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236-2016 电子商务 商品编码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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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99A02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1236—2016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2016-03-18发布2016-06-18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1236—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河南通通优品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伟三、荆大勇、邵杰、李晓氽、王双华、郭增茂、李鹏。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郭敬东、刘放、王晓亮、王欢、傅慧明、陈白露、郭建军、乔星、宋铮。DB41/T1236—20161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商品编码与追溯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电子商务商品编码、电子商务商品追溯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提供方实施电子商务商品(以下简称“商品”)编码与追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16986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GB/T31526—2015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质量评价与等级划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等。[GB/T31526—2015,定义3.1]3.2编码coding用代码来表示各组数据资料,使其成为可利用计算机进行处理和分析的信息。3.3电子商务商品编码e-commercecommoditycode用于标识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商品的编码。4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AI:应用标识符(ApplicationIdentifier)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TradeItemNumber)DB41/T1236—201625电子商务商品编码5.1组成5.1.1商品编码由商品标识代码和附加属性信息代码两部分组成。5.1.2商品标识代码为商品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的身份标识,其编制应遵守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关于产品全球贸易项目代码的分配规则。5.1.3附加属性信息代码是动态数据,包括商品的系列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可根据需求增加,应与商品标识代码一起使用。商品标识代码为必选项;附加属性信息代码为可选项。商品编码结构见表1。表1商品编码结构商品标识代码附加信息代码GTIN系列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5.2结构5.2.1商品标识代码商品标识代码采用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的编码结构。GTIN包括GTIN-13和GTIN-14两种类型。GTIN-13代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其结构见表2;GTIN-13适用于最小包装、相同产品组成的不同层次的包装(每个层级的包装分配不同的GTIN)或者由不同产品组成的组合包装。表2GTIN-13的结构结构种类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结构一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二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三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四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GTIN-14代码是在GTIN-13代码的最左端增加一位“0”以补齐14位,或者增加包装指示符“1~9”,其结构见表3。其中,前缀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其成员组织;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给生产企业;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识别代码所有人(即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自行分配;校验码用以校验整个编码的正误。GTIN-14适用于需要增补“0”的最小包装或者相同产品组成的不同层级的包装(每个层级包装的GTIN相同,不同层级包装用包装指示符表示)。表3GTIN-14结构包装指示符内部所含商品标识代码前12位校验码V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C表2中,左起第1位数字包装指示符“V”,用于指示箱包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1~9”。其中“1~8”用于定量箱包产品,“9”用于变量箱包产品;第2~13位数字“X12~X1”为内部所含商品标DB41/T1236—20163识代码前12位,即商品标识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12位数字,如果不足12位,左起补“0”以补足12位;最后1位为校验码,用于校验整个编码的正误。5.2.2附加属性代码附加属性代码采用应用标识符的方法进行表示,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系列号等。附加属性代码应与商品标识代码一起使用。常用附加属性代码应用标识符见表4。其它应用标识符应符合GB/T16986的规定。表4附加属性代码应用标识符(AI)数据意义格式01全球贸易项目代码n2+n1402物流单元内定量(变量)贸易项目n2+n1410批号n2+an„2011生产日期n2+n617有效日期n2+n621系列号n2+an„2037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数量n2+n8400货物托运代码N3+an„30410交货地点全球位置码n3+n13412供货方全球位置码n3+n1391自定义信息n2+an„30注:an:字母、数字字符;i:表示字符个数;ni:定长,表示i个数字字符;an„i:表示最多i个字母、数字字符。01表示全球贸易项目应用标识符,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02表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10表示批号,按照GB/T1988-1998表2中的字母数字字符表示,长度可变,最长20位。11表示生产日期,是指生产、加工或组装的日期,由制造商确定,应与GTIN一起使用。注:年月日YYMMDD方式表达,年:以2位数字,不可省略。例如2015年为15;月:以2位数字表示,不可省略。例如1月为01;日:以2位数字表示,例如某月的2日为02。如果无需表示具体日,填写00,下同。17表示有效日期,是指贸易项目的有效日期,由制造商确定,应与GTIN一起使用。21表示系列号,按GB/T1988-1998表2中的数字字母字符表示,长度可变,最长20位。37表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数量,应与02一起使用。可变长度属性代码在使用时应放在其他代码之后。示例1:某生产企业的某商品仅采用商品标识代码:(01)06901234000016。其中厂商识别代码为6901234,项目代码为00001,校验码为6。编码见图1。DB41/T1236—20164图1仅采用商品标识代码的编码示例注:“()”不包含在编码信息内,下同。示例2:某生产企业的某商品分配的商品编码为(01)06901234000016(17)150630(21)000001。其中,厂商识别代码为6901234,项目代码为00001,校验位为6,有效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系列号为000001。编码见图2。图2含有效期和系列号的编码示例示例3:某生产企业的某商品分配的商品编码为(01)06901234000016(410)6904321000012。其中,厂商识别代码为6901234,项目代码为00001,校验码为6,交货地全球位置码为6904321000012。编码见图3。图3含交货地全球位置码的编码示例6电子商务商品追溯管理6.1总则6.1.1电子商务过程中的相关方应建立追溯体系并在必要时实时追溯。6.1.2商品的编码应遵循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6.1.3电子商务过程中的相关方应建立商品信息记录制度,保证商品流通和质量的可追溯。DB41/T1236—201656.2建立追溯体系6.2.1基本要求6.2.1.1以确定商品在电子商务过程中的来源、质量、责任组织、特定信息等为目标,建立追溯体系。6.2.1.2制定相应的商品追溯操作程序,明确商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记录要求,以及记录保存方法、保存期限等。6.2.1.3制定适宜的培训、监视和审查制度,对追溯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6.2.1.4对追溯体系进行验证,追溯记录应真实有效、连续完整。6.2.2追溯信息6.2.2.1商品在各环节中的追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客户信息、安全和(或)质量信息、收发货信息和交接信息。6.2.2.2电子商务活动各方在电子商务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自身各环节及与其他各方交接环节的追溯信息。6.2.3追溯标识6.2.3.1应附加在商品包装、托盘或随附文件上。6.2.3.2在电子商务过程中应清晰、完整、有效,便于识读。6.2.3.3应采用GS1-128、DataMatrix、QR等支持应用标识符表示的条码。6.3追溯信息管理6.3.1信息存储6.3.1.1建立信息管理制度。6.3.1.2纸质记录及时归档,纸质记录应转成电子记录,电子记录及时备份。记录保存应符合商品生命周期。6.3.2追溯主体6.3.2.1商品制造方应建立并提供商品基础追溯信息,建立商品流向追溯信息,在需要时追踪商品流向。6.3.2.2电子商务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商品服务追溯信息,并向服务需求方提供服务信息。6.3.2.3电子商务平台方应提供商品追溯必要的软硬件条件,获取电子商务参与方的追溯信息。6.3.2.4电子商务参与方应建立商品进货、销售等环节的追溯信息。6.3.2.5监管方应提供商品追溯相应的公开信息;可获取各环节商品追溯信息。6.4实时追溯6.4.1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各方应保留相关的追溯信息、积极响应客户和管理方的追溯请求并实时追溯。追溯请求和实施条件可在商务协议中进行规定。6.4.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电子商务过程中的相关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业惯例或合同实施追溯:——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客户提出追溯要求时;——对商品有疑问时;——发生安全事故时;DB41/T1236—20166——监管方有追溯要求时。6.4.3实施追溯时,应将相关追溯信息数据封存,以备检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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