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B51备案号:江苏省地方标准DBDBDBDB32323232DB32/T1714.3—2011滩涂增养殖安全第3部分:企业管理要求SrcurityofBeachAquacultureSecurityPart3:RequirementsforEnterprisesManagement2011-03-30发布2011-05-3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1714.3—2011I前言江苏省海岸线长954km,潮间带面积2655.53km2,岸外辐射沙洲面积1268.40km2,是重要的海水、滩涂增养殖区域。本标准在总结滩涂增养殖安全生产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滩涂增养殖安全生产行业特点制定。DB32/T1714-2011《滩涂增养殖安全》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安全设施——第2部分:运载工具——第3部分:企业安全要求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制。本部分为DB32/T1714-2011的第3部分。本标准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贵、冯智银、陈剑、徐小秋、郭亚东。DB32/T1714.3—20111DB32/T1714.3—20111滩涂增养殖安全第3部分:企业管理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滩涂增养殖企业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本标准适用于在滩涂从事增养殖活动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5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滩涂沿海滩涂。即为平均高潮线以下低潮线以上的海域。3.2滩涂增养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滩涂藻类、贝类增养殖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合作组织,又称滩涂企业。3.3安全责任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4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安全责任人负责的人员。3.5DB32/T1714.3—20112安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3.6安全管理机构滩涂增养殖企业建立的、由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工作组织。3.7从业人员在滩涂增养殖企业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4企业基本条件4.1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4.2应依法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4.3应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5.1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5.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5.2.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2.2负责安全事项决策。5.2.3负责安全事项协调和处理。5.2.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其他职责6人员职责6.1人员基本要求6.1.1应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6.1.2应熟悉和掌握滩涂增养殖生产过程。6.1.3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6.1.4应经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6.2安全责任人6.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2.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2.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DB32/T1714.3—201136.3安全管理人员6.3.1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管责任,应定期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隐患等问题。6.3.2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3.3制定(修订)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3.4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6.3.5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3.6组织实施安全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6.3.7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生产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6.3.8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6.3.9安全工作责任人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事项。6.4安全工作人员6.4.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6.4.2指导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6.4.3开展生产安全巡查,及时、正确处置安全隐患。6.4.4现场处置突发事件。7安全管理体系建设7.1基本内容7.1.1安全管理制度滩涂增养殖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制度: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安全生产例会制度;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e)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f)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g)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h)作业场所、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i)应急救援预案;j)险滩险段管理与督查管理制度;k)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7.1.2安全操作规范滩涂增养殖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范,至少应包括下列规程:a)养殖船舶安全驾驶规程;b)滩涂生产拖拉机安全驾驶规程;c)救生浮筏安全操作规程。7.2从业人员管理DB32/T1714.3—201147.2.1告知应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危险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7.2.2合同7.2.2.1应结合行业特点按《劳动合同法》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7.2.2.2应载明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保障的有关事项。7.2.2.3不得定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工作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协议。7.2.3保险滩涂增养殖企业除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外,还应为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7.2.4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b)本企业的规章制度;c)岗位操作规程;d)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知识;e)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求救、劳动保护知识及典型案例;f)应急预案的演练;g)企业生产需要的其它内容。7.2.5权利义务7.2.5.1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生产撤离作业场所,滩涂增养殖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的上述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定立的劳动合同。7.2.5.2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按照要求生产,服从指挥,按时返回,严禁冒险作业。7.2.5.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7.3安全保障措施7.3.1基本要求7.3.1.1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7.3.1.2运载工具及从业人员应编组生产。7.3.1.3相对集中区域应单独或联合建立滩涂安全生产督查队。7.3.1.4应每天对天气、海况信息进行收集并及时告知从业人员。7.3.1.5应随时掌握运载工具、安全设施、从业人员实时动态。7.3.1.6应具备与本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海上突发事件救助手段和能力。7.3.2运载工具要求7.3.2.1养殖船舶7.3.2.1.1应指定1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DB32/T1714.3—201157.3.2.1.2不得超过本船抗风等级出海作业。作业风级应当按以下标准管理:5级以上风力,养殖舨板和尾挂机养殖渔船不能出海;6级以上风力,60马力以下养殖渔船不能出海;7级以上风力,所有养殖、看护渔船都不能出海。7.3.2.1.3风力超过上述抗风等级标准时,在海上作业或看护的养殖渔船应立即停止作业,返航或采取有效措施避风。7.3.2.2滩涂生产拖拉机7.3.2.2.1必须指定1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7.3.2.2.2遇到浓雾、视线不清、严重冰冻等恶劣天气不准从事滩涂生产。7.3.2.2.3严禁在同一个落潮潮次出两次海。7.4应急救援预案7.4.1应制定处置滩涂增养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包括:a)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b)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c)预警和预防机制;d)应急响应;e)后期处置;f)保障措施。7.4.2所有人员应掌握预案内容并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7.4.3应每半年演练一次。7.4.4应根据演练及滩涂增养殖企业生产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完善。7.5重点安全因素7.5.1应对载10人以上运载工具、安全设施等重点因素进行监控。7.5.2应对险滩险段等危险作业区域进行标识管理,落实监管措施。7.5.3应对生产资料进行安全因素评估。7.5.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预防教育培训。7.5.5应建立紧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7.5.6应定期对安全重点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持续改进。7.6事件报告7.6.1发生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消除隐患,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7.6.2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7.6.3发生事故的,应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报告。7.7记录应建立安全台帐并保留安全管理记录。8持续改进8.1滩涂企业的安全责任人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滩涂增养殖生产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安全责任人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DB32/T1714.3—201168.2管理评审应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