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7-2008 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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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47-2008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Leadacidbatteryindus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8-11-21发布2009-02-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47-2008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规范性技术要求.........................................................2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46标准的实施.............................................................6HJ447-2008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铅蓄电池工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铅蓄电池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447-20081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成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470—87GB11914—89GB18597GB18599GB/T24001HJ/T91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3.2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指单位量(kVAh)产品的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该类指标主要为废水产生量及污染物产生量。3.3蓄电池指能将化学能和直流电能相互转化且放电后能经充电能复原重复使用的装置。HJ447-200823.4铅蓄电池指电极主要由铅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一般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电池槽、电解液和接线端子等部分组成。3.5起动型铅蓄电池指用于启动活塞发动机的汽车用铅蓄电池和摩托车用铅蓄电池等。3.6动力用铅蓄电池指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用铅蓄电池、牵引铅蓄电池和电动工具用铅蓄电池等。3.7工业用铅蓄电池指铁路客车用铅蓄电池、航标用铅蓄电池及备用电源用铅蓄电池等其他用途的各种铅蓄电池等。4规范性技术要求4.1指标分级本标准共给出了铅蓄电池工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4.2指标要求铅蓄电池企业清洁生产的指标要求列于表1。表1铅蓄电池工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指标等级清洁生产指标一级二级三级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产品结构开发和推广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蓄电池、卷绕电池、水平电池等,限制开口式铅蓄电池正负极活性物料搅拌(和膏)自动加料,自动控制搅拌速率和温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动化控制1.生产工艺板栅铸造采用连铸辊式和拉网式板栅等先进技术采用重力浇铸式板栅等技术铅熔化炉采取温控措施,配置吸风装置,使操作在负压状态下进行硫酸雾处理系统采用酸雾物理捕捉器,逆流方式洗涤,碱液吸收等方法处理硫酸雾,处理效率≥95%除尘(铅尘)效率(%)≥99.5≥99≥982.装备要求设备有效运转率(%)≥90≥85≥80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1.取水量起动型电池外化成≤0.08≤0.09≤0.11HJ447-20083指标等级清洁生产指标一级二级三级铅蓄电池电池内化成≤0.05≤0.06≤0.07动力用铅蓄电池≤0.09≤0.11≤0.13工业用铅蓄电池≤0.13≤0.15≤0.18(m3/kVAh)组装≤0.02≤0.025≤0.032.水重复利用率(%)≥85≥70≥60起动型铅蓄电池≤6.5≤7.5≤8.3动力用铅蓄电池≤11.8≤13.9≤14.93.化成工序耗电量(kWh/kVAh)工业用铅蓄电池≤17.0≤19.0≤21.0三、产品指标1.产品镉含量(ppm)≤10≤20≤1002.密封反应效率(%)①≥99≥95≥90四、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电池外化成≤0.07≤0.08≤0.1起动型铅蓄电池电池内化成≤0.04≤0.05≤0.06动力用铅蓄电池≤0.08≤0.10≤0.12工业用铅蓄电池≤0.12≤0.14≤0.161.废水产生量(t/kVAh)组装≤0.018≤0.022≤0.027铅蓄电池≤5≤11≤152.COD产生量(g/kVAh)组装≤0.3≤0.4≤0.5铅蓄电池≤0.25≤0.45≤0.63.总铅产生量(g/kVAh)组装≤0.05≤0.06≤0.07五、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2.环境审核按照GB/T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相关方管理程序、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特别是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的转移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有操作规程,建立相关方管理程序、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必要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机构设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3.组织机构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纳入日常管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原料用量及质量规定严格的检验、计量控制措施4.生产过程环境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HJ447-20084指标等级清洁生产指标一级二级三级生产工艺用水、电、气管理所有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行计量,并制定严格定量考核制度对主要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考核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记录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污染源监测系统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废物处理处置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物处理处置方法处置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相关规定执行。对含铅污泥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GB18597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应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应制定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应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管理厂区综合环境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厂区给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内道路经硬化处理;厂区内设置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5.相关方环境管理对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提出环境管理要求注①: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5.1监测方法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见表2。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应分别在监测各个车间或装置后进行累计。所有指标均按采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表2废水污染物各项指标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污染源类型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监测及采样频次CODCr废水处理站入口重铬酸盐法,GB11914-89水污染源铅废水处理站入口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0—87每半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采样按照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执行5.2有关参数的计算方法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HJ447-200855.2.1设备有效运转率设备有效运转率是指指定时间内实际完成的电池产量与理论产量的比值,按电池组装线平均,计算公式为:100×=tfQQr式中:r——设备有效运转率,%;Qf——指定时间内实际完成的电池产量,kVAh/h;Qt——指定时间内理论电池产量,kVAh/h。5.2.2取水量每生产1kVAh电池的取水量,单位产品取水量计算公式为:QVViui=式中:Vui——单位产品取水量,m3/kVAh;Vi——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m3;Q——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铅蓄电池总产量,kVAh。注:取水量,指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5.2.3水重复利用率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计算公式为:100×=trVVR式中:R——重复利用率,%;Vr——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量和串联使用水量),m3;Vt——生产过程总用水量,不包括产品本身(电解液)用水量,为Vr和Vi之和,m3;Vi——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m3。注:生产过程总用水量是指:a.主要生产用水;b.辅助生产用水(包括机修、锅炉、运输、空压站、厂内基建等);c.附属生产用水(包括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内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5.2.4化成工序耗电量化成工序每生产1kVAh合格极板平均电耗,计算公式为:HJ447-20086QWWd=式中:Wd——一定的计量时间内,某类蓄电池的化成工序合格极板平均电耗,kWh/kVAh;W——一定的计量时间内,某类蓄电池的各品种化成工序耗电量,kWh;Q——在同一计量时间内,某类蓄电池化成工序各品种合格极板总产量,kVAh。注:a.化成工序包括极板充电、水洗、浸溃、机械分板(或切耳)以及全部通风除尘、酸雾净化设施用电。不包括极板电热干燥用电;b.极板充电耗电以整流器交流侧二相有功电度表计量为准。5.2.5废水产生量废水产生量以单位产品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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