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书编号:********[2013]号南京***************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2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类别内容1标书编号**********[2013]**号2招标项目桩基工程(钻孔灌注桩)3项目名称*********4工程地点南京***********号5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拟建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6层洋房约7.8万平方米;高层住宅约12.5万平方米了;商业、学校、幼儿园约3.7万平方米。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各项验收标准8资质要求地基基础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9工期要求80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10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图纸押金2000元12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5万元;电汇或本票;不收现金或支票;13领取招标文件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到招标合约部领取14招标文件答疑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发至***********邮箱或传真15递交招标文件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递交至招标合约部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个日历天内有效17投标文件份数1套正本3套副本、预算报价电子文件壹份(刻成光盘)18现场踏勘联系人:*********19招标合约部联系人:*************20招标人南京************有限公司21招标人地址南京************9号,***************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日,上午11时整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合同签订地点南京***************号“****************************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31.总则1.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1“发包人”及“招标人”指*********;1.1.2“投标人”指向南京************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1.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南京***************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单位;1.1.4“招标文件”指由南**********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修改文件、补充条款和附录;1.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南*************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2招标说明1.2.1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并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1.2.2本次招标项目为***************——桩基工程施工。对本招标工程的说明及工程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2.3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领取标书、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和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1.2.4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由*******公司成本招标管理委员会审定中标单位;1.2.5投标人在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以下电子文件:用“未来软件”编制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除外),投标人在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文件中可含有用AutoCAD制作的图形文件。电子文件使用刻录光盘。以上电子文件若发包人提供了统一格式,必须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格式制作。当投标人提交的印刷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1.2.6投标人与发包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1.3.2投标人须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的经验,并有在1年内刚完工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投标人资质等级所列的资格标准;1.3.3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发包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1)有关投标人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影印件);如有专业分包单位联合投标,则应列出主要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及专业分包意见协议;(2)投标人在过去3年施工的与本工程相似的主要代表工程和正在进行的合同履行情况;(3)投标人提供拟在现场进行管理和施工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41.3.4投标人必须是经南京市建委有关部门审查合格认可为有能力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否则即使招标人接纳投标人的投标,双方以为已构成的合同也不会生效,而招标人还要保留向投标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1.4.1要求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承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4.2经发包人准许后,投标人及其代表可以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坏费用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1.4.3投标人在投标时将被视为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电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周围居民等。招标人将施工现场移交中标人后,中标人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不可抗力原因或非招标人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工程、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消化并承担责任,工期概不顺延,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1.4.4所有与场地勘察有关事宜,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4.5投标人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内容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说明、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附录。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l.3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2.l.4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提供了一套参考文件,发包人并不保证所提供的参考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协议书;通用条款(略);专用条款;第三章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2、廉政合作协议;3、************签证单;4.***********项目奖罚管理规定;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和技术文件第六章投标函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辅助资料表格式;“****************************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5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性质及工程特点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推测,并对此负责;2.1.5发包人在现阶段提供的图纸。它作为最终合同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帮助投标人能结合规范与工程量清单,更好地理解合同中包含的工程性质和范围。作为合同的补遗,发包人可能会在授予合同前或授予合同后随着工程的进展颁发补充图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将被视为己对这些图纸进行了检查和审阅,并对其中可能的错误、矛盾或缺陷有了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并已直接或间接体现在投标文件中。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发包人;2.2.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招标人给出的工程数量、工作内容,投标人应以招标施工图及清单编制范围为依据自行计算复核,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均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按“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期前2天之前,发包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同时对招标文件应作相应的修正。2.3.3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将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的编制3.1组成投标文件的内容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商务标书第一部分投标书及其附录第二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正本为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第三部分资格证明、主要业绩、辅助资料表(不得超过100页)第四部分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工程量清单附表第五部分专业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第六部分投标说明技术标书“****************************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6第一部分技术标书综合说明第二部分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不得转载)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装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册,商务标第四部分如较厚可单独装订。投标说明:说明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清楚界定责任谁属,而投标人认为应由招标人负责的工作或责任。说明内同时亦必须列明若这些工作或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时所需的费用和计算依据。但投标人不应滥用此条款。说明内所列的工作或责任必须不能与招标文件所说明的相悖,若有相悖之处,则所列之项目均不会获考虑。3.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附录、资料的要求及顺序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得变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3.4款的规定执行);3.2投标价格3.2.1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3.2.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及内部转运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2)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3)配电房到施工现场铺设临时电缆所需的费用;(4)省市环保部门要求,环保、文明施工、降尘、降噪、泥浆清运等所需的费用;(5)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6)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7)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8)配合费按总合同造价0.5%计入报价,此费用由招标单位控制使用;(9)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必须备案才能开据税务发票的费用(请投标人了解当地税务部门中标单位开据发票是否需要外部备案,如不需要可与总包单位签订协议,做为总包单位的分包单位);(10)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并决定是否投保,该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报价中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市场风险费等所有应考虑的费用。3.2.3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3.2.4投标报价中不包括暂定金额。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将在投标人报价的基础上加上暂定金额作为合同价款;3.2.5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及部分合价形式,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投标人