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160F12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515—2011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检验规则2011–04–20发布2011–05–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1/T515—2011I前言本标准参考IEC61215-200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结合国内外晶体硅光伏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本标准由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本标准由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西安黄河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碧辟普瑞太阳能有限公司、应用材料西安有限公司、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军旗、柳军、李拉平、孙涛、王帅、巨小宝、严泊、吕喜臣、王晓英、张爱亮、朱文献、施乐平。本标准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61/T515—20111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检验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以下简称组件)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6495.1光伏器件第1部分: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GB/T6495.4光伏器件第4部分:晶体硅光伏器件的I-V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GB/T6495.9光伏器件第9部分:太阳能模拟器性能DL/T845.1电阻测量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电子式绝缘电阻表DB61/T514-2011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用原材料检验规则IEC61215-200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3技术要求3.1原材料组件用原材料应符合DB61/T514-2011的要求。3.2外观要求组件外观应符合表1要求。表1外观要求序号项目内容技术要求1电池裂纹、破碎、针孔不允许。主栅缺失不允许。2组件表面表面污染组件表面要求洁净无异物。除密封粘接部位,其余表面(玻璃、边框、背板、导线、连接头等)无异物、硅胶及EVA残留。色差、外观整块组件颜色无明显色差,无有色沉淀的水渍。3背板背板孔洞、撕裂、划伤不允许。缺陷无明显缺陷。背板与玻璃边缘缝隙无明显缝隙。背表面凹痕小于一个电池的面积,凹痕未延伸至玻璃边缘。DB61/T515—20112表1(续)序号项目内容技术要求4接线盒和电缆接线盒位置接线盒位置端正、粘接牢固;底部硅胶溢出应均匀,与背板接触密实可靠、无翘浮,无可视缝隙、密封良好。电缆极性电缆极性连接正确,接头和电缆无损坏。连接器连接器无开裂,并带有自动锁定功能。3.3电性能组件电性能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表2电性能要求型号项目输出功率/W开路电压/V短路电流密度/(mA/cm2)单晶硅组件125×125(72片)180~210≥44.6≥33.0125×125(96片)240~280≥59.5156×156(60片)219~280≥37.2≥32.5156×156(72片)262~335≥44.6多晶硅组件156×156(60片)219~268≥36.6≥31.5156×156(72片)262~321≥43.9注:型号的括号中代表组件里封装的电池数量。3.4绝缘性能按4.4进行绝缘性能试验,其要求应符合:a)按4.4的c)规定进行测试后,无绝缘击穿或表面破裂现象;b)面积小于0.1m2的组件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c)面积大于0.1m2的组件,其绝缘电阻乘以组件面积应不小于40MΩ·m2。3.5湿漏电流性能按4.5进行湿漏电流性能试验,其要求应符合:a)面积小于0.1m2的组件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b)面积大于0.1m2的组件,其绝缘电阻乘以组件面积应不小于40MΩ·m2。3.6环境试验要求室外曝晒试验、热斑耐久试验、紫外预处理试验、热循环试验、湿—冻试验、湿—热试验、引线端强度试验、机械载荷试验、冰雹冲击试验、旁路二极管热性能试验均应符合IEC61215-2005中10.8~10.14和10.16~10.18的要求。4试验方法4.1原材料按DB61/T514-2011的规定方法的进行。DB61/T515—201134.2外观在不低于1000Lx的照度下,对每个组件按3.2中要求目测。4.3电性能4.3.1试验条件组件电性能要求在标准测试条件(STC)下测试:——电池温度:25℃;——辐照度:1000W/m2;——光谱分布:AM1.5。4.3.2试验方法按GB/T6495.1规定的方法,使用符合GB/T6495.9的B级或更优的模拟器,测试组件在标准测试条件下的电流-电压特性。4.4绝缘性能试验a)将组件引出线短路后接到有限流装置的直流绝缘测试仪(要求见附录A.2)的正极;b)将组件暴露的金属部分接到绝缘测试仪的负极;c)以不大于500V/s的速率增加绝缘测试仪的电压,直到等于1000V加上两倍的系统最大电压(即标准测试条件下系统的开路电压),维持此电压1min。如果系统的最大电压不超过50V,所施加的电压应为500V;d)在不拆卸组件连接线的情况下,降低电压到零,将绝缘测试仪的正负极短路5min;e)拆去绝缘测试仪正负极的短路。按照a)和b)的方式连线,对组件加一不小于500V的直流电压,测量绝缘电阻。4.5湿漏电流性能试验a)在盛有要求溶液(要求见附录A.3)的容器内淹没组件,其深度应有效覆盖所有表面,但不应泡到引线盒入口。引线入口应用溶液彻底喷淋。若组件是用接插件连接,则试验过程中接插件应浸泡在溶液中;b)将组件输出端短路,连接到绝缘测试仪的正极,使用适当的金属导体将测试液体连接到绝缘测试仪的负极;c)以不超过500V/s速度增加绝缘测试仪所施加的电压直到500V,保持该电压2min,测试绝缘电阻;d)减低电压到零,将测试设备的引出端短路,以释放组件内部的电压。4.6环境试验室外曝晒试验、热斑耐久试验、紫外预处理试验、热循环试验、湿—冻试验、湿—热试验、引线端强度试验、机械载荷试验、冰雹冲击试验、旁路二极管热性能试验均应按IEC61215-2005中10.8~10.14和10.16~10.18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组批DB61/T515—20114组件以批的形式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相同规格的组件组成。5.2抽样5.2.1出厂检验按GB/T2828.1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其它项目如表4所示,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5.2.2型式检验抽样样本量及其它项目如表4所示,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抽样方案进行。5.3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电池外观、电性能、绝缘性能(见表3)。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见表3),型式检验每年应进行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鉴定或鉴定新产品转厂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及关键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供需双方发生产品质量争议需要仲裁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表3检验项目及内容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交收检验要求条款方法条款外观电池●●3.24.2组件表面●●3.24.2背板●●3.24.2接线盒和电缆●●3.24.2电性能●●3.34.3绝缘性能●●3.44.4湿漏电流性能●〇3.54.5环境试验●〇3.64.6注:●为必检项目;〇为选检项目。5.5判定规则5.5.1组件出厂检验按GB/T2828.1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见表4。出厂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则该检验批合格,产品可交付,否则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不能交付。5.5.2组件型式检验样本量、可接受数(Ac)、拒收数(Re)如表4所示。型式检验所有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型式检验不合格。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针对不合格批产品,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进行型式检验。DB61/T515—20115表4检验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样本量AcRe检验水平AQL外观电池301II1.0组件表面EVA和背板接线盒和电缆电性能绝缘性能湿漏电流性能S-21.0环境试验8DB61/T515—20116AA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验设备和仪器的要求A.1太阳能模拟器辐照不均匀度误差不超过5%,辐照不稳定度误差不超过5%。太阳能模拟器应符合GB/T6495.9的要求。A.2绝缘测试仪额定电压值:0V~2000V,绝缘表电阻值:0MΩ~500MΩ。绝缘电阻表应符合DL/T845.1的要求。A.3湿漏电流试验容器及溶液容器尺寸应足够大到能将组件及边框水平放入其中,容器中的水或溶液需符合以下要求:电阻率:不大于3500Ω·cm;温度:22℃±3℃。湿漏电流试验容器配有相同溶液的喷淋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