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3.040.10J95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380—2011带式输送机配件托辊2011-04-18发布2011-04-3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380—201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定市标准化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海兰、唐金金、徐静娴、杨志强、王书峰。DB13/T1380—20111带式输送机配件托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配件托辊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带式输送机用托辊。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00碳素结构钢GB/T10595带式输送机3产品分类3.1规格托辊规格和尺寸应符合GB/T10595—2009中3.4的规定。3.2型号4要求4.1使用条件4.1.1环境温度-19℃~+45℃。TG设计序号辊径(mm)结构型式产品代号DB13/T1380—201124.1.2工作环境允许存在淋水情况。4.1.3托辊应能适应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碰撞情况。4.2一般要求4.2.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2托辊所用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应具有合格证。4.3材质要求托辊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GB/T700的规定。4.4零件要求4.4.1轴承座轴承座可采用铸铁件或冲压件,铸铁件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不得低于HT150,冲压件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08F优质碳素钢,名义厚度不得小于3mm。4.4.2轴承轴承应优选采用K系列托辊专用轴承,其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4.3密封装置密封件的密封端面不得有裂纹、划痕和气孔等缺陷。密封装置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防止外来杂质和水进入轴承。4.5装配要求4.5.1零部件(包括购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使用。4.5.2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应在清洁干净的环境中进行装配。4.5.3焊缝不得有缩孔、漏焊,轴承与托辊管体配合,不得有任何松动。4.5.4轴承装入托辊后,应保持适当轴向游隙。4.5.5安装密封件前应将各密封件清洗干净,填加润滑脂时应防止杂质进入密封部位。4.6性能要求4.6.1托辊径向圆跳动托辊径向圆跳动应符合表1规定。表1托辊径向圆跳动带速/(m/s)托辊长度/mm≤550>550>3.15≤0.8按用户要求≤3.15≤0.94.6.2轴向位移量在500N轴向载荷作用下,托辊轴向窜动值不得大于1.2mm。DB13/T1380—201134.6.3旋转阻力托辊在250N的压力作用下,在外圆线速度为2.0m/s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托辊旋转阻力托辊直径/mm≤108≥133旋转阻力/N≤3.0≤3.64.6.4轴向载荷对托辊施加表3所规定的轴向载荷,托辊轴(包括轴承座,密封装置)与管体不得脱开。表3轴向载荷托辊直径/mm施加的轴向载荷/Nφ76-φ10810φ133-φ15915φ194-φ245204.6.5密封性能4.6.5.1粉尘密封性能托辊以1450r/min的转速运转20h后,外来粉尘进入轴承润滑脂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8%,托辊仍能正常运转。4.6.5.2淋水密封性能托辊以450r/min的转速运转24h后,采用非接触式密封装置的托辊,进水量不得超过150g,采用接触式密封装置的托辊,进水量不得超过20g。5试验方法5.1测试仪表精度5.1.1长度测量仪表准确度不得低于0.02mm。5.1.2力度测量仪表准确度不得低于1级。5.1.3秒表最小分辨率为0.01s。5.2托辊装配以目测手感检验。5.3径向圆跳动按GB/T10595—2009中5.6规定进行。5.4轴向位移按GB/T10595—2009中5.5规定进行。DB13/T1380—201145.5旋转阻力按GB/T10595—2009中5.1规定进行。5.6跌落试验按GB/T10595—2009中5.4规定进行。5.7轴向载荷按GB/T10595—2009中5.3规定进行。5.8密封性能5.8.1粉尘密封性能按GB/T10595—2009中5.2.1规定进行。5.8.2淋水密封性能按GB/T10595—2009中5.2.2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产品出厂前经厂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4、4.5、4.6.1、4.6.2、4.6.3、4.6.5。6.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所有的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定型时;b)原材料、工艺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长期停产(三年及三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6.3抽样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6件产品进行检验。6.4判定当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重新取二倍量样本进行复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DB13/T1380—20115产品标志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生产厂名、厂址;c)商标;d)产品型号规格;e)生产日期、保质期;f)产品标准编号;g)注意事项。7.2包装产品用打包带或木箱包装,也可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放,以免包装破损。7.4贮存产品宜封闭存放,露天存放时应采用通风良好的不积水的包装,较长时间存放要防止锈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