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66备案号:13512-200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401.3—2003无公害鲜香菇第3部分:原辅材料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freshmushroomPart3:Ingredients2003-02-24发布2003-03-24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401.3—2003I前言DB33/401-2003《无公害鲜香菇》分为:——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菌种——第3部分:原辅材料——第4部分:栽培技术规程——第5部分:商品菇本部分是DB33/401-2003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磐安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秀天、应文立、李强、陈国强、孔国忠、陈有兴、李正东、邱志明、葛贵芳张宏福DB33/T401.3—20031无公害鲜香菇第3部分:原辅材料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鲜香菇原辅材料的术语和定义、主料要求、辅料要求、消毒材料要求、生产用水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鲜香菇的栽培用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317白砂糖GB/T1608—1997工业高锰酸钾GB4455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5483—1996石膏和硬石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NY/T119—1989饲料用小麦麸QB/T2343.1—1997赤砂糖QB/T2343.2—1997赤砂糖试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乙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标识标注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33/XXX的本部分。3.1主料提供碳、氮营养的杂木屑、麦麸等培养料。3.2辅料为香菇培养料栽培提供微量元素和调节酸碱度,使用量占总量的3%以下的材料。4主料要求4.1杂木屑4.1.1树种主要应采用壳斗科的栲属、石栎属、青冈栎属、栎属;金缕梅科的草树属、枫香属、蚊母属、水丝梨属、半枫荷属;榛科的鹅尔栎属;胡桃科的化香属;杜英科的杜英属;猴欢喜属;豆科的黄檀属、金合欢属中有关树种。不允许使用香樟桉、槐、苦楝等含有害物质的阔叶树种及松树,杉树等针叶树种。4.1.2感官指标DB33/T401.3—200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颗粒细度,mm≤5外观干燥,无霉烂、无结块、无异味、无有害物质4.2麦麸符合NY/T119-1989标准的要求,不含有害物质的纯麦麸。5辅料要求5.1塑料薄膜符合GB4455标准要求。5.2白砂糖符合GB317标准要求。5.3赤砂糖符合QB/T2343.1-1997标准要求。5.4石膏符合GB/T5483-1996标准要求。6消毒材料要求6.1高锰酸钾符合GB/T1608-1997标准要求。6.2酒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乙醇的要求。6.3气雾消毒盒符合生产消毒需要。7生产用水要求符合GB5749标准要求。8试验方法8.1杂木屑8.1.1颗粒细度用游标卡尺测量。8.1.2感官试验目测。8.2麦麸按NY/T119-1989规定执行。8.3白砂糖按GB317规定执行。8.4石膏按GB/T5483-1996规定执行。8.5赤砂糖按QB/T2343.2-1997规定执行。DB33/T401.3—200338.6塑料薄膜按GB4455规定执行。8.7高锰酸钾按GB/T1608-1997规定执行。8.8酒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乙醇的要求执行。8.9生产用水按GB/T5750-1985规定执行。9标志、包装、贮存、运输9.1标志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要求。9.2包装麻袋、编织袋或塑料袋包装。9.3贮存贮存场所应干燥、通风。9.4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杂物。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鲜活动物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