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前附表2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递交10五、开标11六、评标12七、合同授予17八、其它说明18第二章合同文本及格19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20九、工程技术要求21十、工程规范21第四章投标书格式22十一、投标书格式23第五章投标书附表28十二投标书附表29前附表项目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总建筑面积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6工程性质7标段划分8工程结构9工程类别10施工估算价11工程质量12工期要求1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4资金来源15施工现场情况16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17现场勘察时间1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20履约保证金项目内容规定21投标文件份数22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4开标时间及地点25招标人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14项所述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总承包人。2、招标范围、工程分类及发包方式2.1工程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2.2工程分类及发包方式实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人)自行施工的主承包方式。3、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投标人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4.2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3除非因不可抗力,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4.4中标后,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工作,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4.5自2001年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投标人可按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招标人要派人对投标人的现场勘察提供可能和必要的协助;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投标要求7.1本招标工程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参与投标编制工作。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和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上述人员回答。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7.3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如需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组成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文件和补充通知,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文本及格式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四章投标书格式及附录第五章技术交底文件第六章附表8.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若有疑问,皆应以局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送给所有招标人。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5日内,招标人不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10.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示人确定已收补充通知。10.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2.1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收和授权委托书2)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3)投标书及附录4)工程造价优惠率汇总表5)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6)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8)保证连续施工能力的资信证明9)其它优惠条件12.2技术标12.2.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策划及部署2)施工总理面布置3)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主要施工方法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并针对工程特点,预计本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及预防措施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总进度网络图,分析可能影响工期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组织措施6)降低工程造价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预测本工程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预防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对超规范、超标准、超限制的特殊或特别工程和构件,进行预先实验和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及检查校核的措施10)施工总协调措施-----分包工程招标计划和进场计划,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程序、方法、措施、深度及为分包人提供的配合施工条件11)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12)劳动力安排计划13)设备、材料招标计划和进场计划14)工程资金使用计划15)施工用电用水计划16)四新技术应用情况17)其它服务承诺12.2.2社会信誉及工程业绩(核对原件,其中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充分有效的工程情况证明材料、合同、质量评定等原件)。12.2.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表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土建及安装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以及以上人员资质、职称、岗位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3)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职称、岗位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其它必需的图表、文字说明的资料。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14.1报价方式:招标人在招标时尚不能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必须具且只需报出工程的工程造价可优惠的百分比,即工程造价优惠率。14.2投标人仅对本须知第2.2.1款规定的各项工程中的分部工程逐项报价。14.3施工图预算将按现行的计价依据和政策编制。1)施工图文件2)2002年《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3)《河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基价计价方法》4)定额、有关规定中给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14.4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内容:14.4.1优惠的内容不包括依照法规、规定、政策应由总承包单位交纳的费税;14.4.2优惠率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施工经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所掌握的市场情况自主决定的,包含了可以承担的承包风险。14.4.3优惠率保证不影响投标人在质量、进度等其它方面的承诺。14.5投标人中标后,优惠率适用于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支付、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亦适用于施工图设计外的工程性费用的施工预算支付和结算。14.6施工图设计外的工程性内容。14.7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造价优惠率不因工程结算值的增大或减小而改变。15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60天内(日历天)有效。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投标人可以拒绝该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充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的第17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先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户证明,招标人为受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方式:1)支票;2)银行汇票。招标人的银行帐户为: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1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17.4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7.4.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8、履约保证金18.1合同协议书签订7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如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18.1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18.4招标人在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19、投标答疑19.1投标答疑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9.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领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到招标人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释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19.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答复。20、替代方案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1本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1.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2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错误必须修改,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22.2包封上都应写明总承包投标书投标人名称:(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前不能启封。22.3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2.4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22.5投标人须在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的,由招标人签收,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3、投标截止时间23.1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于截止。23.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后延投标截止时间。23.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5、投标文件的修改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5.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