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7人民当家作主【考试要求】1.了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了解我国国家机构,了解不同国家机关的性质、职权。(了解)2.理解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理解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概括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关注机构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理解)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国家机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知识思维导图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督机关考点一我国基本制度1.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度解析]决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基本经济制度))【一目了然】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以及包含的经济成分是什么?(1)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经济成分: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3.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国家政策分别是什么?(1)性质: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2)地位:在我国,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4)国家政策: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拓展延伸]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区别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要强调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联系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控制力、影响力4.集体经济的性质、作用以及国家的政策分别是什么?(1)性质: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2)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3)国家政策: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5.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地位、作用以及国家政策分别是什么?(1)内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2)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3)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4)国家政策: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6.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何意义?(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指点迷津]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这是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制度。确立这一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3)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4)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一目了然】9.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有哪些?(1)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2)义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10.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11.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1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1)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2)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3)目标: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4)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3.怎样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4.爱国统一战线是什么?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15.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6.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1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何重要意义?(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经典概括]一个形式、三个有利于18.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如何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9.如何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1)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20.民族区域自治有何优越性?(1)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2)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3)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典概括]三个结合、一个提高2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和性质是什么?(1)内容: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性质: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是什么?(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23.基层群众自治有何优越性?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考点二我国国家机构1.什么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哪些职权?其内容如何?(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产生以及任期是什么?(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2)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3)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5.国家主席的职权以及其内容。(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6.行政机关的性质以及组成是什么?(1)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