带到开标现场,并当众宣布该投标无效。传真投标均将被拒绝,这是国际金融组织采购指南及相关招标文件(ICB)所严格规定的。【案例分析19】投标文件迟到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在开标现场看到姗姗来迟的投标商,尽管他们有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业主和招标代理均要严格把关,即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开,不予唱标,原封退回投标商。五、干扰评标过程【案例分析20】干扰评标过程评标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公布中标人以前,凡属于对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以及与授予合同的推荐意见均不得向投标人和与此过程无关的其他任何人泄露。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