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善人家二期景观工程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补充资料和答疑纪要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图纸、资料及附件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丹阳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统一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第一章投标须知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普善人家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单位:丹阳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建设地点:丹阳市普善人家质量要求:合格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符合国家、江苏省、丹阳市有关绿化工程的规范、标准;3、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4、施工结束后,在养护期内(12个月)一直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直至交接;5、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施肥等;要求工期:40日历天(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30日)。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3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前4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壹份。5现场踏勘:自行组织进行联系人:朱正强13952833435。zzq2283435@sina.com答疑时间:2010年11月日。答疑地点:普善人家现场办公室。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月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收标书地点:普善人家现场办公室联系人:朱正强13952833435。4一、总则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及各项资料,包括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1.1.1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1.1.2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资质。2、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经理的管理2.1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2中标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2.3对于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项目经理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报经招投标办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在施工期间不管什么原因更换项目经理,将罚款3-5万元,从该工程款中扣除。53、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前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二、投标报价1、报价方式本工程苗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的各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中标后,中标综合单价即为合同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土建工程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结算并税前下浮10%,中标确定的材料价格作为独立费不下浮。该工程按三类取费。硬质铺装部分由投标方报材料价格,中标后材料价格作为独立费不予调整。计价程序附后。2、投标报价内容、报价编制依据2.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并含绿化土方回填、堆坡、细平,现场清理垃圾及外运、平整场地、地基处理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将上述费用综合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另外增6加上述各项费用。2.2苗木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树穴开挖、更换种植土、苗木种植、苗木购置、运输、装卸、施肥浇水、缠草绳、搭扶木、病虫害的防治、一年养护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个别规格品种不全时,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可选其他规格苗木替代,发生的费用增减等问题另行协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3、施工中工程量增减的计价方法苗木工程量清单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在中标价中没有可参照价格,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一方提出,双方确认后为结算依据。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2.1.1~2.1.9内容:2.1.1投标书;2.1.2投标报价表;2.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2.1.4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及报价汇总表;2.1.5施工组织设计及养护管理计划措施;2.1.6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装订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以供核对)。2.1.7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一览表(见本招标文件授权书后)2.1.8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把投标承诺书或确认书交给代理公司。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3、A4纸。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及其附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主要材料汇总表、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的书写必须打印。3.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第4项所述份数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3全套投标文件关键部位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8第3条规定的日历日内有效。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第2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1.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3投标人的投标书应有显著密封标志并无明显拆封痕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2、投标截止时间2.1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9附件1土建工程计价程序a、分部分项清单计价b、措施项目计价c、其他项目计价d、规费:安监费0.19%;社会保障费3%;住房公积金0.5%e、独立费:(含甲方认价的材料总价)f、让利:-[a~e]*10%g、税金:([a~f])*3.767%h、工程总造价:([a~g])注:(1)措施项目计价只收取:临时设施费(按1%计取)、模板及脚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0.7%),其它费用不再另计。10附件2安装工程计价程序a、分部分项清单计价b、措施项目计价c、其他项目计价d、规费:安监费0.19%;社会保障费2.2%;住房公积金0.38%e、让利:-(a~d)*10%f、独立费:(含甲方认价的材料总价)g、税金:([a~f])*3.767%h、工程总造价:([a~g])注:(1)措施项目计价只收取:临时设施费(按0.8%计取)、模板及脚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0.5%);其它费用不再另计。11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普善人家二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将普善人家二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能如期保质完成,双方经过友好平等的协商并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就相关具体工程情况,特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要求。一、工程地点及内容1、该工程位于丹阳市普善人家小区内2、该工程内容包含:亭子、中心广场、苗木绿化、小品、硬质景观等。二、工期及相关要求1、该绿化工程按图及合同所附清单施工,图纸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会审,乙方按甲方会审确认的图纸要求施工。2、甲方有随时更改图纸及作品的权利,所有更改均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已完工的部分,甲方将要承担所更改部分产生的费用。3、该工程的工期为40天,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30日。4、乙方应严格按图纸和材料苗木清单施工,任何改动均须征得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进场时应报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经现场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认可。5、考虑到工期紧张,乙方应自觉赶工,符合施工条件的,夜间必12须连续作业,价格中已含赶工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期竣工,甲方将对乙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进行处罚。6、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乙方没有任何施工内容可做,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事前已告知甲方协调而甲方没有协调的,乙方可提出申请顺延工期,经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确认。三、工程结算及要求1、土建工程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结算并税前下浮10%,中标确定的材料价格作为独立费不下浮。该工程按园林三类取费。计价程序附后:2、绿化苗木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调整。苗木清单中规定的价格为苗木种植好并养护成活的打包价格(含苗木单价、起苗费、运输费、维养费、种植费和养护成活的包干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若苗木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苗木规格未按清单要求提供的,甲方可以要求退场,乔木类低于清单要求15毫米的扣单价的40%,低于清单要求10毫米的扣单价的30%,测量方法在经甲方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注明。该工程最终结算按实际施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价,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进行工序报验,监理、甲方有权对完成的不合格工作量、少完成的工作量、未施工的工作量根据综合单价在结算时扣除。3、绿化土方土源由甲方提供到每栋楼打堆(所需土方量由乙13方提报),从打堆位置到施工点的运输、堆坡、整形、细整由乙方完成,该土方价格由乙方自主报价,按元/立方计算(仅草皮、苗木净占地范围)。4、甲方有甲供材料的权利,如果出现甲供材(不进综合单价),乙方可按采供价计取现场保管费和损耗1%,结余或超领部分按采供价以独立费进行调整。5、绿化施工及养护所用的水电由甲方提供,水电费按0.6元/平方计算在结算中扣除,发现长流水、无人灯一次罚款200元。本条不包含生活用水电费用,生活用水电费用另外计量结算。土建和安装部分施工用水电费按定额扣除。6、临时设施乙方自理,甲方付给临时设施费土建部分1%,安装部分0.5%。四、工程竣工验收结算1、工程竣工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完成好现场实际工程量的统计,办理好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工作量验收和签证单,作为结算的依据。3、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该工程完整的决算书后,六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决算审核延误的,乙方将停止小区内的养护工作,为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由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