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60.20B91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1041—2018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echanizedstrawreturningtopaddyfield2018-07-03发布2019-01-04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1041—2018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松、谢晟、王康军、华育坚、陈立才、杨伟光、吴昊、贺捷。DB36/T1041—20181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化稻草还田的术语和定义、机具选择、操作要求、检测方法和评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化稻草还田及其机械插秧前田块质量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262农业机械试验条件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GB/T24685水田平地搅浆机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稻草还田机械能够将稻草、稻茬通过混埋或翻埋方式进行还田作业的一种机械。3.2机械化稻草还田水稻收获后,使用稻草还田机械将留在稻田地里的稻草、稻茬进行混埋或翻埋整地作业。4机具选择4.1稻草混埋还田的机具选择:自走式旋耕机或旋耕灭茬机。4.2稻草翻埋还田的机具选择:铧式犁或圆盘犁;旋耕机或整地耙或旋耙整地联合机;自走式旋耕整地机械。4.3应根据农艺要求选择合适的稻草还田机械,操作人员要首先熟悉机具的性能,按使用说明书操作机具。5操作要求5.1水稻收获DB36/T1041—20182用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水稻联合收割机应安装有稻草切碎或粉碎装置,留茬高度控制在15cm以内,切碎稻草秸秆长度不超过10cm,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小于90%,均匀抛撒在田间,均匀度不小于80%。5.2稻草还田5.2.1稻草混埋还田用稻草还田机械旋耕整地作业。在旋碎土壤的同时,将地表稻草旋入土壤中。同时,施用基肥的田块,可在旋耕埋草作业前,将基肥均匀撒施至地表。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5.2.2稻草翻埋还田用稻草还田机械耕翻埋草作业。在翻耕土壤的同时,将地表稻草翻埋至土壤中,耕翻深度满足当地农艺和土壤条件要求(施用基肥但不与整地及移栽作业同时进行的,可在翻耕作业前,将基肥均匀撒施至地表);旋耕或耙耕碎土整地作业,将田块土垡旋或耙碎,旋、耙深度满足当地农艺要求(施用基肥但不与耕翻及移栽作业同时进行的,可在旋耕或耙耕作业前,将基肥均匀撒施至地表)。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机械插秧前田块质量序号项目单位性能指标1搅浆深度cm≥102地表平整度cm≤33压茬深度cm≥54植被覆盖率/≥90%5作业后田面状况能满足机械插秧对田块的要求。6检测方法6.1田间调查稻草还田作业前的田间调查按GB/T5262规定进行,具体项目按5.1的要求进行。6.2搅浆深度、地表平整度、压茬深度、植被覆盖率按GB/T24685的规定进行测定。6.3作业后田面状况作业后田面状况采用目测的办法进行评价。7评定规则对搅浆深度、地表平整度、压茬深度、植被覆盖率及作业后田面状况5项指标采用逐项考核评定,考核项目全部合格时作业质量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