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99A00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944—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Made-in-ZhejiangPart1:Generalrequirements2014-10-27发布2014-11-27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944—2014I前言DB33/T94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管理要求。本部分为DB33/T944的第1部分。本部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建平、张利萍、王青、郦东、刘璇、朱明、吕晓思、陈前雪。本部分为首次发布。DB33/T944—2014II引言0.1总则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0.2基本理念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a)品质卓越“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b)自主创新“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c)产业协同“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d)社会责任“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DB33/T944—20141“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在浙江的企业。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9467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浙江制造”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3.2“浙江制造”产品符合“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等第三方评价,获得“浙江制造”标志的产品。3.3研发投入强度企业研发支出费用占年产品销售收入比例。DB33/T944—201424品质卓越4.1总则“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4.2要求4.2.1企业应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4.2.2企业应按照GB/T19580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实施证明。实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a)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自评报告;b)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4.2.3企业应按照GB/T19001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4.2.4行业有特定要求的,应建立国际同行业通行的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证书。4.2.5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要求。5自主创新5.1总则“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5.2要求5.2.1企业应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5.2.2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同比增长。5.2.3企业应满足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的要求。5.2.4企业应拥有与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相关的设计或制造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注:自主知识产权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技术成果指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标准创新奖。6产业协同6.1总则“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6.2要求6.2.1企业具有对相关产业的技术引领能力,有效带动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的进步。6.2.2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供应链中的合格供应商50%以上应源自浙江。7社会责任7.1总则“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DB33/T944—201437.2要求7.2.1企业应营造诚信经营文化,按照GB/T29467要求每年公开发布质量诚信报告。7.2.2企业应主动承担公共责任,每年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7.2.3企业应按照GB/T24001、GB/T28001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