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491.1-2004 无公害锥栗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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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40B66备案号:15490-2004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491.1—2004无公害锥栗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ChinquapinPart1:Requirementsforenvironmentofproductionarea2004-04-19发布2004-05-0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491.1—2004I前言DB33/491-2004《无公害锥栗》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安全质量要求本部分为DB33/491-2004的第1部分。本部分的3.1、3.2、3.3为强制性条款。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庆元县林业局、仙居县林业局、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柴振林、吴连海、张汝忠、龚榜初、吕爱华、徐漫平。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负责解释。DB33/491.1—20041无公害锥栗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锥栗的产地环境要求、检测方法及其它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锥栗产地的选择和建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491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产地环境要求3.1土壤环境质量无公害锥栗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指标项目单位pH6.5pH6.5~7.5镉mg/kg≤0.30≤0.30汞mg/kg≤0.30≤0.50砷mg/kg≤40≤30铅mg/kg≤250≤300铬mg/kg≤150≤200六六六mg/kg≤0.50≤0.50滴滴涕mg/kg≤0.50≤0.50DB33/491.1—200423.2灌溉水质量无公害锥栗产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灌溉水质量标准项目单位指标pH值——5.5-7.5氯化物mg/L≤250氟化物mg/L≤3.0氰化物mg/L≤0.5总汞mg/L≤0.001总镉mg/L≤0.005总砷mg/L≤0.1铬(六价)mg/L≤0.1总铅mg/L≤0.13.3空气环境质量无公害锥栗产地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空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单位(标准状态)日平均1小时平均总悬浮颗粒物TSPmg/m30.30/二氧化硫SO2mg/m30.150.50氮氧化物NOxmg/m30.100.15氟化物Fμg/m3720铅Pbμg/m3季平均1.50DB33/491.1—200434检测方法4.1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GB15618-1995中的5.1、5.2规定执行。4.2灌溉水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GB5084-1992中的6.2、6.3规定执行。4.3空气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GB3095-1996中的6.1、6.2规定执行。4.4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照GB/T8170执行。5其它要求5.1确认无公害锥栗产地和申请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权时,应提供经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测结果,凡应测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部分第3章的规定,不能作为无公害锥栗产地。5.2无公害锥栗产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标明范围及防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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