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程序第一节项目开发流程否国金局行领导贷款评审业务发展局评审局企业局分行业务发展局贷款开发储备流程项目意向承诺、准承诺函项目储备库是业务发展局分行企业局评审局投资业务局国金局客我关系分类信用评级库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开发培育筛选入库成立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会签政府外币贷款一、二类项目报批发承诺或谢绝函审批业务发展局项目开发指导意见查询信息第二节项目开发原则与目标一、项目开发原则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积极开发和培育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规范标准,明确责任,动态管理,跟踪服务。二、项目开发目标(一)建立能够保证充足的优质项目来源的运行机制(二)提高储备项目质量,防止优质项目流失(三)建立长期稳定客户群基础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四)调整和完善开发银行资产结构(五)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第三节项目的开发管理一、项目的开发业务发展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项目开发储备总量目标和行业、地区结构控制目标,提出年度的我行项目开发指导意见,各项目开发单位根据指导意见进行项目培育工作。业务发展局负责项目储备库及技术援助贷款的管理,并归口管理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二、推荐入库各项目开发单位项目根据开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项目是否开发、推荐入库。对于确定开发、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提出推荐入库意见,报送业务发展局。要点:(一)经业务发展局核查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登录入库;(二)行长专题开发项目直接入库;(三)优质项目直接入库。注:对于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各开发部门应进行初审,评审局和分行应将初审通过的项目送国际金融局审查。对于国际金融局开发的项目,国际金融局在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征求评审局的意见。三、评审项目提取各评审部门(含分行、企业局、评审局及国际金融局等)从近期项目开发储备库项目中提取项目,提出评审计划建议,评审管理局下达评审计划或评审通知单。第四节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是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开发、信用评审、贷款评审、合同谈判和第一笔贷款发放等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组原则上按客户组建,视不同项目的需要调整或充实相应人员。一、工作组人员组成原则上工作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必要时可设副组长)、客户业务人员、评审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需要聘请财务顾问时,应同时提出人选建议,需要外聘“三师”的工作组,可以在工作组开展工作前或工作进程中提出人选名单。二、工作流程(一)提出组建建议各分行、企业局、评审局、国际金融局和投资业务局应根据客户和项目的需求及时提出工作组组建方案的建议,主送业务发展局、抄送信用管理局、评审管理局和其他相关单位:1、新开发项目的工作组组建方案应作为项目推荐意见的必备附件。2、重大项目应在项目筹划阶段提出工作组组建方案,进行重点开发,组建单位在推荐该项目入库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组调整意见。(二)组织协调及报批总行业务发展局及时将有关单位推荐的未入库项目登录储备库,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有关工作组计划、目标和人员组成,提出初步组建方案转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业务发展局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协商结果,起草《关于组建第×批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的建议》,报主管行领导审核。(三)发文人事局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联合工作组人员组成,下达任命通知。由总行部门或分行独自组建的开发评审组,总行部门或分行可直接发文,并报总行人事局和业务发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