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80B41备案号:40077-2014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1907—2013牲畜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ManagementCriteriaofLivestockTransactionMarketforAnimalHealthInspection2013-12-04发布2013-12-3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907—2013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守爱、宋升平、胡广辉、陈茹、丛巨慧、张书萍、于海玲、孙亮。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907—20131牲畜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牲畜交易市场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牲畜入场及监管后处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牲畜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牲畜livestock人工喂养的猪、马、牛、羊等大、中牲畜。3.2牲畜交易市场livestocktransactionmarket取得行政许可,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区域相对独立、结构和管理体系完整的牲畜交易场所。3.3畜禽标识livestockmarking猪、牛、羊等牲畜免疫后佩戴的耳标。4动物防疫要求4.1选址距离人口集中区域、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m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m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m以上。4.2布局4.2.1市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907—201324.2.2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4.2.3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4.2.4市场入口处应设立公示牌,标示交易市场区域分布图、入场须知、清洗、消毒等相关规定。4.3设施设备4.3.1应有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4.3.2应有专门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工作室;4.3.3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4.4消毒及无害化处理4.4.1定期休市,进行消毒防疫;4.4.2交易场所应每日清扫和消毒;应对运输牲畜车辆进行消毒;4.4.3交易市场所内牲畜排泄物、废弃物应进行日处理。5入场要求5.1货主应持有交易牲畜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入场牲畜应佩戴畜禽标识;5.3接受官方兽医对牲畜实施的临床检查,检疫按GB16549规定执行;必要时隔离观察或采样进行实验室检验;6检疫后处理6.1对入场牲畜和调往外地的牲畜实施检疫,同时对检疫、消毒、出证等过程实施全程录像;6.2经检疫不合格的牲畜按GB16548处理。7管理7.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牲畜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7.2应建立牲畜经纪人登记备案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7.3应派驻官方兽医,负责进出场牲畜的检疫登记管理和检疫监管。8其他牲畜交易市场应有牲畜入场、成交数量、消毒(车辆和场地)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各种记录档案保存2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