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20.30B50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232—2015食用水产品标识规范2015-11-06发布2016-01-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2232—2015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敏、高会生、张奕。DB13/T2232—20151食用水产品标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水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预包装标识内容与介质、储运环节标识内容与介质和散装销售环节标识内容与介质。本标准适用于在河北省生产和经营的预包装食用水产品标识、储运包装食用水产品标识、散装食用水产品标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用水产品edibleaquaticproducts可以用作人的食物的海洋和内陆渔业生产的动植物产品的统称。3.2水产品标识aquaticproductsidentification用于识别水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食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其他说明物。3.3内陆养殖类水产品freshwateraquacultureproducts利用池塘、水库、湖泊、江河以及其他内陆水域,饲养和繁殖的水生动植物产品。3.4内陆捕捞类水产品freshwaterfishingofaquaticproduct在内陆水域采捕的水生动植物产品。3.5海水养殖类水产品aquaculturewaterproductsDB13/T2232—20152利用浅海、滩涂、港湾、围塘及设施渔业等采用海水进行饲养和繁殖的水生动植物产品。3.6海水捕捞类水产品seafishingofaquaticproducts在海洋中捕捞的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产品。3.7鲜活水产品freshaquaticproducts新鲜、具有生命特征的水生动植物产品。3.8冷鲜水产品chilledfreshaquaticproducts对鲜活水产品进行冷却处理,使其温度在24小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范围内的水产品。3.9冷冻水产品frozenfish用低温冻结方法加工的水产品。3.10干制水产品driedfisheryproduct采用天然或人工方法脱去水产品原料中一定量的水分,得到的制品。3.11即食水产品instantaquaticproducts以食用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等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相应工艺调制熟化后制成的即食水产制品。3.12散装水产品bulkaquaticproducts没有外包装而直接装在货架或其他大型容器内进行销售的水产品。3.13预包装水产品pre-packagedaquaticproducts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水产品。3.14储运包装transportpackaging为了尽可能降低储藏运输过程中对产品造成损坏,保障水产品安全,方便储运装卸,加速交接点验,降低运营费用,以储藏运输为主要目的的包装。3.15净含量netquantityDB13/T2232—20153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质量。冷冻水产品净含量指解冻后的固体物质质量。4基本要求4.1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4.2清晰、醒目、持久,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4.3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识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水产品或违背营养科学的内容。4.4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水产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4.5所用文字应为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字体应小于相应的汉字。5预包装标识内容与介质5.1标识内容与要求预包装食用水产品应标注名称类别、原产地、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质量等级、净含量、相关责任人信息;推荐标注注册商标、认证标识、追溯标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批号。5.1.1产品名称与类别在水产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注反映水产品名称与类别。——产品名称应使用反映水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在使用商品名称或俗称应同时标注专用名称;——表明来源属性的类别,包括内陆养殖、内陆捕捞、海水养殖、海水捕捞;——表明商品属性的类别,包括鲜活、冷鲜、冷冻、干制、即食;——若包装内为多种水产品混装,应标明“混装”及其中的具体水产品种类。5.1.2原产地真实标注水产品原材料生产地点所在的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如“××省××县(区)××乡(镇)”。5.1.3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应标注水产品的生产日期和贮存条件,包括开封前和开封后,以及不同贮存条件对应的水产品保质期。标注的所有日期应是打印或日期戳子所印,不得另外加贴或涂改。5.1.4质量等级水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应标注质量等级。5.1.5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的标识应由净质量的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水产品时,大包装在标注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注单件数量。5.1.6相关责任人信息DB13/T2232—20154真实标注生产者、商品化处理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1.7注册商标具有注册商标的水产品可标注商标,标注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5.1.8认证标识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采标标志、ISO、HACCP等认证或其它荣誉称号的农产品或企业,在有效期内可标注认证标识。标识方法参照《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章程》、《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5.1.9追溯标识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的水产品,可标注包括文字、数字、条形码、二维码在内的追溯标识。5.1.10食用方法可在标识上标注水产品的营养价值、食用方法、每日推荐摄入量、解冻方法、复水再制方法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必要时可在标识之外单独附加说明。5.1.11适宜人群可以根据水产品特性,标注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5.1.12批号有生产批号的水产品,可在标签上予以标注。5.2标识介质与要求参照GB7718相关要求。6储运环节标识内容与介质6.1标识内容与要求储运环节应标注产品名称类别、原产地、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质量等级、堆码层数极限、鲜活水产品标识。对产品名称类别、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的要求参照5.1.1、5.1.2、5.1.3、5.1.4。除此以外对相关标识内容的要求。6.1.1贮存条件按照GB/T191中规定的方式标明运输过程的贮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防晒、防雨等要求。6.1.2堆码层数极限根据水产品特性和包装特点,确定不会影响水产品品质的最高码放层数,按照GB/T191中规定的方式清晰地标在包装上。6.1.3鲜活水产品标识DB13/T2232—20155应在包装上用较大的标签明显标注,如在储运环节需要加氧、饲喂、换水等工作,也应在标签上予以标识。6.2标识介质与要求储运环节标识介质为水箱、袋装、桶装、船舱、货仓等储运包装。标识不得与介质分开,并标注在介质醒目位置,易于辨认和识读,不易在储运环节因潮湿等原因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6.2.1水箱、袋装、桶装包装将标识内容印制在纸质或塑料标签上。标签须具有一定的防潮防水特性,固定在包装表面显著位置。也可将标识内容直接印制在包装表面易于识读的适当位置。6.2.2船舱、货仓运输包装将标识内容印刷在纸上或工整书写在塑料板上,固定在船舱入口或货车侧面显著位置。7散装销售环节标识内容与介质7.1标识内容与要求散装销售环节应标注产品名称类别、原产地、生产日期、销售单价,推荐标注注册商标、认证标识、追溯标识、贮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适宜人群、质量等级。对必须标识内容和推荐标识内容的要求参照5.1。除此以外要求标注散装水产品的销售单价及计量单位。7.2标识介质与要求7.2.1纸质标签将水产品标识印刷或工整地书写在纸质标签上,摆放在对应水产品旁。须让消费者通过纸质标签醒目地看到产品标识的内容。如果标签有受潮或淋湿的可能,还须放到塑料防护套内,或用塑料胶带粘贴表面。7.2.2提示板将水产品标识工整地书写在用塑料板及其他防水材料做成的提示板上,放在适当位置。须让消费者通过提示板板醒目看到产品标识的内容。7.2.3说明书将标识内容编制成说明书以纸质或(和)电子形式呈现,发放或传递给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