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源★★★[摘要]本文在市场环境给定的情况下,尝试运用博弈的方法探讨企业兼并与战略联盟这两种企业外部扩张模式分别面临的问题及可能的策略选择。[关键词]兼并战略联盟博弈一、引言1企业兼并与战略联盟企业兼并是指有两个或更多个原有单位,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单位的任何交易。所谓战略联盟,一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间或特定事业与部门为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公司协议或组织方式而结成一体的联合体,其联合是契约性质的,通常附有一个期限。企业兼并与战略联盟是市场中常见的企业谋求外部扩张的两种战略形式。现实中,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市场竞争往往演变为几家企业集团的博弈。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不变规律,然而竞争的手段和战略却多种多样。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各行业竞争越来越相互交织,企业只有随时警惕竞争环境的变化,正确判断何时该与对手合作,何时该与对手竞争,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掌握先机,赢得主动,不断提高竞争力。本文尝试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企业兼并与战略联盟这两种形式进行解释,分析不同形式下企业面临的问题及策略选择。2博弈论博弈论作为一种方****,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它的思想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运用自古以来有之,而真正把它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应该归功于纳什,泽尔腾和海萨尼,他们用严密的数学推理逻辑和简明的文字论证了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精练贝叶斯纳什均衡四种均衡状态的存在及其求法。此外,在博弈论里,根据参与者的支付总和是否为0,可以分为零和博弈与非零和博弈。根据参与人是否合作,可以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外部扩张的收益与匹配问题1外部扩张的收益性问题由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兼并或战略联盟均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企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选择什么样的扩张方式。2外部扩张的匹配问题企业1与企业2在谋求外部发展时,各有两种战略可供选择,即(兼并,联盟)。首先,我们假定:(1)企业的行为是理性的,即采取最优的行动以最大化其期望效用;(2)外部扩张方式的选择是完全的,即兼并和联盟中有一个肯定好于另一个;(3)市场上有两家企业,企业1和企业2;(4)企业1和企业2同时行动。由此我们构造出一个简单的静态博弈模型(如图1)。这个博弈模型中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兼并,兼并)和(联盟,联盟)。这表明无论企业采取那种行动,只要二者相同就会有收益,若不同就可能没有收益。在这个模型里,结果(兼并,兼并)使企业1收益为2,大于企业2的收益1;而在结果(联盟,联盟)里,企业2收益为2,大于企业1的收益1。这说明对于企业1来说外部扩张的最佳策略是采取兼并的形式,而不是联盟。对于企业2情况却相反,最优的选择是联盟。但是如果给定了企业1选择兼并,企业2对于联盟的选择不是理性的行为,因为它的结果(兼并,联盟)不是纳什均衡。在任何一个博弈过程中,理性的企业不仅要考虑自身的最优行动,更要注意对手的行动策略。考虑到企业1的最优选择模式是兼并,企业2的最优选择是退而求其次也选择兼并。反过来,在给定企业2的选择是联盟,是最优选择的情况下,企业1的理性行为是联盟而不是兼并。此模型是博弈中著名的“性别冲突”在现实中的一个翻版。下面我们增加两家企业3,4,并修改企业的支付矩阵。(如图2,以上这两个模型表达了在增加参与者的情况下,企业1和企业2的支付矩阵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存在帕累托改进。这是因为各自在市场中寻找到匹配的对象。同样在图2,3只存在两个纳什均衡,不过在图2中(兼并,兼并)明显优于(联盟,联盟),图3中(兼并,兼并)明显于(联盟,联盟)。企业进行外部扩张,战略形式的选择及目标企业的选择都十分重要。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兼并也好,战略联盟也好,要想获得成功,首先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和特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然后再到市场中寻找匹配的目标企业。联系现实中兼并与战略联盟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兼并是非市场化行为(受到行政干预的影响),只顾追求优惠政策而缺乏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通盘考虑。战略联盟的建立也常常因为相互缺乏信任,对联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控制等因素而导致最终的失败。但究其根本,企业实施外部扩张战略,是否一开始就选择了适合自身的模式,而目标企业是否与之匹配?三、战略联盟中企业的博弈分析战略联盟通常通过某种形式的契约安排而达成一种松散型组织集团,其资源整合程度和利益分割经常随联盟各方实力对比的变化而威胁到联盟的稳定性。下面我们基于对建立战略联盟的企业对共同资源的单方面掠夺的行为分析,考察战略联盟模式下的参与约束条件及激励问题。这里联盟收益的上调因子r=2不好解释,但双方的分成比例δ=1/2却给了我们很好的信息,它说明建立战略联盟的企业,只有在均享未来共同收益时,才没有人有冲动破坏契约从而使联盟成功。均享收益,要求建立战略联盟的企业实力相当,最起码在联盟内部地位应该平等,而实力悬殊的企业在联盟内部很难做到平起平坐。在现实中,长期的有效率的战略联盟大都是有实力相当的企业组成。大企业大集团强强联合,共同开拓新的市场,小企业联合则可共御强敌,保护和发展自己。大企业与小企业的战略联盟在市场上也十分常见,但它们之间由于不完全契约造成对共同收益潜在的掠夺倾向,加剧了联盟本身的离心力,因此它是不稳定的。这样的联盟建的快散的也快。尤其是随着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战略联盟的效用会逐渐递减,这种情况下小企业谋求独立发展的愿望越来越强,从而加剧对联盟共同收益掠夺行为的发生。博弈在Tn之前结束,战略联盟失败。大小企业实力不对称的情况下,兼并可能优于战略联盟,这正是我们下面要分析的问题。四、企业兼并的博弈分析由于企业兼并市场上存在激烈的竞争,因此在企业开始兼并另一家企业时会面临竞争对手的竞争。我们首先用斗鸡博弈模型分析进行兼并的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博弈。假定(1)企业行为理性;(2)市场上有两家企业1,3同时计划对目标企业2进行兼并;(3)信息是完全的。这个博弈模型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兼并,不兼并)和(不兼并,兼并)。在市场竞争中兼并目标企业能够为企业带来正的收益。但在这个博弈中需要一方退出方能达到纳什均衡。若任何一方都不妥协,都坚持兼并的战略,最终的局面是(兼并,兼并),而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至少在局部)。因此给定企业1选择兼并的情况下,企业3的理性行为是不兼并,主动退出竞争。给定企业3选择兼并的情况下,企业1的最优行动是不兼并。问题是在面临收益的情况小,谁会主动退出避免两败的结果呢?这和兼并方的行动成本密切相关。若企业3看到企业1选择兼并就退出的话,竞争就不存在了,而这是不可能的。假使企业1和企业3都选择兼并,结果将遭受损失,为-1。但由于企业1和企业3的成本不同,因而-1的结果对二者的影响完全不一样。-1可能是企业3的全部,企业1的九牛一毛。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兼并企业3将遭受重创。因为我们假定信息是完全的,双方的成本是已知的。因此企业3在面临竞争对手企业1时将不得不慎重考虑自己的行动。现实中信息是不完全的,因此竞争不会在开始之前结束。只有在博弈过程中,有关双方的信息会不断曝露出来,双方据此修正自己的信念,直到有一方退出。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在兼并市场的竞争中,成功的概率与企业的成本有关。下面我们分析兼并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的博弈。如图6,这是一个无限期完美信息博弈。企业1在时期1,2,3┉出价,企业2在时期2,4,6┉出价。直到有一方的价格被接受,否则讨价还价将一直继续下去。这个博弈有无穷多个纳什均衡,但罗宾斯泰英证明,它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是唯一的。五、小结企业兼并与战略联盟作为不同的组织方式,体现为两种不同的竞争战略。尽管它们的目标不尽相同,但根本都在于获得竞争优势。关系风险,即合作关系的不确定性是战略联盟的首要问题。战略联盟中合作关系的确定和维持一方面要以参与者共同利益的存在或联盟有利于彼此利益的实现和对等增长为基础,另一方面要以彼此之间的信任和承诺为保证。但是在现实中后者很难实现。因为战略联盟本质上是一个不完全的契约,共同利益的相关产权不能被完全界定。所以机会主义行为是不能避免的。较之战略联盟,兼并面临的是完全不同的博弈情况。通过内部化,它能消除机会主义,但兼并在出价还价的无限期博弈中,过程可能旷日持久,面临成本的损失,还有一定的市场风险。最后,本文没有考虑环境的不同影响。而现实中,企业进行外部扩张时,模式的选择更多是对于环境的适应性决策。参考书目:(1)张维迎,1996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雷斯通,郑光等2001兼并,重组与公司控制经济科学出版社(3)平新乔2001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更多相关文档·向左转,向右转?–选择国企产权改革的制度路径的标准(11530字)·构建核心竞争力:我国中小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5754字)·引入制度环境变量条件下的企业共同治理机制分析(6497字)·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9899字)·论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创新(13600字)·透过林毅夫、张维迎之争看国有企业的改革之路(8481字)·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6601字)·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成因与对策(10980字)·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体制改革(6247字)·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9567字)本站资料来于互联网,我们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信息存在侵权行请Email我们,我们会即时删除!收藏到书签里:Email:hxdoc@126.com站长统计sp;(2-4)通常MBO的价格是以国有企业净资产值甚至是在这个基数上再乘以一个百分比来算的,这样原来企业的庞大的资产的大部分实际是不计价值地送给了经营层。这部分少算的价值被当作国家不得已作出的让步。总收益=社会性收益+经济性收益(2-5)社会性收益主要度量原国企的就业,员工的收入的变化,是否引起了社会****的非议或造成严重的不公平等等。如果原企业在MBO后没有裁员,员工收入有增加,那么这样的社会收益是正数,如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或加剧了分配的不公平,那么社会性收益就是负数。而经济性收益可以用企业在MBO后的经营收益来衡量。我们定义:Δ=总收益-产权交易成本(2-6)对于其他制度路径也可以类似地定义,那么我们选择最优制度路径的条件就是取MAX{δ,Δ,???}。虽然我们还无法进行实证性研究来比较出何种制度路径最合适,但我们可以通过MBO中反映出来的典型问题做一个大致的估算。在(2-6)式中,对于大型国企而言,(2-4)定义的交易成本是个相当大的数字,动辄达到数千万元,即使我们假定在MBO后取得显著良好的经济性效益,比如和交易成本相抵,那么社会性效益如何呢?从目前反映出的情况来看,MBO后不裁员的企业是极少的,而因为操作中的种种疏漏又导致了社会的非议,甚至是明显的分配不公平。因此可以说,采用MBO得到的Δ总是负值。再来考虑一下(2-3)的值,对于大型国企来说,委托人是代表人民的政府,而政府从来也没有直接经营过这个企业,也没有可能去从事其他的经营活动,所以我们在这里碰到了一个委托人实际上缺位的问题,那么,此时代理收益就是指代理人经营企业资产的经营收益。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的选聘费用,代理人的报酬,监督成本,代理人的职务消费和经营损失。国企改革20余年的实践证明,代理成本是相当巨大的。其中前三项相比后两项要小很多,为便于处理,我们在这里忽略前三项。经过简化后的问题就变成了是否代理收益大于代理人的职务消费与经营损失之和。这仍然不好估计,尽管采用了代理机制后国有企业仍然大面积亏损,但其中也有政策性负担过重和改革不配套等原因。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非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里,监督和激励很难发挥作用,这也是代理这种制度路径不够理想的重要原因。本文不打算实证Δ和δ谁大谁小,只是通过理论分析给出一个分析的思路,到底选择哪种制度途径,需要严格的实证研究,这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但是从对这个操作性问题的讨论可以看出,郎咸平提出的建立信托机制并一定就是更可行的途径,从而也就不能支持由此推广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