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模拟习题31.结束战争状态最通常的方式是A.事实上终止敌对行动B.单方面宣布停战C.缔结和约D.双方宣布停止敌对行动【参考答案】C2.A国无力再战欲向B.C.D.F四国请求结束战争,下列哪种方式不是双方战争在法律意义上的正式结束?A.双方缔结和平友好条约B.四国同意A国请求而结束战争C.A国宣布无条件投降D.由四国宣布结束战争【参考答案】C3.历史上第一次成功地追究战争罪犯刑事责任的审判是下列哪次审判?A.莱比锡审判B.纽伦堡审判C.东京审判D.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参考答案】B4.反人道罪就是在战争发生前或战争进行中,对下列哪一类人进行的谋杀、灭绝等非人道行为?A.战俘B.平民C.正规武装部队D.非正规武装部队【参考答案】B5.国际社会根据《罗马规约》成立了国际刑事法院,下列有关该法院说法正确的是A.该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B.该法院管辖的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危害和平罪、战争罪以及侵略罪C.该法院可以管辖发生在《罗马规约》生效以前所犯的罪行D.该法院只对缔约国国民有管辖权,对没有加入《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国民则没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6.A国和B国发生武装冲突,C国出面劝他们进行谈判,并提出建议供他们作为谈判的方案,C国的行为是:A.调解B.调停C.斡旋D.协商【参考答案】C7.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参考答案】B8.武器是战争的重要构成要素。在现代国际法上,下列武器类型中哪一种武器本身尚未被战争法规则明确地直接禁止?A.核武器B.生物武器C.毒气化学类武器D.射入人体后爆炸的达姆弹【参考答案】A9.下列关于战争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传统战争法只调整国家间的战争行为,现代战争法中的许多规则也被适用于非战争武装冲突B.传统战争法中,海牙体系主要是关于规范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条约和惯例,日内瓦体系则主要是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条约和惯例C.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战争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D.根据纽伦堡原则,战争中受命对平民进行屠杀的士兵不能免除其国际法上的责任,且不适用追溯时效制度,他国不得以政治犯名义给予其庇护【参考答案】C10.结束国家间战争状态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下列哪种方式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结束?A.无条件投降B.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一般由战胜国宣布C.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D.缔结和平条约【参考答案】A1.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2000年卷一多选第64题)A.立法机关B.行政机关C.司法机关D.军队【参考答案】ABCD【参考提示】本题考点是国家机关的行为归于国家。【参考解析】一个国家机关不论是属于制宪、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权力机关所属机关,不论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也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上级或下级地位,只要在有关事件中作出行为,其行为即应视为该国国家行为。从总体上看,一国不能将上述机关的行为割裂开来以分担或推卸责任,而应将国家机关视为一个整体,以国家的名义去承担国际法律责任。一国不得以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因而政府不干涉立法和司法为托辞,拒不承担由立法或司法机关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国家责任。因此,无论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军队的行为均为国家行为。本题A、B、C、D项均正确。2.安某和皮某分别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和随员。安某多次参加乙国群众举行的反政府集会和游行;皮某则是大量订阅乙国反对党公开出版的刊物并将有关内容向甲国报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2005年卷一不定项第95题)A.安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B.皮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C.一旦安某或皮某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其外交特权与豁免即应被剥夺D.一旦外交人员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参考答案】AD【参考解析】外交人员包括使馆馆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使馆的职务之一就是就是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向派遣国作出报告,但是使馆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因此,选项C错误。对于外交人员,一旦其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对于行政技术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接受国可以宣布为“不能接受”。故选项D正确。注意“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的人的措辞范围是不同的。使馆馆长和一般外交人员是“不受欢迎的人”,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为“不能接受的人”。3.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2003年卷一多选第60题)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参考答案】BC【参考解析】外交人员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重点),其中有两个是绝对的,一个是刑事的,一个是作证方面的,除此之外,享有有限制的行政和民事方面的豁免。外交人员民事管辖豁免有以下例外:(1)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2)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3)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4)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不能对与主诉有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A项赵某以使馆名义购买房屋发生纠纷,可以管辖豁免,不合题意;B、C项分别属于上述第(2)、(3)项管辖例外,合题意,应选。D项纯属国内债务问题,而且当事人均为甲国人,可以在乙国法院豁免。4.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2003年卷一不定项第93题)A.使馆外交人员B.外交信使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条例和公约对特权豁免的人员范围分别做了放宽和限制。对外交人员方面进行了放宽,对配偶和子女方面进行了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颁布之前,A、B、D三项所列均是《维也纳公约》所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我国先后均予以接受。《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在保留这些内容之基础上,新增了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故C项正确,当选。5.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2002年卷一不定项第94题)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进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首先明确一点,即秘书和随员都是外交人员,都享有特权和豁免(随员是等级最低的外交人员)。其次,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同时外交人员免除作证的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出庭作证的义务,也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第三,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只能由其派遣国明示地放弃,外交人员自己没有放弃的权利,因此A、B项说法是错误的,均错在外交人员自己没有放弃豁免的权利,C项错在对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的明示方式作出,沉默不能推定为同意放弃,D项说法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B、C项。6.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卷一多选第69题)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参考答案】BD【参考提示】本题考点是内海的港口制度,重点是港口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回忆: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大陆架和海底区域强调:船籍国、船旗国(船获得相应身份来源的国家)、船东国籍国是不同的概念。【参考解析】海洋法的港口制度港口属于内水的一部分,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驶入其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上人员有刑事管辖权和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船上的行为不牵涉到沿海国的利益或根本没有超出该船只的范围,沿海国不行使管辖权,而由船旗国负责。也就是说管辖一般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会对船舶内部事件管辖。关于刑事管辖,港口国得行使管辖权的情形主要包括:考试大论坛(1)罪行的后果危及沿海国;(2)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3)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外事官员请求;(4)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本案中丙国作为港口国,对发生在外国商船上的非丙国国民的斗殴事件,只有在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时,才得以行使管辖权。B、D两项符合港口国对停泊在其港口的外国船舶上刑事管辖中的第三种情形,所以入选。A项是迷惑项,当事双方的请求并不能使港口国行使管辖权,因为当港口国在行使管辖权时,实际上是影响了船旗国的管辖权,但凭当事方的请求显然不当;C项是在以“船东国籍国”的概念偷换“船旗国”的概念,应当排除。故本题答案为B、D项。7.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2003年卷一单选第19题)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来源:考试大D.公海自由制度【参考答案】C【参考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海底区域,主要有两点:海底区域的性质(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与平行开发制。【参考解析】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即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底土。国际海底区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新的海洋法概念和海洋区域。在国际海底区域内开发资源要遵循其开发制度——平行开发制度。本题中,甲国船舶的行为属于在国际海底区域进行开发,因而要遵循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所以C项为正确答案。8.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卷一多选第58题)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采集者退散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