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100Q36备案号:46534-2015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579—2015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Glassfibreairfilterpaper2015-07-20发布2015-09-01实施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0/T579—2015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茂、刘秀琴、秦大江、杨金明、霍丹群。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50/T579—20151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为主要原料生产、用于空气过滤的无隔板空气过滤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51.1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GB/T451.3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742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灰分的测定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4744纺织品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静水压法GB/T6165-2008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GB/T9914.3增强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GB2155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GB/T22364纸和纸板弯曲挺度的测定3要求3.1外观3.1.1空气过滤纸应紧密和均匀的卷绕在轴芯上。外表面洁白,颜色一致,应整齐、洁净,其中不允许有异物、厚纤维块;不应有严重缺陷,若有轻度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时,可由供需双方协调解决。3.1.2外观缺陷分为严重缺陷、轻度缺陷。3.1.2.1严重缺陷严重缺陷包括:a)磨损痕迹直径大于6mm;b)裂断、撕破、针孔、刺穿直径大于6.4mm;c)烘焦和烘焦后的洞;d)纸卷中接头数超过3个。3.1.2.2轻度缺陷轻度缺陷包括:DB50/TXXXX—20142e)皱纹和折痕;f)纤维束最大长度不超过4.8mm,且每0.1m2上超过10个;g)杂质污染面积超过6×6m2;h)薄斑透明处直径大于6mm及每0.1m2上超过10个。3.2尺寸及偏差3.2.1空气过滤纸卷筒幅宽误差为±0.5mm或符合用户合同要求。3.2.2空气过滤纸卷筒厚度偏差为±0.02mm。3.2.3空气过滤纸卷筒总长度不包括轴芯上的第一圈及卷的最外一圈。3.3可燃物含量空气过滤纸可燃物含量不大于7%。3.4挺度空气过滤纸横向挺度不小于6000mN,纵向挺度不小于8000mN。3.5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空气过滤纸单位面积质量偏差±3%。3.6水分空气过滤纸水分应小于5%。3.7抗菌耐霉性空气过滤纸符合GB21551.2规定。3.8阻力、透过率空气过滤纸可分为通风类、高效类、超高效三类,其阻力、透过率、抗水性能、抗张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表1阻力、透过率、抗水性能、抗张强度空气过滤纸阻力Pa透过率抗水性能kPa(60cmH2O)抗张强度纵向N/M横向N/M通风类<7030%~70%≥3.0≥900≥400高效类(HEPA)110~3200.03%~6%≥5.0≥1000≥500超高效类(ULPA)390~4700.005%~0.00005%≥5.0≥1000≥5004试验方法4.1外观正常(光)照度,距离0.5m,目测检验。DB50/T579—201534.2尺寸及偏差分别按GB/T451.1、GB/T451.3的规定。4.3可燃物含量按GB/T742的规定试验,可燃物含量X(%)按式(1)计算:%100112´--=mmmX..................................(1)式中:X——可燃物含量;m1——灼烧后的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m2——灼烧后盛有残余物的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m——绝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4.4挺度按GB/T22364静态弯曲法的规定。4.5单位面积质量偏差按GB/T9914.3的规定试验,单位面积质量偏差Y(%)按式(2)计算:%100pA´-=ppY....................................(2)式中:Y——单位面积质量偏差;pA——实际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p——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4.6水分按GB/T462的规定。4.7抗菌耐霉性按GB21551.2的规定。4.8阻力、透过率按GB/T6165-2008的规定,通风类、高效类采用油雾法;超高效类采用计数法。4.9抗水性能按GB/T4744的规定。4.10抗张强度按GB/T12914的规定。5检验规则DB50/TXXXX—201445.1组批与抽样5.1.1组批以(一次交货数量)同一原材、同一品种、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单位产品为一个检查批。从提交的检查批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单位产品为批样本。5.1.2抽样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空气过滤纸样本单位为卷。接收质量限(AQL):抗水性能、水分、抗菌防霉性、抗张强度、阻力、透过率AQL=4,外观、尺寸及偏差、可燃物含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3。5.2判定规则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志、标签在包装箱、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明但不限于:a)产品标记、商标;b)生产企业名称、地址;c)生产日期或批号;d)注明“怕雨”等标志。6.2包装产品应成卷供应、卷绕在轴芯上,使用防潮材料密封。6.3运输产品应使用干燥防雨的运输工具运输。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洁净的仓库内,堆码整齐,贮存期内避免受潮,灰尘。最适宜的贮存条件为温度10℃~35℃、相对湿度小于8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