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00A12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429—2016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规范StandardfortheBeautifulVillageTourismDemonstrationArea2016-11-01发布2017-01-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2429—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河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河北和智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然、郭任聪、国丽慧、白瑞娟、姚丽芬、孙永章、杨宵、聂佳顺、张镨方、崔路巍。DB13/T2429—20161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总则、规划、乡村建设、文化传承、资源与环境保护、安全、综合管理及智慧乡村。本标准适用于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6标准电压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31710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2000美丽乡村建设指南DB13/T1356-2010农家乡村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LB/T012-2011城市旅游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035-2014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32000、GB/T1777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美丽乡村beautifulvillage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3.2旅游景区touristattractionDB13/T2429—20162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3.3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beautifulvillagetourismdemonstrationarea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依托乡村区域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农业、农村、农民生活体验为主要内容,满足游客游览观光、消遣娱乐、康体健身等旅游需求,宜居、宜业、宜游的连片美丽乡村区域。3.4乡村民宿rurallodging经营者利用乡村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倡导低碳环保、地产地消、绿色消费、乡土特色,并以旅游经营的方式,提供乡村住宿、餐饮及乡村体验的场所。4总则4.1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愿、以人文本、因地制宜的原则。4.2美丽乡村发展基础较好,且具有一定规模。4.3具有独特乡村特色、地域风格,主题突出。4.4旅游产品独特,旅游要素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4.5近三年内未发生以下情况:——重大刑事犯罪和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破坏古村落和古民居等历史文化遗产现象。5规划5.1编制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总体规划。5.2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总体规划由县级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办公室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指导实施。5.3创建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需编制工作方案和计划任务书,内容涵盖乡村建设、文化传承、资源与环境保护、安全、综合管理、智慧乡村等内容,并严格实施。6乡村建设6.1建筑风貌6.1.1村庄建设应按规划执行,所有建筑符合规划要求。DB13/T2429—201636.1.2村庄建筑具有地域风格或主题特色。6.1.3倡导建设绿色农房,低碳环保、安全实用。6.2村落氛围6.2.1村容维护6.2.1.1示范区内不应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6.2.1.2道路不应有坑洼、积水等现象;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6.2.1.3房前屋后整洁,无污水溢流,无散落垃圾;建材、柴火等生产生活用品集中有序存放。6.2.2绿化6.2.2.1村落、道路、山体、沟渠、坑塘、墓地等进行全面绿化,景观特色突出,兼顾经济性与景观性。6.2.2.2农户庭院、屋顶和围墙可立体绿化和美化。6.2.3广告牌匾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整洁有序,注重文化性、艺术性及与景观环境的协调性。6.2.4管线供水、供电、通信管线宜不破坏视觉效果。6.3游览设施6.3.1游客中心6.3.1.1方便游客、标识醒目。示范区内一级游客中心可单独设置,也可以依托区内A级景区游客中心;二级游客中心可与村民中心、商业网点等结合设置。6.3.1.2设置旅游接待、咨询、投诉、导游服务等功能,并公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6.3.1.3明示节目活动预告。6.3.1.4免费发放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简介材料。6.3.1.5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定人群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6.3.2标识系统6.3.2.1村庄入口设置村庄标识。6.3.2.2游线、景区景点、村落、绿道应结合实际设置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中英文对照、文字准确、布局合理、材质生态、特色突出、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6.3.2.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要求。6.3.3环卫设施DB13/T2429—201646.3.3.1旅游厕所6.3.3.1.1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厕所建设、管理、服务达到GB/T18973中A级厕所标准。6.3.3.1.2旅游经营机构水冲厕所普及率达到100%。6.3.3.2垃圾箱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清理及时,垃圾箱分类设置、特色突出。6.3.4休憩设施休憩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特色突出、材质生态、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6.4餐饮设施6.4.1餐饮设施建设与示范区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装饰装修特色突出。6.4.2餐饮设施规模与游客接待量相适应,提供特色菜肴,品种丰富,明码标价。6.4.3餐饮设施完好,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处理设施。6.5住宿设施6.5.1乡村酒店6.5.1.1乡村酒店建设与示范区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装饰装修具有主题特色,有条件的示范区宜开展乡村民宿接待场所,丰富住宿设施类型。6.5.1.2乡村酒店规模与游客接待量相适应。6.5.1.3室内设施齐备,通风良好,照明充足,符合DB13/T1356中6.2.1.4的要求。6.5.2休闲露营地6.5.2.1营地选址应符合GB/T31710中4.1的要求。6.5.2.2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畅通、管理维护方便,主题特色突出。6.5.2.3硬件设施配套齐全,在餐饮、住宿、休息、娱乐、安全、卫生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支撑。6.5.2.4提供汽车维修、保养等较为齐备的自驾车配套服务。6.6购物设施6.6.1购物场所与示范区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环境整洁。6.6.2旅游商品种类丰富、绿色生态、安全卫生、明码标价,具有主题特色。6.7基础设施6.7.1交通6.7.1.1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通往示范区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设置外部专用旅游交通标识,中英文对照,符合LB/T012的要求。DB13/T2429—201656.7.1.2示范区内村落之间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示范区可建设绿道,符合LB/T035-2014的要求。6.7.1.3村落内游览线路布局合理、整洁通畅,覆盖面大,路面有特色。6.7.1.4利用空余场地、道路周边设置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面积充足、标识醒目规范。6.7.1.5交通接驳体系完善,宜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6.7.1.6开发特色旅游线路,编排科学,内容丰富。6.7.2饮水保障饮水安全,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6.7.3供电6.7.3.1农村电力网建设与改造的规划设计应符合DL/T5118的要求,电压等级应符合GB/T156的要求,提高供电保证率,满足旅游需求。6.7.3.2电线杆宜使用景观杆,排列整齐,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6.7.3.3科学合理设置照明路灯,宜使用节能环保灯具。6.7.4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齐全、信号通畅、安全有序。7文化传承7.1对民间艺术、传统戏剧、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等乡村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7.2宜结合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开发内容丰富、吸引力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活动与项目。7.3发展特色手工业,生态环保,体现乡村特色。7.4依托农业观光园开展农事体验活动,注重观光、表演、体验的有机结合。8资源与环境保护8.1资源保护8.1.1发掘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古文物等乡村物质文化,进行整修和保护。8.1.2加强对山地、丘陵、岩洞、水体、土壤以及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8.1.3合理开发和利用各项资源,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体系。8.2环境质量DB13/T2429—201668.2.1示范区内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水质,沿海乡村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应分别达到GB3838、GB3097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8.2.2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GB3095、GB3096、GB15618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8.3污染防治8.3.1垃圾收集8.3.1.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行户收集、村(景区、景点)集中、乡转运、县处理。8.3.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90%以上。8.3.2污水处理根据示范区内村落、景点的分布,可采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旅游污水处理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8.3.3清洁能源8.3.3.1科学有序调整示范区用能结构,有效降低煤炭使用量,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天然气、液化气、沼气、风能和电等清洁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达70%以上。8.3.3.2推进厨房改造,推广使用清洁燃烧炉具、灶具,提高热效能。8.3.3.3采用清洁能源设施、设备,改善空气质量。9安全9.1安全保护机构、制度与人员设有专门机构,与示范区派出所或治安巡逻队相结合。安全制度健全,人员数量充足。安全人员经过培训,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基本知识与技能。9.2安全设施设备9.2.1特种游览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健全有效。9.2.2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9.2.3消防设备齐全、完好、有效。9.3安全警告标识区内危险地段安全警告标识齐全、醒目、规范。防护设施齐备、有效。9.4医疗及救护服务9.4.1设立医务室,可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设置。DB13/T2429—201679.4.2医务室应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专职医护人员,备有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等医疗、救护设施。医疗过程符合卫生操作规范,药品来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9.4.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能及时救治、安全运送游客。9.5安全处置9.5.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9.5.2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安全预案措施实施有效。9.5.3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有预先评估,并制定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事故处理档案记录完整、准确。9.6安全宣传设有安全说明或须知,并置于醒目位置。游乐、漂流、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需安装安全广播。10综合管理10.1机构与制度10.1.1示范区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经营管理机制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