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002—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2014-09-01发布2014-12-01实施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33/3002—2014I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33/3002—2014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制成的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包括冻裹面鱼制品、冷冻鱼糜、冻海水鱼制品三类产品,不适用于生食海水鱼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5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8108-2008鲜海水鱼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一定工艺加工制作,速冻而成的非即食预制水产品。3.1.1冻裹面鱼制品DB33/3002—20142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经前处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成型后覆以裹面材料,经过(或不经过)油炸、冷却,速冻而成的预制水产品。3.1.2冷冻鱼糜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经去头去脏、骨肉分离、漂洗、除筋、脱水、斩拌等工序,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成型后速冻而成的预制水产品。3.1.3冻海水鱼制品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经前处理、整形(剖片、切断、切块等),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速冻而成的预制水产品。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鲜、冻海水鱼应符合GB2733和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3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将试样平摊于白瓷盘内,在自然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目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滋味、气味按GB/T18108-2008中4.1.2进行检验。组织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特性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a(以脂肪计)(KOH)/(mg/g)≤3GB/T5009.37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0.25GB/T5009.37挥发性盐基氮b/(mg/100g)≤30GB/T5009.44组胺(其中冻裹面鱼制品以鱼肉计)/(mg/100g)以鲐鱼类为原料的制品以其他鱼类为原料的制品≤≤10030GB/T5009.45DB33/3002—20143a仅适用于油炸冻裹面鱼制品b仅适用于冻海水鱼制品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测方法ncmM沙门氏菌(g)500/25-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010000GB4789.10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6兽药和农药残留限量4.6.1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4.6.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相关规定。4.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5.1标签、标识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外箱须标注“-18℃以下贮存”字样。5.2包装、运输、贮存5.2.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5.2.2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贮存、销售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运输温度应控制在-12℃以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