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040.03A16备案号:58112-2018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376—2018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Thefacilitiesandequipmentrequirementsofsub-district(township)humanresourcesandsocialsecurityservicecenter2018-2-10发布2018-3-1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3376—2018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茹、陈少波、王嘉慧、夏文哲、吴志龙、邵国兴、吴晓惠、王丹、陈晨。DB32/T3376—20181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设施、设备和标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独立办公的服务中心的建设。综合办公的服务中心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servicecenterofcub-district(township)humanresourcesandsocialsecurity指在街道(乡镇)设立的,提供就业服务、创业扶持、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服务的公共平台。4总体要求4.1原则服务中心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统一、经济适用的原则,符合节能环保、公共卫生与消防安全等要求,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规范配置设施设备。4.2选址服务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宜选择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点。经办服务大厅宜设置在建筑物的一层。DB32/T3376—201824.3面积独立办公的服务中心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80㎡。4.4功能区4.4.1功能区划分街道(乡镇)人社中心宜划分为服务大厅、业务支持区和办公区三个功能区,各功能区面积占比可根据当地具体业务受理情况自行设置。4.4.2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应设置柜台服务、自助服务和等候休息区域,服务对象实际使用的面积应大于工作人员使用的面积。4.4.3业务支持区业务支持区宜设置就业创业指导室、职业技能培训室、劳动争议调解室、档案室、会议室等,其他业务支持区可根据当地具体业务受理情况进行设置。4.4.4办公区办公区宜设置工作人员办公室、文印室等。5设施5.1装修5.1.1装修原则应体现出不同服务区域的特征,坚持规范、实用、环保、安全、经济的原则。5.1.2消防安全要求装修消防安全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消防安全设备的设置及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规定。5.1.3节能环保场所建设宜遵守节能环保的要求;装修所用的材料、设备等宜符合相关标准中关于公共建筑节能及环保的要求;需要使用灯光照明的宜采用节能灯具,宜直接采光;经办服务大厅、职业技能培训教室、会议室等场所在装修时宜考虑降噪要求。5.1.4综合布线综合布线应符合GB50311的规定。5.2公共设施5.2.1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及维护应符合GB25201的规定。DB32/T3376—201835.2.2无障碍设施宜设置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盥洗室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标志设置宜符合GB10001.9的规定要求。5.3其他公共标识其他公共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6设备设备配置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表1):表1设备配置标准应配备设备办公服务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桌椅、空调资料存放设备资料柜、档案柜信息发布终端电子显示屏或液晶显示器、自助服务终端信息网络设备集线架、路由器宣传设备公示栏、宣传资料架接待设备等候休息座椅宜配备设备办公设备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满意度测评器等便民设施饮水机、写字台、老花镜、医药箱等注:设备数量可根据建筑面积、人员数量及业务要求按需配置。7标志7.1户外标志牌7.1.1组成和样式服务中心户外标志牌内容由中文字符“××县(市、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构成,样式见图1。DB32/T3376—20184图1服务中心户外标志牌样式7.1.2尺寸、颜色和字体标志牌为蓝底白字,底色为职介兰(C100M70),中文字体为华文新魏。标志牌外形尺寸及字体大小应根据实地情况按图1同比例放大或缩小。7.1.3安装位置标志牌宜安装在建筑主要立面的屋顶或正门上方正中位置。7.2铜牌7.2.1组成和样式服务中心铜牌由中文字符“××县(市、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构成,样式见图2。图2服务中心铜牌样式7.2.2尺寸、颜色和字体铜牌尺寸统一为600mm×400mm,上部字体为标宋,下部字体为华文新魏,铜牌底色为钛金,字体颜色为黑色(K100)。7.2.3安装位置宜采用贴墙挂式,与地面距离宜不小于1500mm,宜悬挂在醒目位置。7.3服务时间标牌DB32/T3376—201857.3.1组成和样式标牌上部分为中文字符“××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下部分为服务时间信息。服务时间宜采用插入式,样式见图3。图3服务中心服务时间标牌样式7.3.2尺寸、颜色和字体服务时间标牌尺寸长为600mm,上部为白底蓝字,字体为方正粗圆简体,宽为130mm;下部为蓝底白字,字体为方正黑体简体,颜色为职介兰(C100M70),宽为270mm。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尺寸进行调整。7.3.3安装位置服务时间标牌应设置在人社基层平台入口处醒目位置,一般采用贴墙挂式或立柱式,与地面距离宜不小于1200m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