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智能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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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中国·南京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日期:年月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总目录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三章投标邀请书及前附表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其他说明招标文件(第一册)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中国·南京-1-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中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9、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报价币制10、投标人的资格文件11、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文件12、投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13、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17、投标截止时间18、迟交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1、评标委员会22、投标文件的澄清23、初步评审24、详细评审25、投标人应接受下列条款六、授标26、最后审定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中标的通知七、其他29、签订合同30、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退还31、处罚32、质疑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格式格式二投标一览表附件1按标段、按子系统(如果有的话)投标设计方案及图纸附件2按标段、按子系统(如果有的话)投标货物、软件明细清单附件3按标段、按子系统(如果有的话)投标货物的详细供货范围清单附件4随货物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明细清单附件5质保期满后,招标文件规定年限的备品配件明细清单格式三投标人货物及服务代理或授权销售资质证书(如制造商投标,则不需提供)格式四投标货物(或系统)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及质保期满后维保单位的相-3-关资质证书格式五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制造、检验、安装安全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单位批准的资质证书格式六技术条款偏差表格式七商务条款偏差表格式八投标货物(或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标准格式九投标货物产品样本及检测报告、鉴定证书、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格式十投标货物的包装、运输方案格式十一投标货物(或系统)安装方案及计划,安装、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格式十二卖方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方案及计划(包括培训人数、时间、地点、目的、内容、培训程度等)格式十三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格式十四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格式十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十七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果联合投标的话)格式十八资信证明(复印件)格式十九投标人资格证明格式二十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格式二十一其他-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一、说明1、资金来源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中标人本文件中业主亦称买方,即招标人;本次招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接受了招标人的委托;投标人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货物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或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单位;中标人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亦称卖方。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3.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3.4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3.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6合格的投标人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3-4、投标费用4.1除下述31.1条所涉及到的情况外,招标文件和/或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4.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由第一册和第二册两部分组成;分别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三章投标邀请书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其他说明5.2招标文件第二册是第一册内容的具体化、补充和修改,两者之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第二册内容为准。5.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及所在地的相关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相关情况;对这些相关情况,本招标文件不一定再列举。5.4投标人获得本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内容是否齐全,字迹、图纸印刷是否清楚;如有缺漏或字迹、图纸不够清楚,请在获得本招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应以书面文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回复招标-4-代理机构确认。对投标截止时间15日后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内容,或者给予答复,或者不予答复;对投标人电话或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7、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书面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改。7.2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尽快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3)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投标保证金;(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9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报价币制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9.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文字,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9.3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5-单位。9.4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有特殊说明外,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9.5投标文件中,如涉及使用其他币种时,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将把投标价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当日公布的外汇卖出价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折算,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10、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格文件:10.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如是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参照执行。)10.3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果联合投标的话)。10.4投标人资信证明(复印件)。10.5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简史。10.6属于哪一个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组织机构情况。10.7提供上两个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0.8投标货物(或系统)及服务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保等相关资质证书。10.9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10.10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除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第10.1条至第10.9条所要求的文件外,还须提供相应制造商的相关文件。11、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下列相关资格文件:11.1投标货物测试报告、鉴定证书、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有关生产制造的装备情况和近三年内供应相同或类似投标货物和服务业绩表。11.2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印刷的产品样本。11.3投标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11.4投标货物装拆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6-11.5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合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11.6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质量标准、材质和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人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12、投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12.1除12.3条的情况外,招标代理机构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投标人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应涂改。12.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册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13、投标保证金13.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保证金超过80万元人民币的,按80万元人民币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3.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本票、汇票(含电汇)或现金。13.3不按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办理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3.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撤回评标时所作的书面承诺;(2)中标人不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不提供招标服务费;(4)虚假投标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以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7-14.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1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5份,在其封面分别标以“正本”(1份)和“副本”(4份),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15.3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4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封套加以密封。16.2“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应单独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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