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管理内容与程序3.0.1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应体现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管理层参与的项目管理活动。3.0.2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3.0.3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内容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下达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并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管理期间,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企业管理层按规定程序提出的、以施工指令形式下达的工程变更导致的额外施工任务或工作,均应列人项目管理范围。3.0.4项目管理应体现管理的规律,企业应利用制度保证项目管理按规定程序运行。3.0.5项目经理部应按监理机构提供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接受并配合监理工作。3.0.6项目管理的内容应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3.0.7项目管理的程序应依次为: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投标书并进行投标,签订施工合同,选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项目开工前的准备,施工期间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竣工结算、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移交资料和工程,进行经济分析,做出项目管理总结报告并送企业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企业管理层组织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奖惩承诺,项目经理部解体,在保修期满前企业管理层根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进行项目回访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