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隆城市广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2-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2.总则…………………………………………………………………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6.开标、评标、定标…………………………………………………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其它说明…………………………………………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五章投标书格式……………………………………………………-3-第一章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2工程地址谷阳路以西、纬五路以北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4投标资格要求具有园林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6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交到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财务部7招标形式邀请招标8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10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11:00时11投标书递交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12联系人黄哲瑜电话:0511-88988999传真:0511-889886662总则2.1工程名称: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2.2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2.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植栽成活。2.2.2承包范围: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三个组团单独成区;2.3工期:2.3.1合同工期:融景湾二期60日历天,瑞景苑90日历天,雍景苑中央展示区域90-4-日历天、其他施工区域90天。2.3.2各分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暂定于2011年6月开始施工)。2.4工程质量:合格(景观生态效果符合设计人要求的意境、绿化包成活),竣工验收分区进行。2.5投标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园林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6踏勘现场2.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及其它有效函件。以上文件均由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招标人处领取。3.2招标文件的澄清3.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3.2.2招标人不单独提供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应在踏勘施工现场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5-3.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延迟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也可以不予确认放弃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5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4投标书4.1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任何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编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者视为废标。4.2投标书的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4.2.1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各专业工程报价清单(绿化、土建、水电安装等);(4)材料设备表;(5)苗木清单。4.2.2技术标包括:(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等(原件备查);-6-(2)授权委托书;(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及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履历表;(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综合业绩、信誉(原件备查);(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6)施工组织设计。4.3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同时提供全套资料的电子文档,使用专业计价软件的应转换为Excel或Word格式。4.4投标报价4.4.1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现场目前的现状,企业内部情况,考虑市场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中标后一概不予调整,属设计图纸不明确者,可分组团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将该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4.4.2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4.4.3投标报价方式(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商务标。(2)单价及总价由投标人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及分期施工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含的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4)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工程商务标报价为包干价+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不得小于18%),投标人中标后除非设计变更,中标人不得就招标施工图纸提出对工程量、总价的任何调整要求;土方造坡及整形以道路路面标高为基础进行计算,并计入总价(造坡及整形所需土源由甲方指定,运距约1KM).-7-(5)投标报价中所报材料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材料选用等级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材料的要求,保证材料质量。(6)投标人投标总价应是所有明细报价的单位工程费汇总,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4.4结算方式(1)各专业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及有效的设计变更联系单为依据,待养护期满后对苗木实际成活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复核,经验收若实际成活数量小于设计要求应补种并达到设计要求为止。植物丢失、损坏不得重复计量,为使植物成活而进行的所有换土等工作不单独计量(已视其进入各项目单价之中)。(2)工程现场变更及设计变更单价的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①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②报价中如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确定。③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价格的,投标人则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由招标人核价后确定。(3)施工措施费只计算临时设施费,其他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内。临时设施费一次性包干使用,不论是否存在设计变更均不予调整。4.5投标有效期4.5.1投标书在投标截至日后30天内有效。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6.1投标人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各壹份。4.6.2书面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4.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4.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8-改,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将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作骑缝章。5.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总则上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5.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6开标、评标、定标6.1开标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6.2评标办法6.2.1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相对低价法”。6.2.2评标、定标实施细则:①评标细则: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按施工方案、工期及企业信誉确定合格与否,技术标合格后评委会再评审其商务标。②定标细则:在技术标合格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6.3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6.4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7授予合同7.1中标通知书7.1.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7.1.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9-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通知后七日内无息退还。7.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7.2.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7.2.2如中标人采用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或中标人不能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此时,招标人将从其他投标人中另选中标人。7.3履约担保合同协议书签署前3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章授予合同发包方: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永隆城市广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永隆城市广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2、项目地址:镇江市谷阳路以西、纬五路以北二、本合同施工范围:永隆城市广场二期小区景观绿化工程(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绿化内容、铺装项目、水景项目、雕塑项目、各类建筑物、水电及照明配套系统、果壳箱、成品坐凳、井盖等全部内容。但:①除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井盖外,其他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