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80B10备案号:30355-2011江苏省地方标准DBDBDBDB32323232DB32/T1752—2011高速公路沿线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concentrationsofheavymetalsinsoilandcropsalonghighway2011-04-15发布2011-06-15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1752—2011I前言为了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南京农业大学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应用生态研究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土壤技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卫建、许学宏、田子华、季辉、冯金飞。DB32/T1752—20111高速公路沿线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高速公路沿线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的程序、指标与方法、结果报告编制。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沿线种植业产地重金属含量的监测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用标准都会被修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23-2003食品中铬的测定GB/T5009.14-2003食品中锌的测定GB/T5009.13-200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138-2003食品中镍的测定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7137-1997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上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9-1997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Y/T395-2000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5295-2004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HJ332-2006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3评价程序高速公路沿线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主要包括公路沿线调查、确定监测范围、确定布点方案、取样、样品测试、产地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共7个主要步骤。3.1沿线调查对高速公路沿线的交通特征、自然环境特征以及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选定有代表性的监测路段,进行土壤和农产品的取样。3.1.1交通特征高速公路不同路段、不同季节的车辆类型和交通流量、以及出口和服务区的分布情况。3.1.2自然环境特征DB32/T1752—20112高速公路沿线的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状况)、主导风向、土壤类型和土壤重金属含量背景值。3.1.3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特征高速公路沿线农田、作物分布状况、种植结构、两侧防护林的分布特征,以及沿线工矿企业和城镇的分布情况。3.2监测范围根据不同路段的车流量来确定监测范围。对于日均车流量在5万辆以上的路段,监测范围为公路两侧350m;日均车流量在3万~5万辆之间的路段,监测范围为公路两侧250m,日均车流量小于3万辆的路段,监测范围为公路两侧200m。3.3布点在高速公路两侧与公路垂直的方向进行布点取样,取样范围参照监测范围。在距公路100m范围内,每隔20m布置一个采样点;距公路100m范围外,每隔50m布置一个采样点。沿公路方向布设3个重复,每个重复相隔50m。高速公路沿线取样布点如图1如示。20m40m60m80m100m150m200m20m40m60m80m100m150m200m高速公路50m50m50m50m图图图图1111高速公路沿线取样布点图高速公路沿线取样布点图高速公路沿线取样布点图高速公路沿线取样布点图3.4采样3.4.1土壤采样3.4.1.1采样时间:作物成熟收获期,与作物采样同时进行。3.4.1.2采集深度:在每个分点处采集0cm~20cm耕层土壤。3.4.1.3采样方法:在采样点周围采集若干点进行均匀混合。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根据采样面积、地形条件和土壤差异性大小而定,一般分点要5~10个。3.4.1.4采样量:土壤样品一般采集1kg左右的混合样。3.4.1.5样品的处理与保存:土样用聚乙烯塑料袋装好,贴上标签,土壤采样单填写必须完整、准确。3.4.2农产品采样3.4.2.1采样时间:产品收获(采收)时采样。3.4.2.2采样方法:按3.4.1布点方法要求,应尽量与土壤采样位置相对应,在每个土壤样点附近按对角线法进行布点,然后多点采样,将每个分点样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每一个混合样大型果实由5~10个以上植株(即分点数)或10~15个单果组成;小型果实由10~20个植株或5~10个0.1kg~0.2kg分点组成。3.4.2.3采样量:采样量应为待测试样的3~5倍。DB32/T1752—201133.4.2.4样品的处理与保存:新鲜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装入聚乙烯塑料袋,扎紧袋口,以防水分蒸发。采样同时,专人填写农产品标签、采样记录表和样品登记表。3.5测试指标高速公路沿线土壤和农产品中的铅和镉含量为必测指标,铬、锌、铜和镍含量为选测指标。土壤和农产品测试指标与方法见表1。表1土壤和农产品测试指标与方法样品指标测试方法方法来源土壤铅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镉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铬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1997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铜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镍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9-1997农产品铅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2-2003镉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5-2003铬食品中铬的测定GB/T5009.123-2003锌食品中锌的测定GB/T5009.14-2003铜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13-2003镍食品中镍的测定GB/T5009.138-20034评价指标与方法4.1评价指标农产品中污染物含量的限量以国标《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中规定的限量值作为评价指标,土壤中污染物的限量以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作为评价指标。4.2评价方法高速公路沿线土壤和农产品质量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按式(1)计算。iiiSCP/=……………………………………………………(1)式中:Pi——土壤或农产品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Ci——土壤或农产品中污染物i的实测值;Si——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Pi﹥1,土壤或农产品中污染物i含量超标;Pi≤1,土壤或农产品中污染物i含量不超标。5结果报告编制评价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高速公路沿线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并尽量采用图表。原始数据、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