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桐城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净水厂部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cgc(2016)026号项目名称:桐城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净水厂部分)招标人:桐城市自来水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桐城文城工程咨询事务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投标管理部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年3月9日2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公示(八)中标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桐城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净水厂部分)2建设地点安徽省桐城市东部生态新城3工程概况近期5.0万m3/d规模的净水厂一座。包括以下内容: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2座;V形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1座;清水池2座;送水泵房及吸水井1座;加药加氯间1座;排水排泥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脱水车间1座;厂区管道;厂区建筑;电气、自控、监控部分;仪表部分;机修间设备;化验设备;通讯运输设备等。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质量标准达到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6招标范围共分两个部分(详见《桐城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净水厂部分)》施工图内容)第一部分:(1)给水构筑物土建装饰工程(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形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吸水井;加药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2)厂区建筑(综合楼;大门及值班室;机修间、仓库、车库;配电房;自行车棚);(3)厂区工程(挡墙、围墙;道路硬化;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注:排水排泥池;污泥脱水车间招标人将在建设过程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实施。第二部分:(1)给水构筑物设备及配件安装工程(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形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吸水井;加药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2)厂区工程(管道工程;绿化工程)(3)电气、自控、机修间设备、化验设备、仪表等设备。注:1、第二部分为暂定价。暂定价部分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按审计部门审定价计入总报价,且不得更改暂定价,否则视为废标。2、第二部分由招标人视工程具体情况负责组织实施。57工期要求工期18个月8资金来源国有资金9投标人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⑷目前在安徽省内没有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在外省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10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由一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类建造师担任;(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3)自开标截止时间止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及无中标待建项目;(4)投标人须与拟派的项目经理有合法的关系合同并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13投标有效日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至之日算起)14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不计息)15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建设单位只提供现有条件。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7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至时间收件人:井杰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00分19开标开始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00分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0评标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商务标(70分)+技术标(30分)]。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合同价款的10%(不含第二部分价款)(不计息)2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计价(2002)1980号文件执行)6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5.踏勘现场5.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编制费600元/本(不退)。(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1除7.2内容以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桐城文城工程咨询事务所,地址:桐城市文二路南侧,联系电话:0556-5622609)。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澄清。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包括技术部分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部分二企业综合信誉业绩)、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11.2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建造师二代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5)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缴纳的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8)投标人承诺书;(原件)(9)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11.3技术部分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及保证措施;(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并用网络图表示;(7)施工总平面图;(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4技术部分二(企业综合信誉业绩)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资料。(2)企业入选安徽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证明资料。(3)投标企业2014年1月以后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料。9(4)投标企业2014年1月以后获得以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授信5000万元以上(出具银行盖章的有效证明)证明资料。11.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的说明;(3)投标报价汇总表;(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的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13.5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施工场地青苗补偿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远征费及其它因施工现场场地因素造成的额外支出等费用。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0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