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140.50K72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821—2010广告牌匾设施制作与安装规范(报批稿)2010-07-27发布2011-05-01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2010I前言本标准引用了GB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19510.1《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2481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广告牌匾设施制作与安装要求。本标准由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连市照明霓虹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连市轻工业联合会、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大连工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琪珉、孟繁荣、余加祐、王连彤、周振山本标准于2010年7月首次发布。DB21/****—20101广告牌匾设施制作与安装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广告牌匾设施的制作与安装、运行检验、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室内外各种广告牌匾设施的制作与安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725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2467.4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GB19510.1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9510.14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GB19651.3杂类灯座第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特殊要求GB19653霓虹灯安装规范GB2481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8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SJ/T11141LED显示屏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广告牌匾设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等载体,以霓虹灯、LED灯具、电子(LED)显示屏、灯光雕塑、灯箱、门面牌匾、字体符号、标志牌等形式制作与安装的用以显示和传递信息的设施。DB21/****—201024制作要求4.1电器元件与电气材料广告牌匾设施采用的照明设备、电气设备、电器元件、电子(LED)显示设备、电子程控设备、导线连线等产品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满足广告牌匾设施所要求的使用功能,并附有“3C”认证标志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2光源与灯具4.2.1光源与灯具应符合GB7000.1-2007、GB7000.5要求,其中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接地和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7000.1-2007中5、7、8章的要求。4.2.2霓虹灯应符合GB19653规定,所有连接点应采用绝缘防水护套。4.2.3半导体照明(LED)、(OLED)、(GLED)灯具应符合GB19651.3、GB24819要求,电子(LED)显示屏应符合SJ/T11141的要求。在装配、焊接、测试后的电子线路板上应做绝缘防水处理,在电子线路板上涂敷一层具有耐水性能的绝缘漆或者采用其他绝缘防水措施,防止设施内部因温差形成的水汽滴流现象对电子线路板造成的短路危害。4.3配电4.3.1广告牌匾设施的配电箱(柜)应符合GB7251.3和GB50303的规定,其容量应与广告牌匾设施的电气容量相匹配,负荷电流小于30A时,可采用220V单相供电;负荷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或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4.3.2配电箱(柜)的接线应牢固,电器接触良好,金属构架、金属盘面、电器配件的金属外壳,应有明显的接地保护措施及标志,并设有漏电保护装置。4.3.3配电箱(柜)安装应符合GB50171、GB50303的规定,配线应排列整齐,电路的主干线应与控制器的控制线分开敷设,控制线应采用绝缘带捆扎成束,配电箱(柜)内如有变压器次级高压线输出,其与低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70mm。在高层建筑物的室外水平安装底边应不低于0.5m。4.3.4配电箱(柜)内的输入、输出导线穿孔部位应设置绝缘防护套管,防止导线绝缘层磨损,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1.5‰。4.4控制装置4.4.1广告牌匾设施的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的要求。其中半导体照明的控制装置还应符合GB19510.14的要求。4.4.2每一路输出控制线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控制线输出接线端子应有编号识别。4.4.3电子程序控制装置应有预定用途和形式的安装结构,应设置用于检修的开关,以备检修时使用。4.4.4电子程序控制装置应安装在具有防雨防尘功能的防护箱内,可以独立安装,也可以安装在配电箱(柜)内。4.5导线与连接4.5.1导线耐压和载流能力应与广告牌匾设施的电气容量相适应,应符合电气原理设计要求,截面积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4.5.2导线连接应符合GB50171的要求,采用压接法或焊接法,使用接线端子或固定护套,不得使用胶粘带捆扎。4.5.3布线应合理整齐、走线不应直接敷设在金属框架上,应采用绝缘材料或其他绝缘措施敷设,不得DB21/****—20103打结固定。4.5.4电源引线在进入牌匾设施穿线孔时应用绝缘材料隔离。5安装要求5.1位置与基础5.1.1广告牌匾设施安装的位置应适当、比例协调,外形、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5.1.2基础或载体应坚实、牢固、稳定,应具有可靠的承载传递力,并具有能够承受整个框架的风荷载能力。5.2框架结构5.2.1广告牌匾设施的钢结构框架应符合GB50017的规定,焊接部分应符合GB/T12467.4的规定。5.2.2整体应坚固、结实、没有松动,具有耐受当地最大自然风力的荷载能力,防止坠落、倒塌。5.2.3用于承载、耐受拉力、剪切力的固定或连接螺栓应符合JGJ82的规定。5.2.4用于在金属框架结构与混凝土结构之间可采用预埋件连接,也可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根据安装面材质、坚硬程度确定安装孔直径和深度,选择相适应规格的螺栓,不得采用膨胀螺栓。5.2.5金属框架结构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5.2.6广告牌匾设施安装时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安装必须注意操作安全。5.3避雷装置5.3.1在超出周围建筑物高度或距地面20米以上安装广告牌匾设施时,应设置避雷装置。5.3.2避雷装置应根据广告牌匾安装建筑物的防雷类别按照GB50057和GB50169的规定和要求加工、制作和安装。5.3.3广告牌匾设施的金属框架可作为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必须与避雷带、避雷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联结。5.4维修设施广告牌匾设施长度在3m以上的应设置便于维修的装置。长度在3m以下广告牌匾设施的安装应便于维修。6运行检验6.1通电试验在广告牌匾设施的电气设备装配完毕后,在运行前对各部件逐一进行电路通、断试验,也可进行局部通电试验,检验电器配件接触是否良好,工作是否安全可靠,并作通电试验记录。6.2通电试验24h,所有灯具均应正常工作,每2h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6.3通电运行期间,电气控制应当可靠,灯具亮度均匀,无电晕放电现象,应无明显色差。6.4控制器工作有效,灯光闪烁跳变时,对周围电子设备应无电磁干扰。7竣工验收DB21/****—201047.1广告牌匾设施制作安装竣工后10日之内,由行业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制作安装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7.2广告牌匾设施所采用的电气材料、电器元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和施工图纸要求,并有“3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明。7.3广告牌匾设施的绝缘电阻按照GB50303相关条款进行验收。7.4广告牌匾设施的接地装置按照GB5007、GB50169相关条款进行验收。7.5对于超出周围建筑物或距地面20米以上的广告牌匾设施查验是否安装有效避雷装置。7.6依据本标准6.2的规定,查看有无广告牌匾设施的通电24h运行记录。7.7广告牌匾设施的表面应当光滑平整、清洁,不得有皱纹、留痕、污物等缺陷。裸露的金属表面应当光洁、不得有明显划伤、凸凹不平、毛刺及裂纹,镀件不得起皮剥落、生锈等现象。表面及金属框架应当进行防潮、防腐蚀、防锈处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7.8广告牌匾设施的发光效果不得有明显阴阳面、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的差异。标志、图案应当清晰、美观,文字应当工整、规范。8交付使用8.1通过本标准第7章的全部验收项目后广告牌匾设施制作安装单位方可交付用户使用。8.2竣工验收后,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向广告牌匾设施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和维修协议。8.3使用说明书内容应符合GB/T9969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