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833.4-2013 烤烟有机生产规范 第4部分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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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60B35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833.4—2013烤烟有机生产规范第4部分:过程监管OrganicProductionPracticeofFlue-curedTobaccoPart4Processofsupervision2013-06-25发布2013-07-25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2/T833.4—201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烤烟有机种植......................................................................25烤烟有机生产监管管理..............................................................3DB52/T833.4—2013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烟草科学研究院、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波、潘文杰、董安伟、梁永江、陈森、许红庆、陈雪、李余湘、赵会纳、丁福章、霍沁建、莫静静、胡如忠、任竹、陈伟、李洪勋、陈懿、高维常、时宏书。DB52/T833.4—20131烤烟有机生产规范第4部分:过程监管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烤烟有机生产过程监管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烤烟有机生产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630有机产品DB52/T833.1—2013烤烟有机生产规范第1部分:产地环境条件DB52/T833.2—2013烤烟有机生产规范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DB52/T833.3—2013烤烟有机生产规范第3部分:烟叶质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投入物资input烤烟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所有物质或材料。3.2允许使用allowed烤烟有机生产中可以使用的物质或方法。3.3限制使用restricted烤烟有机生产中可以有条件使用的物质或方法。一般情况下,限制使用的物质应要有特定的来源,并能够说明未受污染。3.4禁止使用prohibited烤烟有机生产中不可以使用的物质或方法。3.5DB52/T833.4—20132内部检查员internalauditior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评估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的管理人员。4烤烟有机种植4.1产地环境要求烤烟有机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DB52/T833.1的规定。4.2缓冲带如果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以防止邻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在烤烟有机生产区域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提供天敌活动、产卵和寄居的场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控制能力。4.3转基因禁止在烤烟有机生产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有机肥发酵中的菌株、土壤肥料、土壤改良物质、转基因烟苗、植物保护产品等投入物资。4.4有机种植烤烟有机种植应符合下列要求。4.4.1烤烟有机生产基地轮作作物生产参照国家标准GB/T19630.1进行。4.4.2烤烟有机生产种植全过程应符合DB52/T833.2的规定要求。4.4.3在烤烟有机生产种植中如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他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量,以防止土壤重金属积累。4.5污染控制污染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4.5.1烤烟有机生产地块与常规烤烟地块的排灌系统应用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常规烤烟农田的水不会渗透或漫入烤烟有机生产地块。4.5.2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4.5.3在烤烟种植中育苗棚塑料薄膜、地膜等只允许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使用后应从土壤中清除。禁止焚烧,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4.5.4有机生产烟叶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部分《烟叶质量》。4.6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做到以下几点。DB52/T833.4—201334.6.1应采用积极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石漠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等,在土壤和水资源的利用上,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6.2应采取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土壤盐碱化。4.6.3提倡运用秸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避免土壤裸露。4.6.4应重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4.6.5应重视天敌及栖息地的保护。4.6.6充分利用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处理。禁止采取焚烧植被的方法进行土地处理;禁止通过毁坏原始生态系统来发展烤烟有机生产化种植。5烤烟有机生产监管管理5.1烤烟有机生产内部质量控制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应保持完整的生产管理和销售记录,包括购买或使用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外的所有物质的来源和数量,烤烟有机种植、采烤、收购和调拨的全程记录。5.2污染物分析在下列情况下,应采集土壤、水、空气样品和烟叶样品,分析禁用物质和污染物的残留状况:5.2.1首次进行烤烟有机生产种植的基地。5.2.2评估检查中怀疑被检查地块有可能使用禁用物质。5.2.3过去曾使用过禁用物质而受到污染。5.2.4受到邻近常规地块禁用物质影响的基地。5.2.5污染物的浓度应低于本标准第1部分《产地环境条件》和第3部分《烟叶质量》以及行业内相关标准。5.3文件要求5.3.1烤烟有机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烤烟有机生产基地的地块图;b)烤烟有机生产的质量管理手册;c)烤烟有机生产技术规程;d)烤烟有机生产程中的系统记录。5.3.2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地块图应按照比例绘制烤烟有机生产基地位置图,表明种植区域内地块分布;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基地内能够表明基地特征的主要标示物。5.3.3烤烟有机生产基地质量管理手册应编制和保持有机生产烤烟生产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DB52/T833.4—20134a)烤烟有机生产基地所属烟草公司的简介、经营方针和目标;b)管理组织机构图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c)烤烟有机生产实施计划;d)内部检查;e)跟踪审查;f)记录管理;g)客户申投诉的处理。5.3.4烤烟有机生产规程应编制并实施烤烟有机生产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a)烤烟有机生产育苗规程;b)烤烟有机生产栽培技术规程;c)烤烟有机生产植物保护规范;d)烤烟有机生产烘烤规程;e)烤烟有机生产设备的维护、清洁规程。5.3.5文件控制烤烟有机生产管理体系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5.3.6记录的控制烤烟有机生产基地以及所属的烟草公司应建立并保护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烤烟有机生产提供有效证据。记录应保持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烤烟有机生产基地的土地、烤烟或其他作物种植历史记录及最后一次使用禁用物质的时间以及使用量;b)施用堆肥的原材料来源、比例、类型、堆制方法和使用量;c)病虫害防治物质的名称、成分、来源、使用方法和使用量;d)通过有机生产的烟叶出入库记录、调拨记录。5.4资源管理5.4.1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应配备管理者并具备以下条件: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b)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c)了解国家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的要求;d)具备5年以上烤烟生产和管理的技术知识或经验;e)熟悉本单位的烤烟有机生产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5.4.2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以下条件: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b)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c)了解国家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的要求;d)具备3年以上烤烟生产和管理的技术知识或经验;e)熟悉本单位的烤烟有机生产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DB52/T833.4—201355.5内部检查5.5.1应建立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烤烟有机生产过程符合本标准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范》、第3部分《烟叶质量》要求。5.5.2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5.5.3内部检查员的职责a)配合贵州省烤烟有机生产评估小组的检查评估;b)对照本要求,对烤烟有机生产基地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要求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c)进行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内部检查评估,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d)对烤烟有机生产基地追踪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e)向贵州省烤烟有机生产评估小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5.6追踪体系为保证烤烟有机生产过程完整性,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应该建立完善的追踪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烤烟有机生产农事记录、烤烟有机生产仓储记录、调拨记录等)以及可追踪的生产批号系统(面积较大的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可结合烟农种植合同编号,收购和打包记录进行追踪)。5.7持续改进应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烤烟有机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烤烟有机生产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烤烟有机生产的因素。烤烟有机生产基地和管理者应:a)确定不符合的原因;b)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B52/T833.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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