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654-2012 粘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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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5.100Y91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654—2012粘箱机2012-11-28发布2012-12-1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654—201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东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东光县聚禾纸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光县义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倩、高桂升、孙玉树。DB13/T1654—20121粘箱机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粘箱机的型号、基本参数、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纸箱包装箱用全自动粘箱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226.1-2008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544瓦楞纸板GB/T9439灰铸铁件GB/T13306标牌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924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检验细则GB/T16769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QB/T1588.1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1588.2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3型号及基本参数3.1型号ZXJ—XXXX||粘箱长度(mm)|粘箱机3.2基本参数基本参数见表1。表1基本参数序号项目单位参数1电机功率kW≤3.52机械速度m/min≤453粘合长度mm600~26004粘箱厚度层2~15DB13/T1654—201224要求4.1基本要求4.1.1粘箱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1.2粘箱机的各铸铁件应符合GB/T9439的规定。4.1.3粘箱机的焊接件应符合QB/T1588.1的规定。4.1.4粘箱机的切削加工件应符合QB/T1588.2的规定。4.1.5产品的标准件和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可依据客户要求订制。4.2整机技术要求4.2.1各运动部件的动作应平稳、可靠、无冲击及异常声响,操作、运动机构动作准确灵活,无阻滞及过热等现象。4.2.2相关传动链条、齿轮应处于同一平面内,各紧固件应无松动。外露的传动部分及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部分及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4.2.3各相邻单机之间的平行度误差应小于3mm。4.2.4整机空载噪声(声压级)应不超过85dB(A)。4.2.5电气部分要求4.2.5.1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可靠;电气系统布线应整齐,各种标注应齐全、正确、排列有序、接头牢固。4.2.5.2绝缘电阻应符合GB5226.1-2008中18.3的规定。4.2.5.3耐压试验应符合GB5226.1-2008中18.4的规定。4.2.5.4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保护连接电路上,其连接应牢固,防止意外松脱。4.3外观质量4.3.1涂漆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明显的粘附物、流痕、起泡、脱漆现象。4.3.2表面处理的零件应色泽均匀、不得有起泡、起层、斑点、锈蚀。4.3.3焊接件焊缝应平整。4.3.4外露加工表面应无锈蚀、磕碰和明显划痕。4.4粘箱质量粘箱后平整、牢固、其端部不得翘起。4.5可靠性粘箱机应进行不少于100h的可靠性试验,试验期间应运行良好无故障。DB13/T1654—201235试验方法5.1试验场地和样机安装应满足各项指标测定要求。5.2噪声试验测定方法按GB/T16769的规定。可在空运转试验过程中进行。5.3外观质量目测检查粘箱机的外观质量。5.4空运转试验整机总装合格后,方可进行不少于30min的连续空运转试验。检查各运动部件的动作是否平稳、可靠、无异常冲击及异常声响。5.5负荷运转试验及粘箱质量试验整机空运转试验合格后,用符合GB/T6544要求的五层瓦楞纸板(厚度4mm~8mm),进行10min连续粘箱试验,记录其中1min粘箱长度,并检验这一段时间的粘箱质量,符合4.5条为合格。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产品必须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准出厂。6.1.2出厂检验的项目应包括:a)外观质量;b)电气安全;c)空运转试验。6.2型式试验6.2.1型式试验应一年进行一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定型的鉴定;b)正式生产中,如结构、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时,每批产品抽一台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全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每台产品的各种标牌应齐全、清晰并应在明显部位固定牢靠,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DB13/T1654—20124a)制造厂厂名、厂址;b)产品名称;c)产品规格、型号;d)产品出厂日期;e)产品主要参数;f)产品执行标准编号;g)出厂编号。7.2粘箱机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允许采取裸装。7.3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a)产品合格证书;b)产品使用说明书;c)装箱单。7.4产品运输应有防止机体变形措施和防雨措施。7.5产品应贮存在防雨、通风的仓库内,贮存期超过一年应重新涂防锈油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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