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10005—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蚝油SB/T10005—19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蚝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蚝汁为主料,配以增稠剂、调味料等加工而成的蚝油。2引用标准GB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GB5009.45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0137蚝油、贻贝油卫生标准3技术要求3.1感官要求色泽:红褐色;香气:有蚝香;滋味:鲜美,无异味;体态:粘稠适度,幼滑均匀,不分层,不结块。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1。表1项目指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g≥0.3总酸(以乳酸计),g/100g≤1.4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14总固形物,g/100g≥203.3卫生指标卫生指标按GB10137的规定执行,并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kg≤1.0食品添加剂按GB2760规定执行细菌总数,个/g≤10000大肠菌群,个/100g≤30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SB/T10005—1992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鉴定4.1.1取瓶装蚝油样品,观察瓶颈液面处应无固液分层现象,然后充分摇动,开盖闻其气味,样品应具蚝油特有的蚝香味。4.1.2将样品倒入白色瓷皿中,其颜色应是红褐色、有光泽,粘稠度适中,无结块现象。4.1.3用玻璃棒取样品于舌面品尝,其味应鲜美,适口,无苦、涩、焦等异味。4.2理化检验4.2.1总酸4.2.1.1原理样品所显示的酸性,主要由于其所含的有机酸在水溶液中离解出的氢离子所致,这些有机酸能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生成盐和水,这一性质则为用酸滴定法测定样品中的总酸提供了依据。4.2.1.2试剂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按GB601规定执行。4.2.1.3仪器a、酸度计;b、磁力搅拌器;c、10mL碱滴定管。4.2.1.4操作方法a、按仪器说明书将仪器安装、调整好,备用。b、称取样品5.0g于烧杯中,加30mL蒸馏水,充分搅拌后移入100mL容量瓶中,用少量蒸馏水分次洗涤烧杯,一起倒入容量瓶中,最后加蒸馏水定容至刻度。经充分摇匀,用滤纸或用离心机分离,所得清液备用。吸取清液20mL,置150mL的烧杯中,再加60mL蒸馏水,开动磁力搅拌器,用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pH8.20,记下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V1)。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并记下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V2)。4.2.1.5计算(V1-V2)×C×0.09X1=×100…………………………(1)m×20%式中:X1——样品中总酸(以乳酸计)的含量,g/100g;V1——样品滴定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V2——试剂空白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m——样品质量,g;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0.09——1mL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相当于乳酸的质量,g。4.2.2氨基酸态氮4.2.2.1原理氨基酸是一种既含羧基,又含氨基的两性化合物,在含有氨基酸的溶液中加入甲醛后,其碱性的氨基则被遮盖,失去了形成两性离子的可能性,因此,其所含的酸性羧基即可用强碱进行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SB/T10005—19924.2.2.2试剂a、36%~38%甲醛溶液;b、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4.2.2.3仪器同总酸测定。4.2.2.4操作方法吸20mL4.2.1.4的清液于150mL的烧杯中,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pH8.20时,加入10mL甲醛溶液,经混匀,继续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pH9.20为终点,记下加入甲醛后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V3)。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记下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V4)。4.2.2.5计算(V3-V4)×C×0.014X2=×100……………………(2)m×20%式中:X2——样品中氨基酸态氮的含量,g/100g;V3——加甲醛后滴定样品稀释液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V4——试剂空白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样品质量,g;0.014——1mL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相当于氮的质量,g。4.2.3食盐4.2.3.1原理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样品中的氯化钠,生成氯化银沉淀,在全部氯化银沉淀后,过量的硝酸银与铬酸钾指示液生成铬酸银,使溶液呈桔红色,即为终点,由硝酸银溶液消耗量计算氢化钠的含量。4.2.3.2试剂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4.2.3.3仪器25mL棕色的滴定管。4.2.3.4操作方法精确吸取4.2.1.4的样品稀释液2mL于150mL三角瓶中,加100mL蒸馏水及1mL0.5%铬酸钾指示液,摇匀,用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呈现桔红色为终点,记下耗用的体积(V6)。同时做试剂的空白试验,记下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V7)。4.2.3.5计算(V6-V7)×C×0.0585X3=×100……………………(3)m×2%式中:X3——样品中食盐(以氯化钠计)的含量,g/100g;V6——样品滴定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V7——试剂空白滴定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C——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样品质量,g;2——吸取样品稀释液的体积,mL;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SB/T10005—19920.0585——1mL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相当于氯化钠的质量,g。4.2.4总固形物4.2.4.1原理样品用直接干燥法在100~105℃温度下干燥,失去水分后剩下的物质重量。4.2.4.2仪器a、分析天平;b、电热恒温干燥箱;c、干燥器。4.2.4.3操作方法将称量瓶洗净,置于105℃电热干燥箱中,打开盖,烘1h左右,加盖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后用分析天平称重,并重复烘至恒重。即为称量瓶的质量为m1。取1~2g已摇匀的样品于恒重的称量瓶内,加盖精确称重后,记录称量瓶与样品总质量为m2。放入已调节至150℃烘箱中,打开盖烘4h,加盖后取出,放入干燥皿中冷却0.5h后称重,并重复干燥直至恒重(二次称重之差不超过0.002g)记下烘干后瓶与样品的总质量为m3。4.2.4.4计算m3-m1X4=×100………………………………(4)m2-m1式中:X4——总固形物,g/100g;m1——称量瓶的质量,g;m2——称量瓶和样品烘前的质量,g;m3——称量瓶和样品烘后的质量,g。4.3卫生指标检验4.3.1铅的测定按GB5009.12铅的测定第一法《双硫腙比色法》进行。4.3.2食品添加剂的测定按GB5009.29进行。4.3.3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的测定按GB4789.22进行。5检验规则5.1生产厂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的检验,凡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必须开具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不合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5.2销售部门凭生产厂的合格证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检验,检验时由销售部门和生产厂双方会同,按产品批量抽样,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可加倍再次抽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由生产厂负责处理。6抽样方法6.1样品必须均匀抽取,同时必须在仓库和发货场中取样。6.2应在同一批号中,再进行抽取一定数量样品一式两份,一份供检验用,一份封存备查。6.3所抽取的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批次、抽样日期等。6.4抽取样品数量6.4.1包装产品,250克以上包装的不得小于6件,250克以下包装的不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SB/T10005—1992小于10件。6.4.2样品抽取后应立即进行检验,如不能立即检验,样品应妥善封存。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箱包装、瓶包装、罐包装的产品必须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净含量、生产日期、注册商标及批次等。7.2一切盛装产品的包装容器要清洁、消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7.3运输产品时要小心轻放,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不能与有毒物质和不能食用的物质混载。7.4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环境卫生好的地方。7.5按规定条件贮存,产品保存期应不少于六个月。在保存期内,不发霉,不变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州市调味食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洪炽、冯禧瑞、刘富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1992-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