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DB32B62备案号:27576-2010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1586—2010花卉与观赏苗木示范园区建设规范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forflowerandornamentaltreedemonstrationpark2010-04-10发布2010-06-1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1586—2010前言本规范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园艺技术推广站、南通市林果指导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卫新、俞建国、周军、瞿辉、戴军、孙刚、陈翕兰、张丽娟、毛丽、包建英。DB32/T1586—20101花卉与观赏苗木示范园区建设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花卉与观赏苗木示范园区的园区选址、功能定位、功能区划、基础设施、生产配套设施、园区环境、肥料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建设要求,以规范指导花卉与观赏苗木示范园区建设。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花卉与观赏苗木生产示范园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T5015-1996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CJJ13-1987供水水文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0-19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085-200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产作业区productionoperationsarea直接用于生产花卉、观赏苗木的区域,包括试验区、繁殖区、移植区、培育区等。3.2试验区testarea开展花卉、观赏苗木引种、观察、试验的区域。3.3繁殖区propagationarea是扩繁种苗的生产区域。依育苗方式可分为播种区(实生苗)、扦插苗和嫁接苗等培育区。3.4移植区transplantingarea将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繁殖区起出后,进行移栽以继续培育驯化的区域。3.5培育区cultivationarea即大苗培育区,根据园区主要生产目标,进行产品规格定型与花期培育。DB32/T1586—201024园区选址宜选择交通便捷,便于花卉苗木和生产资料的运输,劳力、电力有保证,远离污染源的区域。地势平坦,坡度宜1°~3°。土壤以中性或微酸性的沙壤土、壤土、轻壤土为宜,含盐量应不超过0.1%,土层厚度应一般不小于50cm。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灌便利,地下水位不超过1.5m。5功能定位5.1经济示范功能示范园区作为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载体,实施产业化经营,实现自主开发、自主经营、自我壮大的良性循环,具有高效农业的特征,单位面积所获经济效益与区域同类相比显著提高。5.2区域导向功能示范园区应充分发挥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宣传引导作用,应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区位优势,培育花卉、观赏苗木主导产品,彰显区域特色。5.3新品展示功能示范园区通过对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等试验、示范和展示,突出其设施完善、品种新颖、技术先进、实用性强、效益显著的功能作用,展示现代高效农业的魅力。5.4教育培训功能示范园区应利用先进设施、先进品种、先进技术、先进模式的展示与示范推广,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技术培训,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农民创业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5.5经营创新功能示范园区通过实施科学规划、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管理方式,在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创新园区发展模式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5.6休闲观光功能示范园区以花卉和观赏苗木新品种与新技术、农事活动的展示为活动内容,形成融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为一体的旅游观光景点,吸引游客观光游览和休闲娱乐。6功能划分6.1区划原则制定园区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便于生产和经营管理。根据花卉和观赏苗木生产特点、生物学特性要求、园区自然条件、生产计划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生产用地和辅助用地的合理区划,划定各个生产作业区,分期分批实施园区基本建设。园区内要做到道路相通、沟渠相连、水电配套、绿化成网,能灌能排,用电便捷、安全。6.2园区类型花卉与观赏苗木示范园区按占地规模可分为:——大型园区:面积66.7hm2以上的园区;DB32/T1586—20103——中型园区:面积20hm2~66.7hm2(含66.7hm2)的园区;——小型园区:面积20hm2以下(含20hm2)的园区。6.3生产作业区作业区长度宜50m~150m,排水良好地区可长,反之则短。山地作业区长度、宽度可按照地块现状尽量保持完整形状。作业区宜南北走向。作业区面积宜占园区总面积的75%以上。按照不同功能,分为试验区、繁殖区、移植区、培育区等。实验区应根据引进品种的特性及采用的农艺条件,选择土壤条件均一、便于观察试验、便于管理的地段,宜设在办公区附近。面积宜占作业区面积的10%左右。繁殖区应根据品种生物学特性,以满足播种、扦插、嫁接、埋条(压条)、分蘖(分株)育苗的农艺条件,选择肥力中等、灌溉方便、排水良好的地块。面积宜占作业区面积的15%左右。移植区应根据花卉、观赏苗木培育规格、生长速度及其特性,选择完整地块。面积宜占作业区面积的20%左右。培育区应根据园区主要生产计划与产品市场需求,选择完整地块。利用设施进行花卉、观赏苗木规格定型与目标花期培育。面积宜占作业区面积的55%左右。6.4辅助用地生产用地以外的区域,含道路网、渠道网、防护林网、仓储和办公用房等用地。辅助用地不应超过园区总面积的25%。其中根据经营销售需要设立的对外展示销售经营区,应兼顾后期培育功能,面积不超过园区总面积的2%。7基础设施7.1道路系统7.1.1主干道由园区内部至园区外公路之间的连接道路,大型园区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宽度为4m~8m;中小型园区可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宽度为2m~4m。主干道结构为环形,确保大型货车能通行。7.1.2支干道由主干道连接至生产作业区的道路,通常与主干道相垂直,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宽度1m~4m。7.1.3步道连接各生产作业区内的作业路,一般宽度0.7m~1m。7.1.4环路供车辆、作业机具回转方便和人员通行的道路,大型园区宽度宜3m左右,中小型园区宽度1m~2m。7.2排灌系统7.2.1排水7.2.1.1主渠沿主干道设置,出口直接通入河、湖或公共排水系统。截面视排水量确定,底宽、深度不小于0.5m。采用水泥或片石铺砌,永久结构。DB32/T1586—201047.2.1.2支渠沿支干道设置,底宽0.3m~0.5m,深0.3m~0.6m。采用水泥或片石铺砌,永久结构。7.2.2供水7.2.2.1供水系统的要求满足灌溉与生活用水需要。充分利用当地水源,合理确定供水系统。建设应符合DLT5015-1996、CJJ13-1987、CJJ10-1986和GB/T50085-2007的规定。根据需要设立蓄水池或水塔。7.2.2.2流灌主、支渠(管)道为永久性结构,根据生产用水量、流速、地质等因素,确定渠道宽度、深度,顺沿地势由高向低布设,坡降为1‰~4‰。7.2.2.3喷灌主要有管道式喷灌系统和机组式喷灌系统,根据园区地形、土壤、气候、水文与水文地质以及经济条件,按照GB/T50085-2007的规定设置。7.2.2.4滴灌主要通过管道输水,根据土壤、气候及植物需水性,利用滴管孔径和供水压力控制小水滴、小水流,保持土壤湿润。7.3温室大棚需要利用保护设施进行花卉、观赏苗木产品培育的,应设置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进行生产。其中,以培育盆栽花卉为主的,温室大棚面积宜占生产作业区的80%以上。一般使用装配式镀锌薄壁钢管大棚,单栋式大棚跨度为6m~8m、高2.5m~3m,长30m~50m,也可数个单栋大棚相连接而成连栋式大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设置智能温室。单座温室面积不低于1000㎡,温室内部可区分成独立的单元,分别培育不同的花卉苗木种类。根据生产需要,安装加温、通风降温、遮阳、喷灌等设施设备。8生产配套设施8.1仓储主要用于产品存储、检验、包装、运输及生产资料堆放等,应综合建设,节约用地。仓储面积宜占辅助用地面积0.5%。8.2冷库其库容大小应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而定。8.3组培室依生产需要而配置。内部应设置准备室、洗涤消毒室、无菌操作室、培养室、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施。8.4晒场依据园区规模及生产管理需要确定晒场面积,宜占辅助用地面积0.3%。DB32/T1586—201058.5生产设备与工具生产设备一般有播种机、覆料机、脱苗机、自动肥料配比机、喷滴灌设备、降温设备、加温设备、照明设备、清洗设备等,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配备。一般农用工器具包括梨、耙、锄及剪、铲等园艺生产工器具。8.6运输设备根据需要配备汽车、拖拉机、板车等交通运输车辆设备。8.7生活辅助设施在辅助用地区内建设办公、宿舍、食堂等房屋。9园区环境9.1园区内绿化在道路、渠道边及生活生产用房周边设置绿化景观,起到绿化、美化园区的作用。9.2园区防护林根据主风向,在园区四周设置防护林带,选择生长迅速树种,结构以乔灌混交的半透风式为宜。10肥料管理10.1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其他肥料为辅;以多元复合肥为主,单元素肥为辅;以施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应以有机高温堆肥作基肥,以生物菌肥和复混肥料作追肥。商用新型有机型生物肥或土壤活性肥、商用有机复混肥,要有三证,并检验合格。使用的有机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10.2提倡使用生物菌肥和绿肥。10.3城市生活垃圾、工业三废不得使用。11病虫害防治11.1防治原则依据病虫害发生规律进行园区病虫害预测预报,按照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11.2化学防治应使用和推广三证俱全的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严格掌握使用浓度、方法和喷药时间,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喷药时应注意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11.3综合防治提倡采用以生物防治和生态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病虫害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