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浓缩柑桔汁SB/T10089-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浓缩柑桔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成熟适度的柑桔为原料,经不同的前处理后,榨汁、分离、真空脱气、杀菌、浓缩等工艺而制成的浓缩柑桔汁类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加糖类的浓缩柑桔汁。2引用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0791软饮料原辅材料GB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12143.1软饮料制品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GB12143.2果蔬汁饮料中氨基态氮的测定方法GB12143.3果蔬汁饮料中L——抗坏血酸的测定方法GB10790软饮料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3产品分类按品种可分为浓缩桔汁、浓缩甜橙汁、浓缩柠檬汁。4技术要求4.1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的有关要求。4.2感官要求:4.2.1色泽:浓缩甜橙汁呈橙黄色,贮后色泽渐深。浓缩桔汁呈桔红色或桔黄色,贮后色泽渐深。浓缩柠檬汁呈乳白色或淡黄色,贮后色泽渐深。4.2.2香气及滋味:应具有柑桔浓缩汁固有的香气与滋味。无明显煮熟味及异味。4.2.3组织形态:汁液均匀混浊,静置后允许有沉淀。摇动后呈原有的均匀混浊状态,但不得有不能摇散之结块现象。4.2.4杂质:不允许有外来杂质。不得含有果皮囊衣碎屑、桔络及种子。4.3理化指标见表1:表1━━━━━━━━━━━━━━━┳━━━━━━━━━┳━━━━━━━━━━━指标┃浓缩汁┃稀释呈原汁┣━━━━┳━━━━╋━━━━━┳━━━━━项目┃桔、橙┃柠檬┃橙、桔┃柠檬┃┃┃(10°BX)┃(7.5°BX)━━━━━━━━━━━━━━━╋━━━━╋━━━━╋━━━━━╋━━━━━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BX┃≥20┃≥15┃10┃7.5总酸(以柠檬酸计),%┃┃┃≥0.5┃≥3.3维生素C,mg/100g┃┃┃≥20┃≥20氨基氮,mg/100g┃┃┃≥20┃≥20┣━━━━┻━━━━╋━━━━━╋━━━━━铜(以Cu计),mg/kg≤┃┃┃铅(以Pb计),mg/kg≤┃10.0┃┃砷(以As计),mg/kg≤┃1.0┃┃锡(以Sn计),mg/kg≤┃0.5┃┃┃≤200(铁听装)┃┃━━━━━━━━━━━━━━━╋━━━━━━━━━┻━━━━━┻━━━━━食品添加剂┃按GB2760规定执行━━━━━━━━━━━━━━━┻━━━━━━━━━━━━━━━━━━━━━4.4微生物指标见表2:表2━━━━━━━━━━━━━━━━━━━┳━━━━━━━━━━━━━━━━━项目┃指标━━━━━━━━━━━━━━━━━━━╋━━━━━━━━━━━━━━━━━细菌总数(个/mL)┃≤100━━━━━━━━━━━━━━━━━━━╋━━━━━━━━━━━━━━━━━大肠菌群(个/100mL)┃≤6━━━━━━━━━━━━━━━━━━━╋━━━━━━━━━━━━━━━━━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检验员要求保持感觉器官灵敏,检验前两小时内不得食刺激性食物。5.1.1色泽:取50g混合均匀的浓缩汁于100mL烧杯中,用肉眼观测其色泽。5.1.2组织形态及杂质:取混合均匀的浓缩汁50g于100mL烧杯中,用肉眼观察其组织形态及检查其有无杂质。5.1.3香气及滋味:将浓缩汁稀释呈原汁后,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5.2理化指标检验:5.2.1可溶性固形物:按GB12143.1的规定执行。5.2.2总酸5.2.2.1试制所用蒸馏水均煮沸冷却后使用。a.1%酚酞—乙醇溶液。b.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按GB601规定配制。5.2.2.2样品的制备、测定称取1g(精确到0.01g)充分混匀的样品于250mL锥形瓶或烧形杯中,加50mL蒸馏水,充分摇匀。加入0.5mL酚酞指示剂溶液,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边振摇边滴定呈微红色,并保持30s不退。同一制备好的被测样品测定两次。5.2.2.3计算V×C×0.064X=━━━━━━×100mX——总酸(以柠檬酸计),%;V——滴定时耗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的毫升数;C——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被测样品克数;0.064——换算为柠檬酸的系数。5.2.2.4允许误差及结果如果平行试验误差不超过0.05%,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报告结果取小数后一位。5.2.3维生素C:按GB12143.3执行。5.2.4氨基氮:按GB12143.2执行。5.2.5铅:按GB5009.12测定。5.2.6砷:按GB5009.11测定。5.2.7铜:按GB5009.13测定。5.2.8锡:按GB5009.16测定。5.3微生物指标检验:按GB4789.2~5及GB4789.10~11检验。6检验规则6.1由同一条生产线,以一个班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2产品由生产厂质检部门从每一批中随机抽取2%的塑桶装,2‰的铁听装为基样。每个样抽取500g,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的产品方能出厂。6.3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指标,作为必检项目。6.4型式检验项目:氨基氮、维生素C、苯甲酸钠、金属指标,频次为每季度一次。6.5对检验结果中,理化指标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中按6.2条取样量的两倍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6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定仲裁单位,进行仲裁和判定。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按照GB10790第5章规定执行。7.2产品标签按照GB7718执行。7.3外包装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数量、规格、标准代号、以及“小心轻放”、“防潮”、“防晒”等包装贮运图示标志。7.4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运输中防止曝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异味物品混存、混运。7.5贮存于阴凉、通见、干燥的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7.6按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保质期为18个月。7.7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定保质期和保存期,其期限规定必须大于至少等于本标准第7.6条所规定的保质期。━━━━━━━━━━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万县地区果汁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平、王小军、李世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12—30批准1993—06—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