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22.5-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ICS01.80.10A22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722.5—201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评价方法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Publicinformationguidancesystem-Evaluationmethodsforguidanceelements-Part5:Portableprintingmatter2017-03-23发布2017-05-01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722.5—2016I前言DB12/T72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评价方法》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位置标志—第2部分:导向标志—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版—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本部分为DB12/T722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勇、李志勇、张掖辉、许翔、李称鑫、陈松。本部分于2017年3月首次发布。DB12/T722.5—201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评价方法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编写印刷品的设计和制作与其所引用标准的内容符合程度的定量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设计和制作的便携印刷品。本标准不适用于便携印刷品中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未作规定的自创图形符号及其相关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17695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T20501.1-2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20501.2-2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位置标志GB/T20501.3-2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版GB/T20501.4-201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3术语和定义GB/T15565(所有部分)、GB/T20501.3-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关键项keyitem指便携印刷品表达元素中表征基本属性的评价项目。3.2一般项generalitem指便携印刷品表达元素中表征标志除基本属性外的所有属性的评价项目。4构成与分类DB12/T722.5—201624.1构成便携印刷品的信息表达方式有图形符号、方向符号、文字、颜色和图。4.2分类根据表现形式不同,便携印刷品分为功能列项图、信息版、平面示意图、地理位置图、分布图和路线图。5原则5.1标志评价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是对被评价标志各关键项的评价,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即判定被评价标志不合格;定量评价是在全部关键项评价均合格的基础上,对被评价标志各项所进行的评价,其结果为所有关键项与一般项最终得分的算术和(满分为100分)。5.2评价有图形符号(含方向符号)与文字配合的便携印刷品时,若图形符号(含方向符号)表达含义与文字表达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达含义为准。若含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时,应以中文所示含义为准。6评价方法6.1检验条件6.1.1采光采用目测方法检验标志时,应在自然光或适宜的灯光条件下进行检验。6.1.2距离目测检验标志时,检验人员与被检验对象的空间直线距离应为50a~100a。6.2计分方法6.2.1计算被评价标志各评价项目最终得分的步骤为:a)根据标准相关规定检验被评价标志的评价项目;b)根据检验结果对该项目打分。若需检验三次,其打分值为各次检验打分的算术平均值;C)将打分值与其权重值相乘,结果即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6.2.2对便携印刷品中的图形符号元素尺寸进行评价时,若测量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误差不大于±5%)则打最高分;若误差在±5%以上则其最终得分减1分。6.2.3对便携印刷品中的文字大小进行评价时,若字体大小符合标准规定,则不扣分;若字体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其最终得分减3分。6.2.4在标志评价过程中,计算得分时应四舍五入,小数点后宜保留两位数字。6.3图形标志6.3.1图形符号尺寸的测定DB12/T722.5—20163使用通用量具,按GB/T20501.1-2013中图2的规定测定图形符号尺寸,记为a(单位:mm)。6.3.2关键项评价6.3.2.1颜色6.3.2.1.1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的标志及其载体所用颜色,与GB2893中规定的安全色进行对比。若其颜色与安全色相同或相近,则按表1的规定分别检验被评价标志中图形符号颜色组合、边线或衬边颜色、标志载体颜色三项指标。当检验结果出现表1中任一情况时,判定被评价标志不合格(相关标准中有特殊规定者除外,如表示否定含义或医疗急救等);其他情况按6.3.2.1.2~6.3.2.1.4的规定进行定量评价。表1图形标志颜色序号图形符号颜色组合边线或衬边颜色标志载体颜色1红–白黑色任一安全色2白–红黑色任一安全色3白–蓝任一颜色任一安全色4黑–黄黑色任一安全色5黄–黑黄色任一安全色6绿–白任一颜色任一安全色7白–绿任一颜色任一安全色6.3.2.1.2若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标志及其载体所用颜色与安全色明显不同或未出现表1所示情况,则进行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应以图形符号颜色组合的颜色对比度为评价依据,对比度越大者得分越高(以“黑–白”为最高得分,其他情况按实际效果酌情打分)。评价时应以符号要素所用颜色为对比基准色。6.3.2.1.3颜色检验最高打分值及其权重值见表2。表2图形标志评价项目指标序号评价项目评价性质检验次数最高打分值权重值1图形符号颜色组合关键项1101.52边线或衬边颜色关键项1101.03标志载体(衬底)颜色关键项1101.54图形符号比例关键项1101.25符号选择及尺寸一般项1101.86图形符号倒角一般项1100.57边线或衬边宽度一般项1100.58标志区域清晰度一般项1100.89标志整体清晰度一般项1101.26.3.2.1.4按6.3.2.1.2和6.3.2.1.3的规定分别对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所用标志的图形符号颜色组合、边线或衬边颜色、标志载体(衬底)颜色三个项目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3.2.2图形符号比例DB12/T722.5—20164按GB/T20501.5-2006中5.3.2的规定,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图形符号是否选自相关标准并按标准图形符号等比例放大或缩小。若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否则判定被评价标志不合格。6.3.3一般项评价6.3.3.1符号选择及尺寸符号的选择按GB/T20501.5-2013中5.3.2的规定选择;并使用通用量具,按GB/T20501.2-2013中图1或GB/T20501.5-2013中图2的规定依次测量表2中的全部尺寸指标。根据测量结果,按6.2.2的规定分别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3.3.2图形符号倒角按GB/T20501.5-2006中5.3.1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图形符号是否倒角。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若未未按标准要求倒角,则其最终得分减2分。6.3.3.3边线或衬边宽度使用通用量具,按GB/T20501.2-2013中图1的规定测量图形符号的边线或衬边尺寸指标。根据测量结果,按6.2.2的规定分别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3.3.4标志区域清晰度按GB/T20501.5-2006中5.3.1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符号衬底色形成的标志区域。符号衬底色形成明显的标志区域则结果符合标准规定,该项打最高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若不符合标准规定,此项不得分。6.3.3.5标志整体清晰度按GB/T20501.1-2013中5.3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的图形标志,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3.4标志评价总分计算6.3.4.1若被评价图形标志任一关键项检验不合格,则其评价总分为0分。6.3.4.2若被评价图形标志所有关键项检验均合格,则将各关键项与一般项的最终得分加和,结果即为被评价标志的评价总分。6.4文字6.4.1文字尺寸的测定使用通用量具,按标准6.2.3的规定测定并打分。6.4.2文字排列按GB/T20501.5-2006中5.4.2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的文字是否全部横向排列,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4.3文字布局规范性DB12/T722.5—20165按GB/T20501.5-2006中5.4.2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的文字是否位于图形标志的右侧或者下方,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4.4文字功能区分便携印刷品中同一页含有其他宣传性、介绍性文字,按GB/T20501.5-2006中5.4.4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的文字是否通过字体、字高或颜色进行了有效区分,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4.5文字标注规范性便携印刷品中对地物、交通、公共服务单位等设施的标注要使用规范名称,评价结果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4.6图形标志和文字的关系6.4.6.1图文整体性按GB/T20501.5-2006中5.5.1的规定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标注同一地物、功能和服务的图形标志和文字是否形成一个整体,并与其他图形标志和文字明显间隔,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4.6.2图文比例使用通用量具,按GB/T20501.1-2013中图2的规定测定图形符号尺寸,记为a(单位:mm)。单行文字的高度或多行文字的高度不应小于0.6a且不应大于a。图形标志和文字的距离不应小于0.15a。a)字体大小按标准6.2.3的规定测定并打分;b)对图形标志和文字的距离进行评价时,若间距符合标准规定,则不扣分;若字体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其最终得分减3分。表3文字评价项目指标序号评价项目评价性质检验次数最高打分值权重值1文字尺寸一般项1101.52文字排列一般项1101.03文字布局规范性一般项1101.54文字功能区分一般项1101.55文字标注规范性一般项1101.06图形标志和文字关系图文整体性一般项1101.0图文比例一般项1101.5图文信息含义符合度一般项1101.06.4.6.3图文信息含义符合度检验文字对图形标志的解释是否符合图形标志本身的信息含义,根据其解释的含义符合情况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若其解释的含义明显不符则判定被评价标志不合格,此项不得分。6.4.7文字评价总分计算DB12/T722.5—20166将各项的最终得分加和,结果即为被评价标志的评价总分。6.5颜色6.5.1印刷品功能页颜色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同页中不同功能区是否采用不同色彩进行区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5.2同册印刷品颜色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同册中设计功能不同的页面是否采用不同底色彩进行区分,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6.5.3印刷品不同类别信息颜色目测检验被评价便携印刷品中,同册印刷品中不同类别信息应采用不同颜色;同类别信息应使用同一种颜色,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并与其权重值相乘,计算最终得分;若同类别信息采用明显不同颜色,则其最终得分减3分。表4颜色评价项目指标序号评价项目评价性质检验次数最高打分值权重值1印刷品功能页颜色一般项1103.32同册印刷品颜色一般项1103.33印刷品不同类别信息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