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753-2018 标准化商品猪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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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1753—2018ICS65.020.30B92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1753—2018标准化商品猪场建设2018-12-06发布2019-03-06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1/T1753—2018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畜牧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畜牧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登明、周永亮、晁先平、王竹伟、孙彦琴、朱前磊、王晓佩、杨国峰、李桂莲、胡爽、陈悦、范存威、张建伟、孙春花、王学君、邵丽DB41/T1753—20181标准化商品猪场建设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化商品猪场建设的术语与定义、建设规模与内容、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规划布局与功能区用地指标、建筑与结构、公用工程、防疫隔离、环境保护与粪污处理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化商品猪场(以下简称猪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GB/T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0014.6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9良好农业规范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52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6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JGJ2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标准化商品猪场从事商品生猪生产、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的养猪场。3.2基础母猪指已经产出第一胎、处于正常繁殖周期的母猪。3.3DB41/T1753—20182全进全出将同一生长发育或繁殖阶段的猪群同时转入或转出同一生产单元的饲养模式。4建设规模与内容4.1建设规模猪场根据本地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以及建场条件、技术与经济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猪场的建设规模按表1划分。表1猪场建设规模划分单位:头建设规模(出栏商品猪)2000~30003001~50005001~1000010001~2000020001~3000030001~50000基础母猪数100~150150~250250~500500~10001000~15001500~25004.2建设内容4.2.1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门卫值班室等。4.2.2生产设施种公猪舍、空怀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乳舍、保育舍、生长育肥舍。4.2.3辅助生产设施更衣淋浴室、消毒室、兽医室、化验室、消毒门廊、饲料加工间、贮藏间、仓库、水泵房、取暖设施、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装猪台、地磅房、机修车间等。4.2.4废弃物处理设施废弃物的收集、贮运及无害化处理设施。5选址与建设条件5.1场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发展的要求。5.2场址应符合GB/T20014.6和GB/T20014.9的规定。5.3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畜禽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要求。5.4电力充足可靠。6工艺与设备6.1工艺要求DB41/T1753—201836.1.1猪群周转流程采用全进全出制;种猪每年更新率25%~35%;母猪配种妊娠期16~17周,母猪分娩前一周转入分娩舍,仔猪哺乳期3~4周,断奶后母猪转入空怀配种舍,仔猪转入保育舍,保育猪饲养期为5~6周,然后转入生长育肥舍,生长育肥猪饲养14~15周体重达到100kg以上时出栏。每个环节结束后消毒空栏1~2周。6.1.2有条件的猪场可以采取两点或三点式布局,将基础母猪、保育猪、育肥猪分点饲养,各个饲养点之间宜保持必要的防疫间距。6.1.3各类猪舍宜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6.1.4各类猪舍的喂料方式:人工或机械上料,食槽或自动料箱喂料。哺乳仔猪、保育猪、生长育肥猪采用自动料箱自由采食;种猪和后备猪宜采用限量饲喂。6.1.5清粪方式:宜采用机械清粪。6.2舍内环境参数6.2.1猪舍因地制宜配置夏季降温和冬季供暖设施,温度、湿度、通风量、空气卫生要求参照GB/T17824.1的规定。分娩舍、保育舍应有采暖措施。猪舍宜采用机械通风,必要时辅以自然通风。6.2.2通风量计算方法分风速法、换气次数法、换气量法,计算公式如下:a)风速法:通风量(m³/h)=猪舍宽(m)×猪舍高(m)×所需风速(m/s)×3600(s);b)换气次数法:通风量(m³/h)=猪舍体积(m³)×60(次/h,一栋猪舍每小时换气次数);c)换气量法:通风量(m³/h)=舍内猪只存栏量(头)×每头猪夏季换气量(m³/h·头);d)猪舍通风量在通过不同参数计算出的数值不同的情况下须取其最大值来设计。猪舍不同季节的通风量与风速取值可参考表2。表2猪舍通风量与风速猪舍类别通风量m³/(h·kg)风速m/s冬季春秋季夏季冬季夏季种公猪舍0.350.550.700.301.00空怀妊娠母猪舍0.300.450.600.301.00哺乳猪舍0.300.450.600.150.40保育猪舍0.300.450.600.200.60生长育肥猪舍0.350.500.650.301.00注1:通风量是指每千克活猪每小时需要的空气量。注2:风速是指猪只所在位置的夏季适宜值和冬季最大值。注3:在月份平均温度≥28℃的炎热季节,应采取降温措施。6.2.3猪舍内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猪舍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猪舍类别空气温度℃相对湿度%舒适范围高临界低临界舒适温度高临界低临界种公猪舍15~20251360~708550空怀妊娠母猪舍15~20271360~708550哺乳母猪舍18~22271660~708050哺乳仔猪保温箱28~32352760~708050保育猪舍20~25281660~708050生长育肥猪舍15~23271365~758550DB41/T1753—201846.2.4猪舍空气中氨(NH3)、硫化氢(H2S)、二氧化碳(CO2)、细菌总数和粉尘不宜超过表4的数值。表4猪舍空气卫生指标猪舍类别氨mg/m3硫化氢mg/m3二氧化碳mg/m3细菌总数万个/m3粉尘mg/m3种公猪舍2510150061.5空怀妊娠母猪舍2510150061.5哺乳母猪舍208130041.2保育猪舍208130041.2生长育肥舍2510150061.56.3生产设备设备应选用通用性强、结实耐用、高效低耗、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定型产品,猪场主要设备见表5。表5猪场主要设备设备类别设备选用范围消毒设备洗衣机、冲洗机、自动喷雾消毒机。饲养设备分娩栏和保育栏宜采用全漏缝或半漏缝地面,其它猪栏宜采用漏缝或实地面,机械干清粪;食槽或自动料箱,人工或机械上料,自动饮水器供水。实验室设备人工授精设备、兽医化验、环控监测等工作需要的仪器。其它发电机、车辆等。7规划布局与功能区用地指标7.1规划布局7.1.1建筑设施依次按主导风向和地势位置划分为以下分区:生活管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7.1.2生活管理区一般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者侧风处,并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集中布置。7.1.3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严格隔开,并设消毒池、消毒室。7.1.4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设备维修、物资仓库、饲料贮存等设施,这些设施应靠近生产区。7.1.5废弃物处理区主要包括兽医室、无害化处理设施等,设在场区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并与管理区、生产区保持适当的防疫安全距离;与生产区和场外的联系应有专门的通道。7.1.6道路设置应符合NY/T682的相关规定。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应避免交叉。7.1.7猪舍间距应满足通风、防疫、消防要求,宜为檐高的3~5倍。7.2功能区用地指标7.2.1场内建筑物在保证防疫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密集型布置,场内建筑系数为20%~35%。7.2.2各功能区占地比例:生活管理区占10%~15%,生产区占70%~85%,废弃物处理区占5%~15%。7.2.3各类猪场的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按下表6规定。DB41/T1753—20185表6猪场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建设规模(出栏)头/年20001000050000占地面积m27620~1150036000~39000138700~158400总建筑面积m22350~352010090~1042045200~45900生产建筑面积m22150~32508600~880040500~40800其他建筑面积m2200~2701500~17003500~4000注:其他建筑包括值班室、办公室、宿舍、水泵房、维修间、锅炉房、变配电室等。8建筑与结构8.1猪舍建筑的基本要求8.1.1建筑形式按屋面结构划分单坡式、双坡式、钟楼式。按外围护结构划分:开放式、半开放式、密闭式。按楼层划分:单层、多层。8.1.2建筑规格猪舍高度:人工清粪的猪舍檐口高度2.5m~2.8m,机械清粪的猪舍檐口高度2.2m~2.5m。不同工艺的舍内净道、污道宽度:人工喂料净道1.2m,机械喂料净道0.6m~0.9m,污道0.8m~1.2m。8.1.3猪舍围护墙体传热系数控制在0.52w/(m2.k)以下,屋顶传热系数控制在0.5w/(m2.k)以下。使用新型环保隔热建筑材料。具体参照JGJ26执行。地面: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预设好上水管和下水通道,其位置要依据饲养设备的位置来确定。地面坡度控制在1%~3%。墙壁:选用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保证最好的隔热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厚度且严密无缝。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通风窗、风机、湿帘等设备设施安装洞口。屋顶:满足保温隔热,防风抗压、防火、防腐要求。8.2其它建筑物8.2.1办公及生活用房,符合国家民建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8.2.2饲料加工车间,饲料贮备量应满足一至两个月的需要量。8.3结构猪场各类建筑结构可根据建场条件选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结构形式宜选用门式钢架结构、屋架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规定。设计荷载取值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DB41/T1753—20186基础设计应符合GB50007的规定。9公用工程9.1猪场内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采用水塔、蓄水池或压力罐等给水管网供水。9.2猪场应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其供电设施应与场内用电负荷相匹配。此外,猪场应自备发电机。各种电器设备及其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接地装置和避雷装置。场内应有市话网络或无线通讯网络。9.3场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在设计排污沟大小时应考虑最大排水量。明沟设计尺寸宜为:深300mm,上口宽300mm~600mm,沟底坡度不小于3‰。9.4场内主干道宽度3.5m~5m、次干道2.5m~3m。道路路面应硬化,宜采用混凝土路面。9.5猪场的防火等级按照我国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10防疫隔离10.1猪场应加强整体防疫体系,各项防疫设施应完整、配套、实用性强。10.2猪场四周应建围墙,并设绿化隔离带,生产区入口处应有车辆消毒设施和人员淋浴、消毒间。10.3猪场如需分期建设时,先期工程应形成独立的生产区域。后续施工区应形成独立的施工区,并设置隔离沟、隔离带等有效的防疫措施,以保证生产区的安全生产。11环境保护与粪污处理11.1猪舍环境应符合NY/T388规定。11.2新建猪场应进行环境评估并取得环评报告。选址时,应对拟建场址的水源、水体进行检测并做出卫生评价、确保猪场与周围环境互不污染。11.3养殖场应具备与生产能力(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粪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猪粪进行干湿分离,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发酵。猪粪堆放区域要有防渗漏、防雨淋设施。11.4猪场粪便应及时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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