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786-2015 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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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50B51备案号:46320-2015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786-2015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Sepecificationof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forrapiddetectionofdrugresiduesinaquaticproductslaboratory2015-06-15发布2015-08-15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786-2015I前言为规范完善全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凯、朱晓华、吴光红、凌立彬、耿雪冰、夏莉萍、葛筱琴、杨洪生、孟勇。DB32/T2786-2015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组织3.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3.2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活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监管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3.3有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影响。3.4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有政策和程序避免参与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4编号与挂牌4.1编号实验室需向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和备案,有独立编号。实验室编号规则为:“工作计划(SYKJ)+四位流水编号(××××)”。例如:SYKJ0001。4.2挂牌实验室应按规格要求制作铜牌,并悬挂于显著位置。样式要求(参见附录A):a)尺寸:实验室铜牌尺寸为60×40cm。b)文字:实验室铜牌文字为红色,“方正粗宋简体”,规格145pt(高度)。c)徽标:按照样版图片颜色做,绿色色值:Y100C100,蓝色色值:C100M20,黑色色值:K100,如有困难,做成黑色。d)编号:按照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各单位编号印制,字体“方正粗宋简体”,规格65pt。DB32/T2786-201525设施与环境5.1总体要求实验室使用面积应满足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域,至少包括实验区域与管理区域,并用隔断明显区分,总体面积不小于15m2。5.2水与电实验室应具备满足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实际需要的供水保障和供电保障。实验用水池与清洁用水池分离,动力电路与照明电路分离。5.3通风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配备有效的通风设施,建议配备通风橱柜。5.4采光与照明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采光与照明条件。5.5温湿度实验室应配备温湿度测定装置(如温湿度计)和温湿度控制装置(如空调和抽湿机),可将温湿度控制在合适范围内。5.6消毒与安全实验室应具备满足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实际需要的消毒杀菌设施,设置快检实验固体与液体废弃物分类回收设施,降低实验室对生态环境影响。5.7实验与管理设施实验室应具备满足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实际需要的实验与管理设施,如实验室家具、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6管理体系与制度6.1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包括抽样在内的所有快速检测场所。6.2规章制度实验室应制定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的规章制度,张贴上墙,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修改及完善规章制度。实验室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参见附录B)a)《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规章制度》。b)《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样品管理制度》。c)《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d)《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e)《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室工作流程图》。DB32/T2786-201537仪器设备与器具7.1总体要求实验室应配备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所要求的抽样、测量、检测和记录仪器和工具。7.2仪器设备一览表实验室应建立仪器一览表,表格至少包括名称、编号、型号、性能、评价、供应商、存放地点和负责人等项目内容。(样式参见附录C)7.3使用与维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专人检查和维护。7.4基本仪器设备与器具a)通风设备,配备通风橱柜(或起到通风效果的设备)。b)保藏设备,具备4℃保鲜与-18℃冷藏区域,能够有效提供检测样品与留存样品的保藏空间。c)离心设备,配备5mL、50mL等塑料与玻璃离心管转速不低于4000转/分离心功能。d)移液设备,配备不同量程的移液器。e)净水设备,配备达到实验室用水级别的净水设备。f)常规分析器具,配备烧杯、量筒、分液漏斗、容量瓶等玻璃器具。g)实验耗材,配备试剂、一次性塑料枪头、一次性乳胶手套等。h)记录设备,配备工作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及扫描仪等。i)其他,配备满足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需求的特殊仪器设备与器具。8人员8.1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设置应满足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实际需要,配备管理、监督和检验人员,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任职条件。8.2考核上岗实验室需对检测人员进行理论学习与技术培训,经考核后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基础知识、快速检测抽样与检测基础知识、快速检测技术基础知识等。考核方式包括参加上级快速检测单位技术培训、能力验证或现场技术考核。8.3人员信息管理实验室应建立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样式参见附录D)与个人技术档案(样式参见附录E),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a)工作人员简历表,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参加工作年月、毕业学校、职务/职称、主要工作简历、参加培训情况、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等项目内容。b)学历证书复印件。c)学位证书复印件。d)职称证书复印件。DB32/T2786-20154e)培训证明复印件。f)发表论文复印件。g)发表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h)获奖证书复印件。i)其他证明复印件。9培训9.1总体要求检测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并经过培训取得资格。新调入人员或换岗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检测设备、检测方法以及检测试剂盒发生变更时,相关人员应适时培训。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对管理、检验、监督、审核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知识以及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9.2计划编制实验室应在每年初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应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外部培训根据职能部门要求开展。9.3培训方式快检培训分为两级培训结构,省级负责对全省县、乡镇快检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县级快检单位负责对所属乡镇快检单位进行技术培训。9.4培训评价实验室应按培训计划安排实施培训并记录,并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方法可采用考试、实际操作或其他方法。10文件、记录与档案10.1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文件与记录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的控制程序。对所有文件与记录分类编号、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并规定保存期,进行有效管理。10.2文件与记录归档实验室文件与记录应清晰明了,适当存放和保存,并规定保存期。归档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实验室基础建设档案,包括基础建设文件、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发票复印件等。b)实验室管理档案,包括快检任务文件、快检任务实施方案、仪器设备一览表、工作人员一览表、工作人员技术档案、培训档案、绩效考核档案等。c)实验室原始记录,包括样品信息台账、抽样工作单、检测质控记录、检测结果报告、检测结果汇总表、上报文件、检测结果照片、检测原始记录、服务供应品的采购记录等。d)根据快检实际工作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与记录。10.3档案保存DB32/T2786-2015510.3.1实验室应设档案管理员负责保存文件与记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保存期不少于五年,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三年。10.3.2对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详细检查,除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外,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集中销毁。10.3.3保存档案的场所应干燥整洁,具备防盗、防火设施,并采取保密措施。10.4档案的借阅与复制借阅和复制档案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应办理登记手续,借阅人不得泄密和转移借阅,不得作任何涂改,阅后及时交还档案管理员,并办理注销手续。所有的文件与记录均应做到为客户保密。11绩效与考核11.1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应包括实验室建设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检测原始记录台账建立情况、产地水产品准出试点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快检工作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作用等。11.2县对乡镇快检单位绩效考核采取乡镇级快检单位自查方式。乡镇级快检单位每月向县级快检单位递交快检工作实施情况,上报检测结果汇总表与分类统计表等。11.3省对县快检单位绩效考核采取县级快检单位自查与省级考核组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县级快检单位自查,向省级考核组递交年度工作总结(样式参见附录F)。省级考核组由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集中听取各承担单位的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考核评分(样式参见附录G),考核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该地区本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和承担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的依据。DB32/T2786-20156A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铜牌制作要求DB32/T2786-20157B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规章制度B.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规章制度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仪器设备安放整齐、合理,不堆放与检验无关的物品,检验样品和工具等应放置固定地方。2.检验完毕后工作台及场所应及时清理,切断电源等;每周应对检验区域清扫一次,保持环境卫生、整齐。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吐痰、乱丢杂物、用餐,不得做与检验无关的事。4.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5.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保持有效,放置在固定场所;有关人员应熟悉使用方法。6.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有人专管,检验完毕或下班时退回仓库或指定地点。8.检验区域带有危险性的如高压、电流、易爆、易燃等应有警示标志和进入该区域的防范须知。9.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的,应在检验区域进口处告示,并配置相应的工作服、帽。10.非检验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区域,需进入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陪同方能进入检验场所。DB32/T2786-20158C附录C(规范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C.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仪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购进时间责任人DB32/T2786-20159D附录D(资料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工作人员一览表D.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览表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职务/职称备注(岗位)DB32/T2786-201510E附录E(资料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工作人员简历表E.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参加工作年月毕业学校职务/职称主要工作简历参加培训情况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DB32/T2786-201511F附录F(资料性附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工作总结要求F.1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总结要求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总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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