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174-2017 秸秆还田机械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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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ICS65.060.30B05备案号:XXXXX-20XX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DB32/T1174—2017代替DB32/T1174-2007秸秆还田机械操作规程Operationalprocedureforsmashedstrawmachine2017-01-20发布2017-03-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1174—2017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与DB32/T1174-2007相比,主要技术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范围,将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为主的秸秆还田机械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为主的秸秆还田机和复式作业机;——修改了引用文件,删去了GB10395.1-2001、GB10395.5-2006;增加了GB10395.1-2009、GB10395.5-2013;——删除了3.1.1和3.1.2条款;——修改了操作人员条件;——将3.3条款修改为“还田机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作业要求。配套拖拉机状态良好,拖拉机轮距、功率、动力输出轴、花键规格、及标准转速、悬挂类别等应符合秸秆还田机匹配要求。”;——增加了4.2.4条复式作业机,还需对播种施肥深度、播种量和施肥量进行预先设定和调整;——将4.3.8“检查调整皮带的张紧度。”调整为“检查调整皮带、链条的张紧度”;——增加了4.3.9条检查各换挡件、拨叉件、操纵杆等运动部件以及播种、施肥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精准;——增加4.4.8条若作业中出现异常现象,应迅速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增加4.4.9条作业中复式或多功能的还田机在转移时应注意避免碰撞到地头和田埂;——增加4.4.10条作业中粉碎部件刀片或锤爪应不准打土;——将原5.6、5.7条中还田机运转时修改为还田机未切断动力时,同时合并为5.6条款。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鸿波、糜南宏、谢葆青、刘艳艳、刘勇、刘颖、戚锁红、孙东群、肖苏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2/T1174-2007。DB32/T1174—20171秸秆还田机械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秸秆还田机械(以下简称还田机)的作业条件、操作使用、安全事项、检查保养、维修、贮存等技术规程。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为主的秸秆还田机和复式作业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0395.1-2009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GB10395.5-2013农林机械安全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3作业条件3.1田间条件秸秆铺放均匀,秸秆还田量应符合农艺要求。3.2操作人员条件机具操作人员应是专业人员或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人员,并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进行调整、作业和维护。3.3机具条件还田机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作业要求。配套拖拉机状态良好,拖拉机轮距、功率、动力输出轴、花键规格、及标准转速、悬挂类别等应符合秸秆还田机匹配要求。4操作使用4.1机具安装4.1.1按说明书要求安装规定规格的刀片或锤爪,不同型号和不同等质量级的刀片或锤爪不得混装。4.1.2将还田机与拖拉机悬挂连接,调整拉杆,插好扣销,防止松脱。4.1.3安装万向节,保证传动轴中间两节叉的叉面处于同一平面,插好定位销,并用开口销将定位销固定,防止松脱。4.2作业前机具调整4.2.1检查和调整还田机的左右水平状态,保证左右在同一水平位置。4.2.2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和调整万向节前后夹角。最大夹角工作状态时不允许大于±5°,提升时不允许大于20°。4.2.3根据地块条件、作业要求,调整机具作业限位装置,确定合适的作业深度,以及作业机具提升最高限位。4.2.4复式作业机,还需对播种施肥深度、播种量和施肥量进行预先设定和调整。4.3作业前检查和试运转4.3.1检查各零部件联接是否可靠。4.3.2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DB32/T1174—201724.3.3检查转动部件是否灵活。4.3.4检查齿轮箱的机油及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油脂。4.3.5检查有无渗、漏油现象。4.3.6检查刀片或锤爪是否齐全、完好,安装是否牢固。4.3.7检查各部位扣销安装是否牢固。4.3.8检查调整皮带、链条的张紧度。4.3.9检查各换档件、拨叉件、操纵杆等运动部件以及播种、施肥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精准。4.3.10检查完毕后,空运转5min~10min,确认各部位运转状况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4.4田间作业4.4.1观察、了解作业田块及秸秆情况。作业时移除或避开障碍物。4.4.2根据田间秸秆情况、土壤含水率、坚实度和作业要求,对作业速度、耕深进行调整。4.4.3禁止带负荷起动。起步时,应使还田机逐步达到限定位置,禁止在起步前将还田机。4.4.4作业中禁止带负荷转弯,转弯时应将还田机升起,转弯后方可降落作业,注意升降平稳。4.4.5作业中禁止带负荷后退。还田机不提升禁止后退。4.4.6作业中转移时,应切断动力输出,还田机停止转动。4.4.7作业中观察传动皮带的张紧度,如过松过紧,均应及时调整。4.4.8若作业中出现异常现象,应迅速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4.4.9作业中复式或多功能的还田机在转移时应注意避免碰撞到地头和田埂。4.4.10作业中粉碎部件刀片或锤爪应不准打土。4.5运输及停放4.5.1长距离转移或运输时,应拆除与拖拉机动力输出轴连接的万向节,将还田机提升到最高位置,并采取有效的防降措施。4.5.2停车时,将还田机降落着地,不得悬挂停放。5安全事项5.1万向节传动轴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并符合GB10395.1-2009的规定,不得随意拆卸、改装。5.2还田机顶部、后部、前部和端部的防护应符合GB10395.5-2013的规定,不得随意拆卸、改装。5.3侧边传动装置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并符合GB10395.1-2009的规定,不得随意拆卸、改装。5.4作业及运输时,禁止在还田机上堆放重物或站人。5.5还田机运转时,机具后方及侧方严禁站人。5.6还田机未切断动力时,不得打开或拆卸防护罩、不得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及清除杂物等操作。5.7若作业时出现异常现象,应迅速停止作业,断开动力连接,熄灭发动机,确认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5.8在提升状态检查、保养时,应确保断开动力连接,并采取有效的防降措施。5.10安全警示标志不能随意撕毁,应永久保持。6检查保养、维修、贮存6.1检查保养6.1.1还田机作业前或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日常清理与检查,并及时更换配件、加注油脂,紧固连接件。6.1.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维护保养。6.2维修DB32/T1174—201736.2.1还田机维修应由原生产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6.2.2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不应任意改变还田机原设计参数,不应采用性能等级低于原材料的代用材料及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6.2.3维修时还田机的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除或漏装,不得任意调换。6.2.4还田机锤爪或刀片作业磨损需更换时,应成对更换。更换的锤爪或刀片在同一质量等级,并在规定的误差限内。6.2.5维修后,应按相关维修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相关维修质量标准规定,则应予报废。6.3贮存6.3.1整机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场所,并采取防潮、防晒和防雨雪等措施。6.3.2应拆下万向节,放置室内。6.3.3应使还田机刀尖离地,对刀片和悬挂销、孔,以及外露花键轴、套等应采取防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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