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27.4—2004代替DB34/T127.4-1998黄牛生产技术规程肉用犊牛饲养管理技术2004-07-20发布2004-07-2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27.4—2004I前言本标准代替DB34/T127.4-1998。本标准与DB34/T127.4-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名称为“黄牛生产技术规程肉用犊牛饲养管理技术”;---适用范围删除了“皖北地区”。---文本内容作了较大改动。---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作了调整。本标准是DB34/T127《黄牛生产技术规程》的第四部分。本标准自2004年7月2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蒙城县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蒙城县技术监督局蒙城县畜牧兽医管理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同英朱明照江胜陈新丁家科朱宏仁付在山DB34/T127.4—20041黄牛生产技术规程肉用犊牛饲养管理技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牛犊牛的饲养与管理技术。标准适用于养牛户或适度规模养牛场饲养的随母哺乳的肉用犊牛(以下简称犊牛)。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NY/T119-1989饲料用小麦麸NY/T129-1989饲料用棉籽饼NY/T131-1989饲料用大豆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肉用犊牛是指6月龄以内的小牛。3.2初乳是指母牛产犊后7d以内所产的奶。3.3初乳期犊牛是指7d龄以内的初生犊牛。3.4精料精料是指:犊牛精料6%、玉米29%、豆粕5%、麸皮30%、棉粕10%、四号粉20%的混合型牛用饲料。其中:玉米应符合NY/T114的规定,豆粕应符合NY/T131的规定,棉籽饼应符合NY/T129的规定,小麦麸应符合NY/T119的规定。注:可用营养成份相同的其它饲料代替精料。4初乳期犊牛的饲养与管理4.1饲养犊牛在出生后必须在2h以内哺到初乳,至少吃足3天。4.2管理4.2.1犊牛生下后要用清洁的干布擦净身上的粘液、断脐带、消毒、称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4.2.2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0℃~25℃。4.2.3犊牛舍应保持通风、干燥、明亮、安静、清洁卫生。DB34/T127.4—200424.2.4犊牛去角:第7d用固态烧碱在牛角生长点处用涂擦数次,直至出现血迹为止。4.2.5犊牛出生后3d~7d要适量补铁、硒。4.2.6犊牛出生后可适当饮水,水温在36-37℃左右。5初乳后犊牛的饲养与管理5.1饲养5.1.1犊牛随母牛哺乳,母牛乳是否充足,用犊牛日增重速度来衡量。一般日增重应达700g~800g,达不到此水平的应适当增加母牛的补料量。5.1.2犊牛出生7-10d后,训练采食优质干、青草,让犊牛自由采食。5.1.3犊牛出生15d后诱导犊牛采食精料,逐渐增加。30日龄后日喂量0.3kg~0.5kg,120日龄-180日龄日喂精料量可达1.5kg~2kg。精精饲料分早、中、晚三次补给。5.1.4犊牛4-6月龄断奶,犊牛断奶期间应加强营养。犊牛六月龄体重应达200kg以上。6管理6.1驱虫犊牛出生后20d~30d内应进行药物驱虫。6.2温度冬季舍温不低于0℃,中午前后可让犊牛在室外活动;夏季舍温不高于27℃,舍外运动场所应有树荫或凉棚。6.3饮水水温常温,水质达到畜禽饮用水标准,自由饮用。6.4卫生保持牛舍通风、干燥、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