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576.4-2005 无公害厚朴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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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B38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576.4—2005无公害厚朴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MagnoliaofficinalisPart4:Safetyandqualityrequirement2005-09-19发布2005-10-1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576.4—2005IDB33/576.4—2005II前言本部分的3.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DB33/576-2005《无公害厚朴》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种子与苗木;——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是DB33/576-2005《无公害厚朴》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营林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敏、严邦祥、季赛娟、刘日林、王宗琪、林多聪。DB33/576.4—20051无公害厚朴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无公害厚朴质量安全要求、检测方法、检测规则、包装、贮藏与运输。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厚朴的加工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5009.11-2003食品中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5009.13-200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5009.19-2003食品中六六六、DDT的测定方法WM2-2001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IXE重金属检测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IXQ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测法。3质量安全要求3.1质量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要求。3.2性状性状应符合表1要求。表1性状指标项目要求外表面灰棕色、粗糙具深浅不等的纵沟,皮孔椭圆形。内表面黄棕色或暗棕色、平滑、具棕色细纵条纹、刻划时出现油痕。折断面质坚脆、断面外侧淡黄色、内侧棕红色、略具纤维性、有点状闪光性结晶。气味味苦、辛,具有厚朴固有的浓烈香气。3.3分级分级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DB33/576.4—20052表2分级指标单位:mm序号项目指标(皮厚)1一级3.52二级2.6~3.53三级1.5~2.54四级1.53.4安全卫生要求安全卫生应符合WM2-2001要求,见表3。表3安全卫生要求单位:mg/kg序号项目指标1重金属总量≤20.02铅(Pb)≤5.03镉(Cd)≤0.34汞(Hg)≤0.25铜(Cu)≤20.06砷(As)≤2.07六六六(BHC)≤0.18DDT≤0.19五氯硝基苯(PCNB)≤0.110艾氏剂(Aldrin)≤0.023.5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以干燥品计算,厚朴酚、和厚朴酚总量大于2%。4试检方法4.1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IIB规定检测。4.2分级用游标卡尺测量厚朴皮上端正常处厚度,读数精确到0.1mm。4.3卫生指标4.3.1重金属总量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IXE重金属检测方法。4.3.2砷的测定按GB/T5009.11-2003规定执行。4.3.3铅的测定按GB/T5009.12-2003规定执行。4.3.4铜的测定按GB/T5009.13-2003规定执行。4.3.5镉的测定按GB/T5009.15-2003规定执行。DB33/576.4—200534.3.6总汞的测定按GB/T5009.17-2003规定执行。4.3.7六六六、DDT的测定按GB/T5009.19-1996规定执行。4.3.8五氯硝基苯、艾氏剂的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IXQ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测法。4.4理化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品种、同一级别、同一时间采收的厚朴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抽样抽样方法及取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IIA规定执行。5.3判定规则5.3.1对每组批抽样检验,不符合本等级质量数不得超过5%,否则,重新分级。5.3.2检测项目的结果都符合本部分3.2、3.4、3.5要求,则判该批厚朴为合格品;测得结果不符合本部分3.2、3.4、3.5要求,允许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新取样复检,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该批厚朴为不合格品。5.3.3仲裁检验:对厚朴质量有异议时,应送质监部门进行仲裁检验,并以此检验结果为准。6包装6.1包装前应检查并清除劣质品及异物。包装应按标准规程操作,并有批包装记录,其内容包括厚朴规格、产地、批号、重量、包装工号、包装日期等。6.2厚朴一般采用打捆、箱装、麻袋装。6.3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是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并符合药材质量要求。6.4在每件药材包装上,应注明厚朴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7储藏与运输7.1储藏储放的仓库应干燥、通风、避光,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无缝隙、易清洁。货物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的距离,完全与其它药材分储,并定期检查。7.2运输运输工具保持干燥、卫生,运输中应做好防雨、防潮、防曝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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