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0R85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676.2—2016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2部分:现金收费TechnicalrequirementsofexpresswaynetworktollcollectionPart2:Cashcharge2016-12-01发布2017-01-01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676.2—20161前言DB12/T676-2016《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现金收费;——第3部分:非现金收费。本部分为DB12/T676-2016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友良、赵俊艳、杨西福、薛文、马洪福、李洪芳、周海川、王欣、翟泽、岳向武、苏勇、刘鸿伟、黄世琼、金烁、李卓、左权、钟磊、陈凌飞、陈炳勋、丛学勇、陈悦、张烁、张佳、孙世涵、沙乃栋、董斌、王宝茁、石雅庚、张若愚、陈鑫瑞、张亮、李玉玺、梁力干、郭玉静本部分为首次发布。DB12/T676.2—20162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2部分:现金收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现金收费部分的系统功能及性能、IC卡管理、数据传输和数据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及管理,适用对象是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的各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13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JT/T603-2004公路收费非接触式IC卡收发卡机JT/R0025.11-2010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DB12/T676.1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ISO/IEC781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dentificationCards-IntegratedCircuit(s)withContacts)ISO/IEC10536-1~4系列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Identificationcards-Contactlessintegratedcircuit(s)cards)3术语和定义DB12/T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加密encryption对数据进行的一种特殊处理过程,以防止对数据的篡改、侦听等。3.2密钥管理keymanagement在应用密钥保障信息安全时,对所应用密钥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产生、存储、分配、使用、废除、归档、销毁)实施的安全保密管理。DB12/T676.2—201633.3非接触式IC卡contactlessICcard以封装在塑料卡基内的集成电路芯片(IC)为信息载体,并以近距离(鉴10CM)非接触(无线通信)方式进行信息读写的卡。3.4通行卡passingcard在封闭式收费系统的人口车道向通过车辆(收费公路使用者)发放的记录有人口收费站名(编号)、时间等人口信息的非接触式IC卡。通行卡由车辆带到出口收费站后作为缴纳通行费的计费凭证。3.5身份卡IDcard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发给负责收费系统操作、管理、维护的有关工作人员,用于身份鉴别的卡。3.6公务卡officialcard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发给收费公路公务车辆,用于免费使用本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所辖收费公路的卡。3.7预编码通行卡precodedpasscard由收费员分发的已预先编制的带有收费站地址信息的通行卡。3.8CPU卡CPUcard含有中央处理单元(CPU)的IC卡,按通信界面分为接触式CPU卡、非接触式CPU卡和双界面CPU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记账卡和储值卡应采用CPU卡。3.9主服务器masterserver联网收费系统中承担主要收费业务的数据服务器。4缩略语DB12/T676.1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PU: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TPMC:每分钟事务处理能力(Transactionsperminute)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s)MTTR:平均维护时间(MeanTimetoRepair)DB12/T676.2—201645系统功能及性能5.1联网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5.1.1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存储,保证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和抗抵赖性。5.1.2应实现全市收费路网系统参数查询、增加、删除、修改、下发等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系统参数操作日志。5.1.3应完成对每一笔通行费进行拆分和结算,生成各类拆帐统计报表。5.1.4应完成非接触式IC卡根密钥的生成、存储、分发,应完成非接触IC卡的制作、发放、调配和使用监控管理。5.1.5应对联网收费计算机网络的IP地址和DNS进行管理。天津市高速公路IP地址的分配见附录A,机构编码和路公司编码见附录B。5.1.6应实现联网中心与结算银行之间通信连接。5.1.7应实现用户管理、用户权限管理。5.1.8宜对联网收费系统内各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5.1.9宜对交易安全认证和核心设备入网安全认证检测。5.1.10可对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上缴收费金额账户、收费上缴文件等信息进行监控。5.1.11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60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和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永久保存,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5.2备份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5.2.1按照所制定的备份策略(完全备份/增量备份/日志备份/时间段备份等),对联网中心的业务系统进行容灾,数据库、文件的定时备份以及其他重要的文件进行备份。5.2.2当出现数据丢失、人为误操作等一切逻辑故障时应能够快速恢复或瞬间挂载恢复。当数据层面发生故障时,在确保数据不丢失前提下,应保证回复时间少于0.1秒。5.2.3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10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和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永久保存,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0MB/s。5.3路段分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5.3.1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存储,保证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和抗抵赖性。5.3.2应可以接收下辖各收费站上传的收费站清账数据和统计数据、车道原始收费数据,应可以从联网中心下载系统基本运行参数。5.3.3应具备浏览、打印现有收费路网、路段的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参数功能。5.3.4应完成路段收费系统内IC卡的调配管理、查询和流向跟踪工作。5.3.5宜根据需要,利用其他途径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5.3.6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5.3.7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7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存储时间5年、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存储时间3年,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DB12/T676.2—201655.3.8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实时(一般为5分钟)收集所辖收费站产生的收费数据。5.3.9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下发系统参数至收费站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60秒。5.3.10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路段分中心对收费站车道进行监控时,车道操作信息实时(不多于10秒)上传至路段分中心。5.3.11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时间不多于60分钟。5.4收费站系统功能及性能5.4.1应建立与路段分中心、收费车道的通信连接,传输本收费站系统所需的数据;数据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真实性、不可抵赖性和安全性。5.4.2应根据车道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所需的各种报表。5.4.3应实现班次管理,操作员管理、操作员权限管理。5.4.4应对收费站的IC卡进行管理,将收费站的IC卡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路段收费分中心,完成联网收费票证(缴费凭证、定额发票)的入库、出库、核销等。5.4.5应实时监控车道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5.4.6宜根据需要,利用其他途径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收费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5.4.7主服务器性能:TPMC值宜不少于为40万,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量宜不少于保证旬、月、年报表数据存储时间3年、特殊车辆的数据、图片存储时间1年,数据传输带宽应不少于为80MB/s。主服务器应采用备份工作方式,宜采用容错方式。5.4.8数据传输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实时(不多于0.5秒)收集所辖车道产生的收费数据。5.4.9参数下发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收费站下发系统参数至车道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60秒。5.4.10收费监控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车道操作信息实时(不多于1秒)上传至收费站。5.4.11数据库备份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支持在线数据备份与离线数据备份,时间不多于60分钟。5.5收费车道系统功能及性能5.5.1应接收收费站下发的系统运行参数,并建立系统参数操作日志。5.5.2应按车道操作流程正确对车道外围设备的控制,实现车道发卡、收卡、收费等正常收费功能,将收费数据同时实时上传至收费站、路段分中心和联网中心,车道网络中断时保存在本地,恢复后再上传。收费车道操作流程见附录C。5.5.3应具备独立作业的方式工作,当网络出现故障时,收费数据不丢失(30天内),不影响其正常工作(3天内),网络正常后,未上传的收费数据可自动上传至收费站、路段分中心和联网中心。5.5.4应能准确实现对车道各种特殊事件的处理,并向收费站上传实时的报警信息。5.5.5宜对收费车道设备进行管理与控制,可具有设备状态自检功能。5.5.6宜实现向联网中心系统提供联网收费车道运行参数、网络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监测数据。5.5.7车道系统收费服务水平:入口服务时间6~8s,出口服务时间14~20s,省界联合收费站服务时间:20~26s。5.5.8出口查询入口信息的性能: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出口车道通过输入通行券ID号、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记账卡)ID号或车牌号能够查询在本收费路网内对应的入口信息,查询平均等待时间不多于5s。DB12/T676.2—201665.5.9灵活性:系统采用三层或多层体系结构设计,通过对参数的配置,使收费车道系统能够适应不同的业务(非现金支付、出口计重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需求。5.5.10出口计重收费车道:从车辆通过称台至称重系统形成完整的车辆计重数据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s;收费车道系统软件从调用函数得到完整的计重数据响应的时间间隔小于0.1s;计重设备和动态链接库应能保存6~10辆车的计重数据,并可以根据需要调用动态链接库发指令查询称重数据的数量,部分或全部清除计重数据以及同步计重数据。称重设备所测货车速度测量精度(没有明显加减速的前提下)车速在1~30km/h时,误差应不大于±3%。5.5.11车道应配置多线程操作数据库;车道系统数据存储性能:不少于保存100000条流水数据记录。5.5.12收费车道工控机宜具备车道外设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并对设备的运行状态等监测参数上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