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成果申报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1、研究报告2、测试和实验报告3、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4、质理标准5、国内处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6、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7、标准化审查报告二、成果的评审、鉴定1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上否同意评审鉴定。2、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提案项目成果奖励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二、对获专利的项目奖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三、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四、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创意提案改善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二、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3、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4、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5、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6、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三、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创意提案改善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4、与专利法抵触者。四、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开箱一次。五、审查组织1、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2、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六、审查程序1、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2、“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七、审查准则1、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1)动机20%(2)创造性15%(3)可行性25%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创意提案改善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4)回收期投资30%(5)应用范围10%2、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1)动机15%(2)创造性20%(3)努力程度15%(4)投资收回期25%(5)效益25%八、提案处理1、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2、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3、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3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6个月)。九、成果检查1、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招待,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创意提案改善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后,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十、奖励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由“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发给500-10000元的奖金。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元的奖金。4、团体特别奖: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十一、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依“”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